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電視節目的隱私侵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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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從節目型別、侵權方式、節目物件、侵權特徵等幾個方面,對這一話題作一巨集觀分析,開簡單探討其趨勢和意義。

探析電視節目的隱私侵權現象


關鍵詞: 電視節目 個人隱私 侵權
  
  近年來,隨著電視產業化屬性的日益凸顯,我國電視正在經歷一個性質和功能轉型,即從主要承載教化宣傳功能轉向突出大眾娛樂功能,這使它越來越深地介入個人生活領域,引發大量隱私侵權的事例。本文試圖從一個巨集觀的視角,以對電視節目的整體梳理為基礎,對其隱私侵權現象進行粗淺的分析和探討。
  
  一、容易侵犯隱私的節目型別分析
  
  電視是高度型別化的媒體,不同型別的電視節目在節目內容和形式上有極大的差別,因此,其在可能涉及個人隱私的範圍和程度上,也有著很大的區別。根據對電視節目介入私人領域範圍和深度的理解,以及近年出現的較集中或影響較大的關於電視節目侵犯個人隱私的爭議,筆者認為,以下幾種節目型別可能更容易出現侵犯隱私的情況:
  從節目的內容或題材上看,主要集中在電視新聞節目、生活情感類節目、電視娛樂節目等型別上;
  從節目形式上看,主要是新聞節目的隱性採訪、情感類節目的跟蹤拍攝和涉及個人隱私的電視談話或訪談、電視真人秀等。
  1 電視新聞節目
  隨著電視內容的平民化和商業化轉向,電視民生新聞興起,電視新聞轉向了普通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不可忽視的是,有時電視媒體以貼近百姓關注民生之名,粗暴地把鏡頭伸進普通百姓的個人空間,“將表現百姓生活的新聞演繹為對百姓個體隱私的‘曝料’,將電視媒體變成都市逸聞趣事集散地和批發地的行為,將百姓新聞變成了市井的電視圍觀”,並“將媒體這一社會公共資源變成了僅僅滿足部分電視觀眾‘窺視’他人隱私的公開場所,降低了媒體的品牌與形象”。
  另外,在一些重大的災難報道和負面報道中,也容易涉及一些不必要的隱私資訊。媒體在行使社會批評和媒體監督功能的時候,容易忽視個人權利的保護和媒介可能造成的傷害。
  即使是正面報道,由於報道方式可能並不被人們認同,也會造成報道物件的私生活受到極大干擾。這裡有一個典型的案例:中央電視臺播出一則關於網路暴力的新聞報道,引用了一名13歲的國中生張殊凡評價一些網頁“很黃很暴力”的話,該生的學校、班級和姓名都有字幕顯示,結果,她一夜之間就成為了眾人批判嘲諷的焦點,進而個人資訊被網路搜尋,“很黃很暴力”也成為網路流行語,用來指稱言不由衷的說謊者。也許,對記者而言,這樣的報道只是其職業過程中的一種習慣,或者形式,但造成的後果,對一個孩子來說,絕對是不公平的。
  2 電視情感類節目
  這類節目可能是導致隱私權受損最常見、最嚴重的一種型別了。這類節目,以平民化的視角、生活化的形式,來展現普通人的情感,總是較深的直接介入私人空間,以滿足不同觀眾傾訴和窺探的慾望,因此,隱私侵權的現象比較多見。主要表現為:
  一是刻意挖掘和渲染節目物件的個人隱私。
  在情感類節目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節目物件雖然接受媒體的採訪談話請求,甚至主動聯絡媒體要求其介入自己的生活空間,但其在節目過程中仍然希望有所保留,或者不願意完成敞開心扉,這時候,記者或主持人往往會窮追不捨。通過各種方式將當事人不願意公開的隱私都揭示出來,甚至故意激化矛盾,製造衝突,以產生更能抓取眼球的“看點”。進而,節目為了追求畫面效果,往往將這些具有衝擊力的內容保留下來,故意突出,在節目介紹中反覆播放。雖然媒體總是把自己打扮成調解者、“和事佬”或者社會正義維護者的角色,但最後的結果往往於事無補,反而可能激化矛盾。
  二是不經他人同意。擅自公開他人隱私。
  電視節目對他人隱私的披露必須經過隱私主體本人的同意。隱私從法理上說只能是“特定人的隱私”,他人不可以代為放棄隱私。但許多情感類節目經常出現的問題是,企圖以委託人的授權將其侵害他人隱私的行為合理化。事實上,即使是夫妻,當一方隨意在媒體上公開談論另一方時,都有可能構成對他人隱私的侵犯。除非所有的當事人都同為委託人,否則,媒體絕對不可因為一方的委託而具備調查並展示另一方隱私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