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經濟學中的經濟權力與企業:兩個相互衝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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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

提要:科斯開創的新制度學沿著兩個方向:其1,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詹森和麥克林以及張5常認為,與市場沒有本質差別,不存在權威和經濟權力關係,因此放棄而不是解決了科斯的企業本質;其2,威廉姆森承認企業記憶體在權威,但沒有發展經濟權力的含意。本文認為,這兩類為資本主義制度辯護的,都存在內洽性問題,最終成為同義反復,關鍵原因是它們都基於人類行動的“自由-強制”兩分法。經濟權力概念對於企業(以及資本主義制度)本質的是至關重要的。必須超出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正規化,結合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明確考慮市場上經濟權力對企業內權威關係的決定性,才可以內洽性地處理經濟權力與企業本質這兩個理論問題。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  經濟權力  企業  理論內洽性  馬克思主義  階級分析

企業本質問題是新制度經濟學(NIE)研究專案的開端。科斯(R. H. Coase, 1937)開此先河,探究了權威和指揮在經濟上優於市場關係的原因。我認為,NIE自科斯開創以後,其研究發展循著兩種不同的思路。第1種思路是,通過否定企業記憶體在真正的權威來發展科斯的直覺。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A. A. Alchian and H. Demsetz, 1972)的研究以及詹森和麥克林(M. C. Jensen and W. H. Meckling, 1976)、張5常(S. N. S. Cheung, 1983)的擴充套件,是這1思路中的主要貢獻。第2種思路是,通過詳細說明使科層關係在經濟上優於市場的理論範疇來系統性地分析科層的成本和收益。威廉姆森(O. E. Williamson, 1975, 1985)代表了這1思路中的主要貢獻。
關於資本主義制度中權威角色的不同觀點,導致了不同的制度理論。本文討論這些理論的兩個特殊方面:(1)直接描述企業特徵的可能性;(2)考慮到經濟權力問題時的理論內洽性(internal coherence)。
從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方法推匯出的極端結論是,不可能在性質上把企業作為1種制度與市場區分開來;相反,在威廉姆森的框架中,通過分析企業內部與市場中的不同合約關係,可以明確區分這兩種制度形式。
我認為,這兩類研究都沒有充分分析經濟權力。但我的這1觀點對兩類研究的內洽性具有不同含意:在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的方法中,沒有分析經濟權力是因為它認為經濟權力與現實研究無關;威廉姆森考慮到經濟權力的相關性,但沒有發展經濟權力的含意,從而使其命題容易受到理論內洽性上的攻擊。
經濟權力與企業需要協調1致,這在第1類研究中引起了企業分析中的問題,在第2類研究中引起了經濟權力分析中的問題。在我看來,這些困難不是偶然的。要描述企業和市場的特徵,就必須考察其中所發生的關係。這裡存在1個兩難(bifurcation):1方面,不考慮特定權力關係而試圖構建企業理論,會使企業與市場難以區分開;另1方面,這種權力關係的分析不能得到充分發展,因為它與NIE的基本假定相沖突,NIE假定製度安排是“自由的”自願交易的帕雷託-效率結果。
我的結論是,在NIE中,經濟權力問題與企業特徵化是相互衝突的,1致性地解決這兩個問題需要超出NIE正規化。我認為1條可能的出路是,明確分析經濟權力在各種資本主義制度內部及其相互之間關係中的作用。根據NIE存在的理論問題,經濟權力分析應基於其社會和動態維度。我建議在制度主義與馬克思主義之間建立橋樑,以發展這種分析。這種方法明顯與NIE不相容,也質疑了整個資本主義制度效率理論。
本文結構安排如下。首先討論阿爾奇安-德姆塞茨和威廉姆森方法的1般特徵。然後集中於這兩類研究的共同點,即帕雷託原則在制度演進解釋中的作用;在我看來,2者都參照了這1原則是在NIE框架中內洽性地分析經濟權力與企業的主要障礙。再後兩個部分,我分析兩種方法在經濟權力與企業理論問題上的矛盾。最後,我提出內洽性地處理這兩個問題的建議。
1、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的方法
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認為企業生產是同1團隊中多個人之間協作的結果。團隊生產有1個基本特徵,即確定團隊中每1成員對最終產出的相對貢獻是不可能的,這導致難以(1)對不同工作活動確定有效率的固定報酬;(2)防止團隊中的漫不經心和搭便車行為(也可見於Alchian, 1987)。這些困難引起了監督問題。從監督收益(根據挽回的效率)大於監督成本(監督者的工資)的假定出發,可以推匯出設立監督者的激勵。於是,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把企業內所有關係都還原為價格關係(監督活動的價格),並證明企業內的科層關係僅僅是表面性的:
1般認為,企業的特徵是以命令、權威或1般市場所不具備的約束行動來解決問題的權力。這是錯覺……[僱主]可以解僱或起訴,就像我不再從雜貨店裡買東西而把店主解僱或起訴他出售偽劣產品1樣(1972, 777)。
把企業作為市場對立面因此是1種錯覺。市場無處不在,因為價格機制在任何資本主義制度中都始終有效。在這種意義上,企業恰恰就是1種特定形式的市場——這時沒有連續重複的討價還價,儘管從最終結果來看好像是這樣。
在詹森和麥克林(1976)看來,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的理論還不夠1般化,因為它只解釋了某1型別的企業(基於團隊生產技術的企業)。於是,他們基於委託-代理關係而提出了1個更1般的理論。代理關係是這樣1種合約,“委託人”通過這種合約僱用“代理人”來為他/她完成某項工作。如果資訊非對稱,且代理人的最優戰略不能最優化委託人的效用函式,那麼便會出現委託-代理問題;因而委託人的問題是,建立1套激勵制度和/或監督代理人的活動,以使代理人行為與他/她自己(指委託人——譯者)的最優戰略1致。均衡解是,委託人最小化代理成本,代理人最大化他/她自己的效用(給定委託人設定的激勵制度)。
根據詹森和麥克林(1976),企業(甚至那些非團隊生產的企業)是1個合約關係紐結,其本質與市場1樣:“企業的‘行為’就像市場的行為;即,複雜的均衡過程的結果。”
與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1樣,詹森和麥克林也認為雙方之間的非對稱不是本質性的。  科層起源於資訊和技術上的假定:在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的分析中,技術“要求”是團隊生產;在詹森和麥克林的1般化分析中,技術“要求”是代理關係。 
這種觀點被阿爾奇安的學生張5常(1983, 1987a, 1992)推至極端:事實上,我們通常所謂的“企業”只不過是1個複雜的(市場)合約紐結。因此“企業”的概念並不重要,也沒有分析上的用場。這1點沒有誰比他本人更清楚:
通常的情況是,持有僱傭合約的企業家(不清楚是僱用工人的企業家還是僱用企業家的工人)可以與其他企業簽約;簽約者可以再簽約(sub-contract);再簽約者可以進1步再再簽約(sub-sub-contract);1個工人可以與許多“僱主”或“企業”簽約……這樣看來,企業的規模也就變得不確定和不重要了(Cheung, 1987a, 57)。
實際上,在我看來,企業可以小到只是兩個要素投入所有者之間的合約關係,或者如果合約鏈充分擴充套件,也可以大到包括整個經濟(Cheung, 1983, 17)。
……如果我們不能在任何有價值的經濟意義上把“企業”確定為1個獨立的實體,那麼當我們在現實世界中看到企業時,我們就無法真正知道企業是什麼(Cheung, 1992, 56)。
張5常的貢獻是獨特的:他基於市場無處不在的假定,發展了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的企業理論,直至其邏輯結論。
面對這種理論與現實之間的衝突,張5常堅持了他的理論而拒絕了他想要解釋的現實。 

新制度經濟學中的經濟權力與企業:兩個相互衝突的問題

$False$2、威廉姆森的
威廉姆森(1975, 1985)的貢獻代表了NIE框架內製度最有活力的嘗試。他從“最初存在市場”的假定出發(Williamson, 1975, 20),通過連續的比較靜態分析來解釋其他制度的作用。1般的'方法是,每當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時便引入非市場制度。威廉姆森把市場和明確看作達到同1目標(完成交易)而可以相互替代的工具,並分析其效率特徵(Williamson, 1975, 8)。
作為1個參照,純市場系統在1個0交易成本背景中得到界定。  眾所周知,這種理想的背景中也可能存在市場失靈。但威廉姆森沒有這種市場失靈分析。相反,0交易成本背景的定義在威廉姆森框架的構建中只起到1種“消極的”作用:該定義只是作為界定正交易成本背景的參照。  威廉姆森因此只集中於交易成本引起的市場失靈,而沒有考慮其他的市場失靈(Williamson, 1975, 20)。
“市場與科層”框架基於3個理論範疇:(1)機會主義;(2)有限理性;(3)資產專用性。(1)、(2)、(3)同時存在時,市場便不能有效配置資源。  在給定條件下,市場失靈可以通過科層組織(如企業)而得到緩解。
科層的收益源於它(1)削弱了機會主義(通過強制機制和鼓勵團結);(2)緩解了有限理性所導致的問題(在狀態依存性合約不可能或存在市場風險的場合,科層促進了適應性的連續決策過程);(3)降低了資產專用性所導致的討價還價成本(通過強制主義原則或在雙方之間形成1致性預期)(Williamson, 1974, 40)。
市場的收益體現在(1)競爭的激勵機制;(2)科層組織增長而導致的遞增的不經濟(Williamson, 1975, chap. 7)。
從純市場系統出發,威廉姆森通過確定集中化組織結構比市場更有效率的條件而使企業得到解釋。當科層被引入時,(有效的)集中化過程將1直進行到經濟收益超過經濟成本;這樣,威廉姆森的框架不僅解釋了企業的本質,也解釋了企業的邊界,因為最優的集中化程度決定了最優的企業擴張範圍。  因此,若企業與市場同時存在,那是因為在正交易成本背景中,這兩者都不能單獨地有效解決全部的配置問題。
出於本文目的,我特別提出,威廉姆森框架的1個重要在於工作關係(work relation)。如彼特利斯(C. Pitelis, 1991, 13)所說,這種應用非常重要,因為只有工作關係才可以解釋科層從純市場背景中的出現。 
在以“最初存在市場”為出發點的故事中,作為1種科層關係的工作關係意味著首先壓制了市場。在企業內部結構中及在企業間關係中的所有其他變化,都是“結果性的”,都預先假定(presuppose)1定程度的科層,即工作關係的存在。如果在“時間0”僅存在市場,在“時間1”存在市場和工作關係,即企業;那麼,從“時間2”以後,所有更復雜的科層關係便得以發展。
(科層)工作關係在解釋企業時的重要性,使威廉姆森框架有別於阿爾奇安-德姆塞茨方法:威廉姆森框架意味著(1)企業與市場之間的清楚分界依賴於科層關係存在/不存在;(2)工作關係與其他經濟關係(如雜貨店老闆——消費者關係)之間具有明顯區別(Williamson, 1975, 68)。
3、制度演進與帕雷託效率
儘管NIE內部各派觀點不同,但都認同資本主義制度的帕雷託效率:資本主義制度是有效率的,因為它們根據交易成本最小化原則而演進。
在阿爾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中,這種觀點尤其被張5常所發展,他聲稱資本主義不僅絕對優於前資本主義制度,也優於主義制度。非常奇怪的是,這類思想中有1貢獻是出自激進主義經濟學家普特曼(L. Putterman)。該作者儘管很大程度上批評了NIE,但是卻認同了張5常,認為資本主義優於社會主義是因為“自由進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則,這兩個原則在前1制度中暢行,在後1制度中受阻。
威廉姆森的分析不太激進,但方法是同樣的:只有人類交易不受強制,只有個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在1個既定經濟制度內交易,效率才能得到保證。如果人們可以自由交易,那麼最終的社會交易必然帕雷託有效。
(1)張5常和普特曼的制度演進
張5常的制度演進理論基於“進入自由”和“退出自由”的概念。前者是指選擇是否在現有制度中開始交易的權利;後者是指在交易開始後中斷交易的權利。
根據張5常,資本主義效率源於這兩種自由的存在。在資本主義制度中,社會交易不存在強制:科層,如上所述,僅僅是表面現象——參與科層關係是自由選擇的結果。所以,科層並不意味著其本身有效率或沒有效率,決定其效率的是建立和中斷關係的自由。
因此,張5常的問題是解釋為什麼自由的個人選擇了放棄部分行動自由而置身於協調者的指揮之下:  根據張5常,這裡唯1原因就是他們的互利。假如沒有人被強迫進入企業,  那麼就必須考察企業能夠增加所有參與人預期收益的原因,從而追究企業的本質。如果科斯確定了使企業家便於在企業內協調生產的條件,那麼張5常則確定了使工人便於被協調的條件,並以此“證明”企業的帕雷託效率:  進入自由可以確保,只在他們互利時才建立企業;退出自由可以確保,企業仍然存在表明他們仍然互利。
分析資本主義制度的兩個自由原則也可用於分析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非效率不是源於它的科層結構,而是源於沒有(從社會主義國家中)退出的自由,這必然增加交易成本。
組織執行的交易成本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必然高於在自由企業經濟中,因為在前者那裡沒有不參與的選擇權,沒有組織間吸納成員和誘導他們努力工作的競爭(Cheung, 1987a, 57; 又見Cheung, 1987b)。
這1思想被普特曼(1995)進1步發展。在他的分析中,社會主義起源不是個人的自由協會,而是託辭性的(prevarication)暴力行動。儘管資本主義企業和社會主義國家都涉及科層和指揮,但2者具有不同的經濟效率基礎:
由於後1類(蘇聯式經濟)科層是通過命令而不是通過有關各方相互協商而建立的,所以不能期望它們具有各種減輕衝突的決策機制和共享資訊的激勵,而這些機制和激勵正是以上所說的市場經濟中企業的區分標記……自願形成的企業在激勵結構上優於強制性科層,再次得到了證實(Putterman, 1995, 387-8)。
毫無疑問,革命這種暴力行動根據帕雷託原則是非效率的。資本主義制度演進基於有關各方的1致同意,這需要更深層次的考察。若拋開歷史問題,那麼張5常和普特曼的分析則可為科層與效率之間關係問題提供解答:科層在資本主義企業中是“表面的”(自由進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則都存在),但科層在社會主義國家中是“真實的”(兩個原則都不存在),這使前者有效率而後者沒有效率。 
但是,這種正式解答的代價是什麼呢?如果歷史可以被簡單地假定,那麼整個資本主義效率理論便有可能淪為1種純粹的同義反復(tautology):假定資本主義起源於抽象的自由個人原始狀態(順便1提,這1斷言是錯誤的),那麼,無論什麼制度出現和生存都是有效率的(否則它就不會產生或者被取消)。
(2)威廉姆森的制度演進
我們知道,威廉姆森在1個比較靜態背景中正式闡述了“最初存在市場”的假定。其實,威廉姆森認為也可以假定“最初存在中央計劃”,只不過把分析重點從市場失靈轉向計劃失靈而已。在任1情況下,利用比較靜態分析都可以確保得到同1結果,因為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並不依賴於初始條件。 
然而,威廉姆森的理論更加雄心勃勃,其目標是把資本主義解釋為演進過程的結果。因此,威廉姆森引入帕雷託效率原則,作為解釋制度演進的關鍵。他把初始點設定為純市場系統,這時沒有科層關係,然後在資本主義制度演進中引入科層,其邏輯是,只有帕雷託-有效的制度才能出現和生存。這1故事基於人類行動自由意願的思想:只要個人交易“自發地、無強制地”發生,制度就會朝著效率越來越高的方向演進。
引入帕雷託效率原則和自發交易的故事,標誌著比較靜態分析向動態分析的轉變:制度比較可以被解釋為資本主義制度的“演進”,而自發交易的故事可以被看作是現有制度有效率的“證據”。
若考慮到方法問題,威廉姆森的歷史分析便顯得有些奇怪:資本主義制度無強制地產生,不是被歷史性地描述,而是被推論性地爭辯:從科層對市場的相對效率中發現它的起源。威廉姆森因此沒有考察已經發生的事,而是分析使制度有效率的條件,從而“推導”它的歷史出現。科層結構中的內部勞動分工,也通過假定“管理稟賦”、“知識和演講方面的天資”及“資訊處理和決策技巧”非均衡分佈等特定初始條件而被推論性地解釋(Williamson, 1975, 47-52)。
然而,即使承認天賦是異質的(這是需要解釋而不是被簡單假定的1個論斷),它們作為科層產生的“原因”仍需要被歷史性地討論。即便異質天賦可以“造成”科層關係(這是威廉姆森沒有作出的1個嘗試),我們仍需要討論使這種原因獨1無2的條件,也就是說,需要說明沒有其他因素能夠科層制度。
並且威廉姆森的分析不是1種嚴格的分析。簡而言之,威廉姆森的故事是,如果人類行動是自願的,那麼每種“可以”得到改進的制度都不會以非效率的形式存在,因為它可以被“有效率地”改進。演進學派的許多學者有力地批評了這種論述,反駁了均等演進效率(equation evolution-efficiency)。  他們得出的1個有力論斷(well-established result)是,在1般條件下,路徑依賴足以產生非效率結果。  其實,威廉姆森只集中於正交易成本背景,從而不能領會經常在0交易成本(更不必說正交易成本)背景中被討論的1個重要論斷,即,在“囚徒困境”之類的情形中均衡的帕雷託非效率。
(3)兩種方法的共同點
儘管兩種方法具有不同的爭辯語氣,但這些資本主義效率理論具有幾個共同特徵:
1.分析基於比較靜態方法。
2.初始條件是沒有強制的抽象系統。
3.人類行動被兩分為自由或被強制。
4.資本主義制度被認為是純自由自願交易的結果。
這4點使NIE為資本主義制度的辯護面臨3種批評:(1)“分析上的”批評,因為以帕雷託效率為證據是錯誤的;(2)“方法論上的”批評,因為從比較靜態分析到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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