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企業破產清演算法律風險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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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事中控制主要是指企業在實際的破產清算過程中對於法律工作機制應當進行完善,法律責任切實落實到各部門及其人員身上,實現企業法律風險的動態化監控及其全方位的防範,使法律風險能夠被有效控制。

談談企業破產清演算法律風險管理研究

摘要:為了更好的幫助企業或是相關專業法律人員更加深入的瞭解破產清算中的法律風險,對於如何在企業破產清算過程中,加強法律風險管理有著重要的作用。為此,本文主要從企業破產清算中可能會遇到的幾種法律風險進行分析,進一步探討加強法律風險管理的策略。

關鍵詞:企業;破產清算;法律風險管理

所謂的破產清算,主要是指在企業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形勢下,根據破產法所規定的要求進行企業清算。企業在進行破產清算時難免會遇上一系列的法律風險問題而導致破產清算不能夠很好地進行。所以說,如何更好地深入瞭解破產清算中的法律風險,以便有效的幫助企業經營管理者瞭解破產法,並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減少可能會產生的法律風險有其探究性意義。

一、企業破產清算的幾種法律風險

(一)破產申請的法律風險

企業破產申請的`危險可能存在債權人不具備破產申請資格。破產主體資格主要是指具有破產的債務人具有法律上進行破產程式的資格,若是債務人不具備破產主體資格,法院不能受理其案件。而根據我國的破產法規定,企業法人才具有破產資格。如金融機構雖然屬於企業法人,但若發生破產對於社會的穩定及廣大客戶的經濟財產都會造成極大影響,所以破產法對於金融機構採取了較為謹慎的態度,為其設定了破產前特別程式:金融機構的接託管程式,若是在被接管後仍然不能解除債務危機才能進行破產申請。所以,在破產申請時,必須正確判斷其是否具有債權人申請資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二)破產管理人制度中的法律風險

首先,存在不能正確履行職責的風險。這主要是指管理人違反法律的注意義務、怠工或是沒有盡力履職;或是亂用職權,與債務人或是部分債權人進行傳統,損害破產清算過程中其他方面正當權益的行為。而若是法院及債權人會議不能夠及時發現這些行為,對破產程式的順利進行或是其他各方面的權益都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耗。其次,存在管理人自身的風險。破產清算管理過程中,管理人有權利也必定有其責任,管理人在履行職責時難免會遇到一定的法律風險。破產法對於管理人並沒有按照相關的勤勉履職來設定行政、民事等責任,所以在責任標準相對籠統,且沒有形成完善的責任體系的情況下,將會給管理人員帶來一定的執業法律風險。同時,管理人的執業責任保險體系也並沒有健全建立,這也無疑加深了廣大社會中介機構的執業風險。

(三)破產債權申報的法律風險

一方面,根據《破產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所受理的破產案件應當確認為債權人的申報期限。債權人應當在法院所規定的申報期限內進行申報,若是沒有申報也可在破產進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在這之前若是進行分配,便不再對其做出分配。同時,審查和確定出補充的債權申報費用,將由補充申報人承擔。另一方面,債權人若是沒有按照相關規定來進行債權申報,將不能夠按照法律規定程式來行使權力,也不能夠得到應有的清償,債權利益將會變成泡影。最後,在債權申報成功後,還需要破產管理人進行審查,方可召開債權人會議稽核。若是債權人沒有對管理人的審查結果在債權人會議上提出異議,那麼債權很有可能會被列入破產債權視作清償。

二、企業破產清算的法律風險管理對策

(一)事前防範

企業在進行事前防範主要是指儘量排除法律風險的可能性。例如在企業成立或是合同簽訂之前的審查,亦或是企業在做出重決策之前所進行的風險評估等,這就意味著企業應當通過規範化的運作,並按照法律專業人員的嚴格把關,逐步排除和篩選法律風險,儘量將其扼殺在萌芽期。這種事前防範的成本相對較小,且效益高,減少了相應的訴訟和仲裁等相關程式,就能夠使企業破產清算穩序進行,減少非必要法律風險。這也要求了企業的領導層必須掌握好相關法律意識,增強法律風險的責任感。

(二)事中控制

所謂的事中控制主要是指企業在實際的破產清算過程中對於法律工作機制應當進行完善,法律責任切實落實到各部門及其人員身上,實現企業法律風險的動態化監控及其全方位的防範,使法律風險能夠被有效控制。事中控制也具有節約成本且容易控制好風險的特點。所以,企業破產清演算法律風險管理的關鍵更在於事中控制,是有效排除風向的一道關卡。例如在債券職務管理、資產的清算處置及案件糾紛管理等過程當中,皆要求企業應當建立起動態的防空系統,強化相應的主體意識,才能有效將法律風險在事中控制過程中被逐步消化和吸收。(三)事後補救事後補救主要是指在法律風險出現時,通過企業內部的法律部門,與相關的司法機關及時進行溝通配合,以便最大限度的保障破產清算的進行或是挽回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事後補救更要求企業能夠積極主動地去進行經濟司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較之前兩個補救措施,事後補救的經濟成本相對較大,且處於被動狀態。但是,企業若是能夠積極與相應的司法機關進行配合溝通,以最大限度的保障企業的各項財產權益,那麼不僅能夠減少法律風險,也能夠將企業自身的損失降到最低。

三、結束語

在企業進行破產清算的過程中除了上述所講的破產申請、破產人管理制度及其破產債權申報等幾個法律風險,還有其他可能會面臨的法律風險,而無論是面臨何種法律風險,企業都應當自覺的加強法律風險意識,並將法律風險貫徹全面貫徹於企業的管理過程中,建立起相應的法律風險內控機制。如此,才能夠為風險化解打下良好基礎,做好破產清算的一系列程式,最終保障社會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陳曉峰.破產清演算法律風險管理策略[M].法律出版社,2011

[2]何亞菊.我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問題與對策研究[D].雲南大學,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