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及文化引領的重要性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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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化是藝術發展的血脈和靈魂,在少數民族音樂藝術的歷史發展中,民族文化始終貫徹其中,併成為民族音樂發展的“主心骨”。在當下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發展中,文化同樣不能缺位,且由於當前民族音樂藝術處於新舊發展的轉型期,尤其需要發揮文化的引領作用。只有這樣,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才能始終保持正面、積極的文化精神力量。雖然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方式各異,方法多樣,但從根本上來說,文化引領作用的發揮主要在於內化於心、外踐於行、固化為制和定型於物,做到這些,就可以使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真正實現文化引領。

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及文化引領的重要性論文

關鍵詞: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文化

少數民族音樂藝術是在民族傳統生活中積澱起來的文化藝術,長時期在民族民間的流傳,使得民族音樂藝術已經成為民族社會思想與藝術的有機統一體,是民族精神的象徵,對於民族情感維繫、民族民眾教化和民眾個體的修身養性都有重要作用。傳承創新少數民族音樂藝術是當下民族藝術文化建設的重要使命,是民族音樂藝術發展的不竭動力。在當下現代社會環境中,少數民族音樂藝術必須要傳承創新,才能持續走向繁榮和復興。文化是民族音樂藝術的血脈和靈魂,少數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必須要有文化來引領,才能使民族音樂藝術在傳承創新過程中發出時代強音。

一、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中文化引領的重要性

從廣義上來說,藝術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是所有人類文明成果的總體概括,兩者可以說是區域性和整體的關係,區域性服從整體是文化發展的基本規律。另一方面,在少數民族藝術發展過程中,民族文化對於民族音樂藝術的發展有著根基作用,特別是對於部分有語言無文字的民族來說,民族音樂基本上就是民族文化的主要載體,民眾通過民族音樂來傳遞各種文化知識,表達文化思想。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民族文化就是民族音樂藝術的根系。對於民族音樂來說,需要傳承創新和發展,但是所有的傳承創新和發展,都需要基於這個根系來闡發,才能使民族音樂的傳承一脈相承。[1]文運同國運相牽,文脈同國脈相連。文化作為一種精神力量,先進的、健康的文化對社會的發展產生巨大的促進作用。按照國家對文化作品的要求,各種文藝作品必須實現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的“三性合一”,才算是成功的作品。觀賞性是針對觀眾而言,這裡所說的思想性和藝術性是指藝術作品自身的品格,這是吸引觀眾的基礎。文藝作品的思想性源於其中的文化內容,藝術性則取決於文藝作品的文化形式,可以說,文化關係到民族音樂傳承創新中的文化品格塑造,只有堅持文化引領,民族音樂藝術才有了思想品格上的基本保障。在少數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中,經濟資本的參與使得民族音樂藝術在傳承發展基礎上有了更多的功利目標,甚至是以功利目標為主導,在此情況下,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屢屢出現各種方向偏離的問題和事件。在社會轉型發展中,民族音樂藝術原有的傳承模式逐漸解構,當下的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和創新更多的處於一種實踐摸索過程中,在這個過程中,民族音樂藝術的探索發展很容易走向發展歧途。而文化實際上是民族音樂藝術的靈魂和方向,堅持先進文化的引領,民族音樂藝術可能會在不熟悉的領域栽跟頭,但是在基本藝術方向上不會跑偏。

二、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中文化引領的實踐作用

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方式多樣,方法不一,要實現文化對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有效引領,最終形成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文化精神力量,從根本上說,就是在民族藝術傳承創新中把文化滲透於傳承創新過程的各個環節,使文化成為傳承創新實踐的指路燈和主心骨。要真正做到文化引領,就必須使文化在少數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過程中內化於心、外踐於行、固化為制和定型於物,具體在實踐中,主要是指使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思想意識、實踐行為和制度管理以及外在形式等方面都需要進行文化性實踐。

(一)生成文化導向的傳承創新理念思想

少數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從民族音樂藝術創新本身來說,民族音樂藝術種類多樣,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牽涉到音樂傳承人、傳承機構、地方管理部門、研究專家等多個主體,同時在傳承創新過程中會開展多種多樣的活動等。總體來說,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實際上是一個龐大的工程,主體多元,雖然各方面在其中的作用功能各不相同,但是所有參與主體的活動最終都指向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各方面目標是一致的。統一了目標,明確了歸屬,但是各方面在民族音樂藝術創新中的功能職責有差異,活動方式也有所不同,如學校肩負著培養音樂藝術傳承人的重要責任,而相關管理部門則對於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負有管理規範之責,等等。要使多元主體各自不同的行為在根本上形成一個活動節拍,各方面在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中形成連貫性的配合,需要有一個統一的基本思想來指導,即用一個原則性的、主題性的傳承創新理念把各方面分散的工作形成一個內在上統一的有機體。雖然各個主體的職責功能不同,在具體工作理念上有差異,但是在基本工作思想上各方面的理念應該是一致的。在這種情況下,要實現少數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實踐的文化引領,首先需要生成文化導向的傳承創新理念,使文化成為相關理念思想的核心,即把文化作為傳承創新的第一要務,並在理念思想中體現出來,最終使文化思想成為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主體的基本思想意識,並以此意識來支配各種傳承創新實踐行為,使文化成為少數民族藝術傳承創新的基本衡量標準。在各方面傳承創新主體把這種文化為核心的理念意識以不同的方式內化於心時,實際上就從根本上奠定了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思想基礎。

(二)在傳承創新活動中進行文化實踐

少數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保護任重道遠,為了實現少數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必然會開展各種各樣的傳承創新實踐活動,對於文化引領作用的發揮,需要在傳承創新的實踐活動中有所實踐。在民族音樂的傳承創新活動中,各種實踐活動既是傳承創新的具體實踐,也是傳承創新文化引領效果的直接體現。只有在實踐活動的各個環境都進行文化的滲透和結合,才能使最終形成的實踐活動表現出文化韻味。首先,設定文化性的傳承創新活動主題,即在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實踐的活動主題上進行文化引領,形成文化性的主題。以前兩年央視舉辦的《尋找劉三姐》的民族音樂藝術活動為例,該活動雖然創造性地以綜藝活動形式來進行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承創新,但是節目活動主題實際上是以“劉三姐”這個承載著幾代人記憶的、特殊的民族文化現象為主題,對於選手不僅要求其歌唱素質,也綜合考察其在文化知識各方面的素質,使得節目既有娛樂性,又有厚重的文化內涵,受眾在觀看節目時,不僅能夠觀看才藝表演,也能夠體味到其中的文化意味,可謂是立足本土文化、追求現代新意涵的綜藝節目。由此可以看出,有了主題上的文化設定,少數民族音樂傳承創新的各種實踐活動才能萬變不離其宗,緊緊抓住文化這個核心。[2]其次,設定文化性傳承創新活動內容。音樂藝術是一種精神力量,少數民族音樂藝術作品雖然大多為原生態民歌,但是很多音樂作品都蘊含著先進的、健康的精神力量。然而,在當下市場環境下,娛樂逐漸成為各種音樂藝術節目的主流,為了追求娛樂效果,很多音樂活動以搞笑、扮醜來吸引眼球,部分少數民族音樂的傳承創新活動也是如此。如在有的民族旅遊景區,為了吸引遊客注意力,把民族音樂的表演作為點綴,而各種搞笑、扮醜活動貫穿全場,民族音樂藝術的文化氣息嚴重不足。因此在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中,還需要形成各種文化性的活動內容,如關於民族音樂藝術的知識搶答或者是民族音樂藝術的競賽等,藉以增強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文化意味。最後,建構文化性傳承創新活動場景。受眾對於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活動中的文化意味感受,一方面,通過其中的內容來體驗,另一方面,通過直觀的環境來感受。要體現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中的文化引領,還需要在各種活動實踐場景中建構具有文化氣息的氛圍。以桂林山水實景演出《印象劉三姐》為例,其中的場景就專門建設了鼓樓、風雨橋等散發著濃郁民族特色的建築物,觀眾席由綠色梯田造型構成,演出時,隱約的山峰、水鏡的倒映,加上煙雨、竹林和月光,以及歌圩裡面種植的茶樹和鳳尾竹,各種具有地方民族文化氣息的要素以合理的方式組織在一起,使得表演場景具有濃重的地方文化氣息。[3]

(三)傳承創新文化要求的制度化轉變

少數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由多方面的主體來參與,傳承創新方式不一,為了使傳承創新活動能夠在整體上和先進文化的發展理念相一致,不僅要對傳承本身進行文化滲透,同時還需要對傳承創新的制度規範進行文化結合,形成有利於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實踐文化發展的管理制度,以文化的制度化要求最終推動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實踐和文化發展理念的契合。雖然當前對於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得到了各方面的關注和重視,但是在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制度建設上還存在空白。要實踐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文化引領,一方面是加強傳承創新的制度文化建設,即基於當前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狀況,進行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各種制度建設,使民族音樂傳承創新的各種音樂改編、音樂創作、音樂版權等問題都有相應的制度規定來約束;另一方面則是在制度建設中體現文化要求,即把關於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思想、內容、方法、方式等方面的文化要求在制度體系中系統地體現出來,形成制度層面系統性的文化要求,即對文化要求固化為制。具體來說,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制度中的文化要求主要包括傳承創新的文化旋律、文化格調、文化指向等方面,因此有關制度方面的建設主要包括民族傳統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內容制度、思想品位制度、傳承創新的方法制度等。從內容制度上來說,主要是指民族音樂藝術在內容上的傳承創新必須要有積極的文化內涵,抵制消極墮落的音樂內容;從思想品位上來講,主要是指民族音樂傳承創新要避免各種消極、糜爛的思想意識,特別是在娛樂至上的環境下,必須要講究民族音樂藝術的格調品質;從傳承創新的方法制度要求來說,主要是指要積極推動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但是也要注意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方法,和合適的方式方法進行民族音樂藝術的文化實踐。[4]

(四)在傳承創新外觀形式中凝固文化

藝術是一種主觀創造,是精神產品,但是民族音樂傳承創新中會有各種各樣的物質參與,如在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中會使用各種樂器,或者是建立各種傳習館以及各種表演服飾等,即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有對應的外在形式表現。在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過程中,文化的引領作用不僅表現在音樂作品本身的思想、格調和內容等方面,同時也體現在對於傳承創新相關的外在形式上,關於文化的引領也需要定型為物,形成顯性的文化指示。對於這一點,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表現出來,綜合來說,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民族音樂藝術相關事物的文化滲透,如在民族音樂藝術的傳習館建設裝飾中,以相應的文化來進行結構空間的設計,使之體現出文化意味或者是表現出相應的文化追求來。二是圍繞民族音樂藝術本身進行實物性的文化表現。首先可以製作各種各樣的文化標語,把對於民族音樂藝術的文化要求以標語的形式直觀呈現出來,這種方法雖然簡單,但是卻是文化思想展示的有效方式。其次也可以基於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文化要求打造音樂文化長廊,在展示各種各樣的音樂文化知識同時,使先進的文化要求和思想一併呈現出來。最後是打造特色化音樂文化景觀,把需要在民族音樂傳承創新中的文化內涵以特色景觀的方式表現出來,以音樂和文化的立體結合,生動展示其中的文化思想。最終通過各種方式實現民族音樂藝術外觀形式中的文化凝固,以此來闡明民族音樂藝術傳承創新的文化立場。藝術生成文化,同時又脫胎於文化,文化是藝術發展的靈魂。在少數民族音樂藝術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民族文化始終貫穿其中,最終形成了音樂藝術和文化的一體發展。在當下社會環境中,雖然民族音樂藝術的生存發展環境發生改變,但是文化對民族音樂藝術的指引作用沒有改變,在民族音樂藝術的傳承創新中既需要堅持民族文化核心,也需要以先進的文化思想為引導,只有這樣,民族音樂藝術才能在文化指引下保證自身積極的文化精神力量。

參考文獻:

[1]覃正湖,蘭潔.略論民族聲樂藝術特色的繼承與創新——以廣西少數民族歌手班的發展為例[J].北方音樂,2017,(13).

[2]樑瑩.我國民族音樂教育的傳承與創新[J].當代音樂,2016,(9).

[3]李曉民,張立明.黑龍江蒙古族呼麥藝術的傳承與發展[J].黑龍江民族叢刊,2013,(1).

[4]辛琳琳.從人文主義角度看少數民族民間藝術傳承與發展[J].貴州民族研究,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