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的國家結構與國教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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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國家宗教(state religion)的狀況,在宗教學界、史學界迄今未見全面系統的闡述,上古時期的國教狀況更是鮮有專門討論。任何形態的國家都需要理論上的支援,這種理論在後人看來往往與國教信仰密不可分,而國教信仰通常又與特定的國教結構有關。關於商周時期的國教信仰狀況,筆者在過去的研究中已略有涉及①,茲專就商周國家結構與國教結構試作探討。

商周的國家結構與國教結構

一、國家結構:親族與國家

受秦漢以後大一統現實的影響,人們往往把上古時代的國家想象並構擬成一箇中央集權的國家。司馬遷作《史記》,夏商周三個王國的興衰便被描繪成大一統王朝的更迭。當然,後人的構擬事出有因,上古文獻中早有此種傾向。《詩·玄鳥》中殷人稱“正域彼四方”、“奄有九有”、“邦畿千里”;《詩·北山》中周人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臣”。其實,商周時代的“溥天之下”“莫非王臣”,與秦漢以後的大一統國家是不同的。

根據近年來學者們的研究,商王國時期的國家是一種方國與方國的聯合體,有的學者把這種聯合體稱為“方國聯盟”,也有學者把這種聯合體稱為“部族國家”或“早期國家”②。所謂“部族”,是指由原始時代的部落組織衍變而來的、以血緣(族姓)聯絡為基礎的社會集團,它是中國國家的早期形式。商王國時代的部族很多,卜辭中大多稱之為“方”。商部族就是指子姓的殷人社會集團。

從殷卜辭反映的情況看,商邦與其他方國之間的關係具有兩重特徵:一方面是相互並存關係,另一方面商邦又凌駕於其他方國之上。先看並存關係。殷卜辭中有“比”字,林沄先生指出,這裡的“比”均作動詞用,是“親密聯合之義”③。殷卜辭中常見“王比某方伯”或“王比某伐某”的記錄,如:“貞,王比興方伐……”(《綴合》151)“乎比丹伯?勿乎比丹伯?”(《乙編》3387)“乙酉卜……令多子族比犬侯撲周甾?”(《前編》5·2·2)林沄先生認為,“卜辭確實反映出商代有許多方國和商王發生聯盟關係,可考知者已有鬼、而、井、昜、丹、犬、暴、攸、望……等方。 絕大多數這類卜辭都明確地涉及征伐,所以說,商代是存在方國間的軍事聯盟的”④。 在此認識的基礎上,再去審讀典籍中的有關資料,就不難發現當時方國聯盟的情形。《詩·長髮》述商湯伐夏桀的過程,“顧、韋既伐,昆吾、夏桀”。顧、韋、昆吾是夏王國的盟國。同樣,《尚書·牧誓》述周武王伐紂,其中也有“我友邦冢君”。《詩·皇矣》敘述“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兄弟,……以伐崇墉”。“崇”是商的盟國,而“友邦”是周的盟國。另一方面,商邦與盟國間是不平等的。卜辭資料表明,商邦不僅“比”其他方國,而且有時也“令”其他方國。如:“癸卯卜,賓貞……令沚■■方?”(《前編》6·60·6)“庚辰,貞,令望■■■方?”(《京津》4386)“癸亥,貞,王令囗侯伐……”(《金璋》368)這裡的“令”,顯然是一種指揮與服從的關係。同時,商王作為方國聯盟的盟主,具有向盟國徵取貢物、巡狩盟國境地、仲裁方國間爭端和懲罰方國的權力⑤。 王國維早就推測說:“自殷以前……蓋諸侯之於天子,猶後世諸侯之於盟主。”⑥顧頡剛也說:“夏商所謂王,實則春秋所謂霸。”⑦今天看來,這是富有啟發意義的。

周邦推翻殷邦的統治之後,建立了一個新的方國聯盟——周王國。就大局而言,周王國與商王國的國家結構和性質並無根本差異,其不同主要在於“共主”的換替:周由小邦上升為“共主”國,商由“共主”國淪落為普通的邦國。周邦取得“共主”地位之後,當即與既存的方國確立了聯盟關係,後人將此一過程稱為“褒封”。所謂“褒封”不過是周王以天下共主的名義,與既存的異姓方國建立一種名分,組成新的方國聯盟。其所異者,周代文獻中大多將這些方國稱之為“諸侯”。與此同時,周人還“封建”了一批同姓諸侯國。周人為什麼分封同姓諸侯國?傳統的說法是“封建親戚,以藩屏周”。這種解釋雖可說通,但也有問題。因為周人的分封制度實際上一直延續到春秋時代而不衰,不但王室行分封,諸侯也行分封,甚至“大夫有貳宗”。單純用“藩屏”之說作解,顯然缺乏說服力。誠然,分封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從商周歷史的巨集觀過程看,分封也與部族的不斷衍生相關,是部族殖民的政治化。它源於氏族時代的氏族組織制度。

大體說來,從西周初年到春秋末年,周人分封呈現為兩個階段:西周時代是“天子建國”;春秋時代是“諸侯立家”。從部族人口分衍的角度看,“諸侯立家”是“天子建國”的下延和再版。然而,在當時“王土”、“王臣”觀念下,王國、侯國、大夫之傢俱有大致相似而又不完全相同的宗族政權特徵。

天子王國,是以王族為核心構建的最高政治實體或國家。名義上,王統治天下;實際上,王主要統治“王邦”。這種“王邦”與“王天下”的政治格局被人們稱為“內服”(王畿)和“外服”(畿外)制度。周代的“內服”、“外服”秩序展現為一個逐漸衰變的過程。西周前期,王朝對外服諸侯具有較強的控制力量。在周初的誥命中,周王對諸侯百般教誨,指示他們服從王的指揮,“勿替敬,典聽朕告”(《尚書·康誥》)。周康王在即位典禮時就訓示道:“庶邦侯甸男衛,惟予一人釗報告。”(《尚書·顧命》)當時,許多諸侯國君都參加了康王的即位大典,表示堅決服從周王的調遣,稱:“一二臣衛,敢執壤奠!”(同上)到春秋初年,此種盛世已不復存在,“周鄭交質”乃一顯例。其原因,自其表言之,是諸侯坐大;自其裡言之,是宗族組織的成長壯大。宗族政治的基礎是宗族組織。在氏族制度下,一個氏族的人口發展到一定數量,就會從中衍生出新的氏族,原來的母氏族則成為胞族⑧。宗族組織作為氏族組織的次生形態,仍在一定程度上保留著氏族組織的這一特徵。周初,王邦強大,新封的侯國力量微弱。後來,諸侯國力量不斷壯大,而王邦卻由於不斷的分封發展較慢。當諸侯國與王邦力量相互制衡的時候,彼此間的衝突在所不免。“諸侯爭霸”與王國代興有相似的一面。從宗族政治的內部結構看,政權的主體是宗族貴族,在王邦是王族。在王族內部,又進一步凝聚到“宗主”身上。在周王室內部,對國家政權的廝奪直接體現為對“宗主”身分的爭奪。春秋時期王室的內亂多導因於此。宗族政治的主要物件是庶眾,是貴族對庶族的統治,宗主對庶民的統治。《詩·國風》中的一些詩篇展現了庶民對貴族的怨忿情緒和依存關係。對異族來說,周王族與他們雖無血緣聯絡,但卻有宗教關係。在商周宗教信念體系中,王被認為是上帝的嫡系子孫,而普天下的人們都被認為是上帝的子民(等級身分較低)。因此,自上帝的角度而言,王族與異族、王與異族人民之間有一種神授的“準”血緣紐帶。它建立在這樣一種信念上:王族是上帝的“選民”,代表上帝統治天下。周王國所謂“內服”,實質上就是王邦——以王族為核心的政權和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