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藝術社會角色的扮演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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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藝術的“自覺”

淺談藝術社會角色的扮演論文

思考藝術社會角色的扮演,既要追蹤藝術起源與本質的問題,又要關注藝術與社會制度以及其他意識形態之間的關係。關於藝術的起源問題,可以說是一個既古老又新穎的話題,不同時代的人們都有對藝術起源進行過相關思考。上古時期,人們習慣於將某種藝術形式的創造歸功於某位英雄或神人,比如中國古代的“倉頡造字”“伏羲創畫八卦”“女媧摶土造人”(遠古制陶業的反應)等神話傳說即是如此。後來,人們逐漸本能地認識到,藝術的產生很大程度上是源於某種情感表達或情緒釋放的需要。中國古代對其最經典的一段敘述是漢代《毛詩序》裡面的一段話:“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1、古代中國的書畫家也常講:“寫者,瀉也”,“書者,抒也”,認為中國古代的書畫是藉以抒情達意的,尤其是寫意畫,明顯帶有畫家的主觀情感色彩。即使以今天的觀點看來,藝術區分於其他學科門類的一個重要特點依然在於它對情感的依賴性,不管這種情感是社會性的還是個體性的,是宗教性的還是政治性的。中國古代關於藝術本質的思考,相對缺乏系統性和邏輯性,因為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前,中國人不太習慣過於形而上的思考。而西方在這方面卻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傳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模仿說。古希臘唯物主義哲學家赫拉克利特最早提出了“自然是由聯合對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諧,而不是由聯合同樣的東西。藝術也是這樣造成和諧的,顯然是由於模仿自然。繪畫在畫面上混合著白色和黑色、黃色和紅色的部分,從而造成和原物相似的形象。音樂混合著不同音調的高音和低音、長音和短音,從而造成一個和諧的曲調”的論點。

2、這種模仿說是從人們對動物行為的模仿上立論的,因而具有樸素色彩。緊接著,德謨克利特將社會的“人”加入了“自然”這一模仿物件中,他說:“在很多重要的事情上,我們是模仿禽獸,做禽獸的國小生的。我們從蜘蛛學會了織布和縫補;從燕子學會了造房子;從天鵝和黃鶯等歌唱的鳥學會了唱歌。”

3、蘇格拉底則認為藝術不僅要模仿人的外形,更要描繪出人的精神方面的特質。再後來,人們主要在人對事物形象的模擬上來立論,認為藝術源於人對“自然”(世界)的模仿。如柏拉圖就認為“藝術是對自然的模仿”,而“自然是對理式的模仿”。“理式”是第一性的,“自然”是第二性的,“藝術”由此就變成了“第三性”。它就像影子的影子,和理式的“真實世界”之間隔著三層,因此它只能模仿事物的“外形”和“影像”,而不能表現事物的“本質”。因此,柏拉圖認為藝術是不真實的。他還試圖用政治的標準來抹殺藝術的獨立價值,主張將詩人逐出他的“理想國”。模仿說始終把藝術放在第二性甚至第三性的角色中,藝術的自足性始終沒有建立起來。只有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社會文明進步到一定程度之後,人的情感價值才逐漸得到重視,藝術才會慢慢獲得獨立的社會地位。在西方社會,藝術走向自足要等到神學籠罩的漫長中世紀結束之後。隨著人文意識的覺醒,藝術的主體價值在文藝復興時期才得到燦爛釋放。中國文化由於具有早熟性,藝術的獨立也要提前一些,如學界一般認為中國的繪畫藝術(文學亦是如此)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開始走向獨立。陸機在《文賦》中提出“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

4、即是將文學的語言美提到一個很高的層面上來,這與老子曾經講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正好相反。中國書法藝術的成熟也是這一時期,以王羲之、王獻之為代表的書法家為後世書法樹立了高山仰止的藝術標杆。藝術從他律走向自律的過程,似乎帶有某種進化論的意義。但有的學者選擇更為直觀的方式來描述藝術的這一過程。如中國近代繪畫史學家鄭午昌在《中國畫學全史》中將中國古代的繪畫發展分為四個時期,即實用時期、禮教時期、宗教化時期,以及文學化時期,這一看似並列的四個階段劃分,其實勾勒出了中國古代繪畫從不自由到自由的線性發展過程,其間繪畫所扮演的社會角色在不同歷史時期各有側重,並在整體上呈現出越來越自由的發展趨勢。

二、藝術的“覺他”

從歷史來看,自在、自足、自由、自律的精神和意志,應該是藝術生命中最為核心最為基礎的部分,雖然它得到社會全面承認的時間相對較晚,但一些先知先覺的古人,還是在很早以前就已經意識到它的重要性。如孔子曾經說過:“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

1、間接地道出藝術的主要價值在於使人獲得精神上的自由,藝術活動應該表現為一種“遊”的狀態,也就是不受種種外在的約束,自由自在、活潑生動的理想狀態。南朝畫家王微在《敘畫》中所說的“望秋雲,神飛揚,臨春風,思浩蕩”

2、亦是如此,後人稱之為“暢神論”,即它特別突出藝術給人精神上帶來暢快感與自由感。西方也有類似的理解,正如黑格爾所說:“審美帶有某種令人解放的性質”

3、這裡的解放即可以理解為一種精神上的自由。藝術越往後發展,它的這種主體性價值就會越加凸顯出來。20世紀初,中國近代教育家、北大校長蔡元培先生在北京神州學會演講時,曾經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著名觀點,他說:“宗教是靠著自然美而維持著它們的實力存在。現在要以純粹的美來喚醒人心,就是以藝術來代宗教”,“使以後的人都轉移其迷信的心為愛美的心,藉以真正完成人們的生活”

4、簡單來講,蔡元培就是提倡以藝術教育(美育)來破除對宗教的迷信。他認為宗教起源於人的三種精神性需要,即知識的需要、意志的需要和情感的需要。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知識和意志逐漸與宗教脫離走向了獨立發展的道路,只有宗教與藝術還是自始至終地緊密結合在一起(表現為宗教建築、宗教繪畫、宗教雕塑、宗教音樂、宗教舞蹈等各種具體形態),並通過感性手段對人的精神世界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他還說:“在宗教的儀式中,就丟掉了智、德、體三育,剩下的只有美育,成為宗教的唯一元素。”⑨宗教之所以“不忍心”丟掉藝術,因為藝術是最為直接有效的宗教闡釋和傳播手段。不過,事物總是具有兩面性,宗教在利用藝術為自己開路的同時,藝術也藉由宗教的力量不斷完善自我的發展。當藝術足夠成熟之後,就不再必須依附於宗教而存在。當藝術獲得獨立自足之後,它的社會角色扮演也就變得非常主動了。所以,由純粹的'藝術教育(美育)所達成的對人的精神世界的建設作用,就要比宗教對人精神世界的約束與統治積極得多也健康得多。所以,蔡元培說:“應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⑩通過藝術和審美教育活動建構人的感性生命和情感世界,這一思想在今天看來仍具有實踐和理論的雙重指導意義。

三、當下的“藝術”問題

當代中國,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國家政策的多年導向下,市場經濟的很多商業規則在各種社會意識形態領域進行全面滲透,可謂“無所不入”,“遍地開花”。本來位居人類意識形態上層的藝術也開始走下神壇、跳出象牙塔,紛紛加入市場經濟的各種遊戲規則中來。由此,當前的中國藝術領域中便出現了種種看似非常熱鬧卻非常堪憂的局面。嚴重點講,其實是一種違背藝術發展一般規律的不良局面。雖然藝術史意義上的“藝術的自覺”早已完成,不過在當下社會環境中,藝術似乎並沒有很好地繼續完成“美育代宗教”的歷史任務,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淪為私人沽名釣譽或企業偷稅漏稅的工具,甚至成為政界、商界、學界中進行“雅賄”的犧牲品。對於今日中國藝術所應該扮演的社會角色,我們應該從專業和大眾兩個角度來加以審視。其一,對於一般的國民大眾來說,藝術的主要使命與社會責任依然體現在它的某種類似“美育代宗教”的“靈魂救贖”功能上。通俗來講,就是培養大眾人群的審美能力,提升其審美境界,陶冶其靈魂和性情。這些尤其對於未成年人心智模式的完善與發展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然而,受“為人生而藝術”的功利主義的近現代思潮影響,尤其是在中國現行大學聯考制度的影響下,藝術對於提升國民審美水平的作用在現實語境中一直沒有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實現。蔡元培在20世紀初所提出的“美育代宗教”的理想在現實中也出現了嚴重偏差:宗教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是退隱了,然而取而代之的並不是美育,而是種種功利主義的價值觀。如在當今中國很多中國小的課程體系中,藝術課程依然是被忽視的,尤其是在一些農村地區,藝術課程甚至被完全取消。相反,中國高校的藝術教育反而持續出現熱潮。尤其是在1999—2012年間持續14年的中國大學聯考擴招大潮的衝擊下,藝術教育構成了高等教育系統中一道獨特的風景。這一風景中有好看的一面,但更多恐怕是不好看的一面。眾所周知,高校藝考為很多文化課成績不好的學生實現大學夢提供了相對容易的旁門。雖然我們不能否認一部分學生選擇藝術專業是出於對藝術的熱愛,但事實上有大半學生是被動選擇藝術專業的,這樣就為他們以後的學習就業乃至人生規劃埋下了不良的伏筆。其背後的功利主義動機和對藝術的偏見,一方面損害了藝術在國民心中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也造成國民審美教育的普遍錯位,使得藝術發揮不了應有的社會作用。因此,我們急切需要轉變對藝術的偏見和功利主義的態度,將藝術與現實人生聯絡起來,發掘藝術對人生和社會積極的價值和意義,以實現國民的藝術化生存作為終極目標。其二,對於少數專業藝術人群來說,藝術在當今中國依然呈現出嚴重的功利化趨勢。許多畫家將主要精力花在如何炒作畫價、提高知名度等方面,忽視對自身文化底蘊的修養,致使畫作的藝術水準和格調不高,難登大雅之堂,這幾乎成為當前中國畫壇的普遍現象。更有甚者不惜使用各種手段弄虛作假,哄抬畫價,僱托兒購買以掩人耳目,實在是對藝術的莫大玷汙。中國古代畫家常說:“功夫在畫外”,!又云:“人品高於畫品”,“人品既已高矣,氣韻不得不高;氣韻既已高矣,生動不得不至”。@即說,真正決定了藝術作品格調高下的,往往並不是藝術技法層面的東西,而是藝術家的人格、修為,以及人生經驗等綜合性素質。所謂“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有了深厚的文化積澱、豐富的人生閱歷,以及深刻的自我反省,才能創作出真正有水平的藝術作品來。反觀人類歷史上那些最優秀的藝術作品,無不如此,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此,對以藝術為人生職業的人群來說,藝術不能成為發財牟利、沽名釣譽的工具,而應成為人生信念的支撐和終身奮鬥的目標。在某種程度上說,“藝術”應該成為“藝術家們”的“宗教”,是需要他們為之奮鬥終生的崇高事業,這在齊白石、黃賓虹、徐悲鴻等中國老一輩的藝術家那裡都得到了很好的實踐,至今仍是藝術家們應該效仿的榜樣

總之,藝術在當代社會中的責任與使命在於它對人的精神方面來說正確而積極的價值與意義。對大眾而言,它要完善其人格發展,提升其審美趣味,豐富其精神生活;對專業人士來說,藝術應引導他們不斷向藝術的精神高地攀登,為人類的藝術事業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