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園林綠地公用設施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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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園林綠地公用設施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摘要針對目前城市園林綠地公用設施設計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開放設計程式、組建高素質設計團隊、提高設計質量、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等對策,以促進城市園林建設的蓬勃。
  關鍵詞城市園林綠地;公用設施;存在問題;對策

  AbstractIn this paper,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service facility in urban green space were pointed out. Aiming at them,the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s were come up, offering opening design process,setting up high-quality design team,improving design quality and establishing effective management system of measures,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gardens.
  Key wrodsurban green space;public facility;problem;solution
  
  城市園林綠地公用設施是城市園林重要的環境要素之一,其具體內容和範圍參照《公園設計規範》(CJJ 48—92)中的規定,包含的內容主要有:公廁、洗手檯、園燈、公用電話、果皮箱、飲水站、路標、導遊牌、停車場、自行車存放處、攝影部等。
  該研究通過實地調查,分析了目前城市園林綠地公用設施存在的問題,並從設計程式、設計隊伍建設,以及管理規範等方面給出對策,以促進城市園林公用設施的健康發展。
  1存在的問題
  1.1人性化關懷不夠,不能滿足遊人需求
  園林綠地公用設施的功能性是其最基本的特性,目前公用設施雖然可以滿足遊人的使用功能,但是在佈局設定和設計上,還存在因為人性化關懷不夠而不能滿足遊人需求的細節問題。對設施使用舒適性的關注不夠,一些設施缺少性,不符合人體工程學和環境行為學,不能滿足人的心理需求和行為習性。出現諸如缺少綠化景觀的簡單硬質鋪裝的停車場、字型和背景模糊一片的標識牌、視窗“森嚴”的公園售票亭、語言生硬的告示銘牌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
  1.2與環境協調性較差
  由於園林綠地設計中的公用設施在設計中常被排除在整體設計之外,導致公用設施與綠地環境缺少協調性,尤其垃圾箱、公用電話、園燈等小型設施,甚至只作為普通市政設施填充到城市綠地中來,不論造型、色彩還是質感都顯得過於簡陋,缺少與環境的關聯性,缺乏性,不能與優美的園林環境相協調,更難以起到體現環境整體特色並裝飾環境的效果,更有甚者和綠地環境格格不入,無法滿足遊人更高層次的審美需求和精神愉悅需求。
  1.3個性不明顯,地域特色不顯著
  城市園林景觀綠地不僅要滿足城市居民休閒娛樂,更是一個城市的“門面”,是外地遊客對整個城市的閱讀,城市綠地和其中的環境要素擔當著對一個城市性格表達的角色。但是目前,城市綠地公用設施常是工廠化批量生產,作為用具放置到綠地環境中,缺少鮮明的地域文化特色,一些公用設施和其他城市無異,不具有任何地域文化特色,不能體現地方文化底蘊。
  1.4系統性不強,形式雜亂
  公用設施種類多、體量小、數量大,若各種設施之間聯絡不夠,缺少形式風格的系統性,則導致環境雜亂無章。在實地調研中發現,城市園林綠地普遍存在此類現象,尤其是垃圾箱、標識設施等小體量設施,形式多樣,新舊並存,不論從材料上還是風格上都顯得雜亂無章,嚴重損壞環境的整體性。比如,南京白鷺洲公園垃圾箱風格上古典與共存,材質上有陶瓷、木材、塑料等多種,並且隨意擺放,讓環境顯得雜亂無序。
  1.5缺少維護,管理不規範
  缺少日常基本的維護和管理,是目前城市綠地普遍存在的問題。公廁惡臭熏天,滿地汙水;洗手檯無水;垃圾箱旁垃圾滿地,蒼蠅亂飛;引導標識牌被生長的植物遮擋,諸如此類日常管理不到位的現象屢見不鮮。
  同時,在調查中發現公用設施破損現象很嚴重,尤其是一些小型設施,如垃圾箱、標識牌、園燈等,有的雖然進行了維修和更新,但是更新不到位,隨意採用不同原來風格的垃圾箱替代原有的破損垃圾箱,甚至用簡單的塑料桶來替代。
  2對策建議
  2.1納入環境整體設計,開放設計程式
  對於公用設施的設計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將其納入環境整體設計。在新建園林綠地中,公用設施的設計要與城市園林綠地景觀環境設計同步進行;對於已建成園林綠地,設計者必須瞭解原有園林綠地的環境特徵,如型別、規模、、風格等,使設施設計在繼承的基礎上求得成功的表現形式,與周圍環境協調,完美地融入環境當中,而不是生硬地新增。
  開放的設計程式,是指向公眾敞開的參與性和具有反饋機制的設計過程。設計師在設計過程中是參與者、組織者和協調者,其工作不只是提出構想、選擇設計方案,還應對設計思想進行宣傳、交流和貫徹實施。加強宣傳,激發公眾參與設計的願望和責任。建立常設展示場所,在宣傳的同時吸納公眾的意見和建議[1]。在建設過程中,決策需要公開化、增加透明度;建成後,建立使用評價(POE)制度,瞭解使用者的反饋意見,並組織專家科學地客觀評價,為設施的修正和管理維修以及以後同類的設計提供依據,以促進發展[2]。
  2.2集思廣益,組建高素質的設計團隊
  納入環境整體設計的公用設施設計,是由單體性設計轉向與、環境、建築、地域文化相結合的整體設計[3],是一個系統的設計概念,需要考慮設計方案的提出、實施、管理維護等整個過程,這就需要組建一個擁有眾多的各個領域專家和設計師、工程師的設計團隊。同時在設施設計的具體過程中,注意發揮設計者的專業特長,合理分工,從而提高設計質量。
  2.3精益求精,提高設計質量
  裝飾性對於公用設施不是第一位的,但是在園林綠地景觀中,遊人對設施的裝飾性有著更高需求和期待。不僅要求能用、好用、耐用,更要美觀、要藝術,這需要設計師不能滿足於使用現狀,要精益求精,設計中既要考慮設施的功能性、科學性,還要考慮人性化、藝術美、地域文化等因素,為遊人提供高質量的設計作品。
  2.3.1注重設施的科學性。科學性是指設計中要考慮材料、工藝技術水平因素,以及施工、製作和後期管理維護等方面的效益因素,以確保設計實施的可行性。同時,不同的外表材料具有不同的性格表現;不同的工藝也會使同一種材料表現出不同的性格;設計者只有在對材料和工藝技術有了深刻的認識和了解後,全面考慮,才能讓設計從圖紙轉化為現實,而不是隻流於形式。設施的科學性關係到遊人使用的安全性,材料的選擇要堅固、無毒、無汙染,應減少汙染、噪音、眩光等干擾和不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