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淺談數學思想方法的合理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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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中學數學;思想方法;教學模式

論文:淺談數學思想方法的合理運用

論文摘要:本文首先論述了數學思想方法教學的心理學意義,然後說明了中學數學中的主要數學思想和方法,最後提出數學思想方法的教學模式。

在數學教學過程中,能否合理的運用數學思想方法,有時往往是引發學生學習積極性的關鍵。要合理利用數學思想方法教學,就必須對其有比較全面的認識。下面我就自身的幾點體會淺談一下:

一、數學思想方法教學的心理學意義

美國心理學家布魯納認為,“不論我們選教什麼學科,務必使學生理解該學科的基本結構。”所謂基本結構就是指“基本的、統一的觀點,或者是一般的、基本的原理。”“學習結構就是學習事物是怎樣相互關聯的。”數學思想與方法為數學學科的一般原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從布魯納的'基本結構學說中來看數學思想、方法教學所具有的重要意義。

第一,“懂得基本原理使得學科更容易理解”。心理學認為,“由於認知結構中原有的有關觀念在包攝和概括水平上高於新學習的知識,因而新知識與舊知識所構成的這種類屬關係又可稱為下位關係,這種學習便稱為下位學習。”當學生掌握了一些數學思想、方法,再去學習相關的數學知識。就屬於下位學習了。下位學習所學知識“具有足夠的穩定性,有利於牢固地固定新學習的意義,”即使新知識能夠較順利地納入到學生已有的認知結構中去。學生學習了數學思想、方法就能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數學內容。

第二,有利於記憶。布魯納認為,“除非把一件件事情放進構造得好的模型裡面,否則很快就會忘記。”“學習基本原理的目的,就在於保證記憶的喪失不是全部喪失,而遺留下來的東西將使我們在需要的時候得以把一件件事情重新構思起來。高明的理論不僅是現在用以理解現象的工具,而且也是明天用以回憶那個現象的工具。”由此可見,數學思想、方法作為數學學科的“一般原理”,在數學學習中是至關重要的。無怪乎有人認為,對於中學生“不管他們將來從事什麼業務工作,唯有深深地銘刻於頭腦中的數學的精神、數學的思維方法、研究方法,卻隨時隨地發生作用,使他們受益終生。”

第三,學習基本原理有利於“原理和態度的遷移”。布魯納認為,“這種型別的遷移應該是教育過程的核心——用基本的和一般的觀念來不斷擴大和加深知識。”曹才翰教授也認為,“如果學生認知結構中具有較高抽象、概括水平的觀念,對於新學習是有利的,”“只有概括的、鞏固的和清晰的知識才能實現遷移。”美國心理學家賈德通過實驗證明,“學習遷移的發生應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學生需先掌握原理,形成類比。才能遷移到具體的類似學習中。”學生學習數學思想、方法有利於實現學習遷移,特別是原理和態度的遷移,從而可以較快地提高學習質量和數學能力。

第四,強調結構和原理的學習,“能夠縮挾‘高階’知識和‘初級’知識之間的間隙。”一般地講,初等數學與高等數學的界限還是比較清楚的,特別是中學數學的許多具體內容在高等數學中不再出現了,有些術語如方程、函式等在高等數學中要賦予它們以新的涵義。而在高等數學中幾乎全部保留下來的只有中學數學思想和方法以及與其關係密切的內容,如集合、對應等。因此,數學思想、方法是聯結中學數學與高等數學的一條紅線。

二、中學數學中的主要數學思想和方法

數學思想是分析、處理和解決數學問題的根本想法,是對數學規律的理性認識。由於中學生認知能力和中學數學教學內容的限制,只能將部分重要的數學思想落實到數學教學過程中,而對有些數學思想不宜要求過高。我們認為,在中學數學中應予以重視的數學思想主要有三個:集合思想、化歸思想和對應思想。其理由是:(1)這三個思想幾乎包攝了全部中學數學內容;(2)符合中學生的思維能力及他們的實際生活經驗,易於被他們理解和掌握;(3)在中學數學教學中,運用這些思想分析、處理和解決數學問題的機會比較多:(4)掌握這些思想可以為進一步學習高等數學打下較好的基礎。

此外,符號化思想、公理化思想以及極限思想等在中學數學中也不同程度地有所體現。應依據具體情況在教學中予以滲透。

數學方法是分析、處理和解決數學問題的策略,這些策略與人們的數學知識,經驗以及數學思想掌握情況密切相關。從有利於中學數學教學出發,本著數量不宜過多原則。我們認為目前應予以重視的數學方法有:數學模型法、數形結合法、變換法、函式法和類分法等。一般講,中學數學中分析、處理和解決數學問題的活動是在數學思想指導下,運用數學方法,通過一系列數學技能操作來完成的。

三、數學思想方法的教學模式

數學表層知識與深層知識具有相輔相成的關係。這就決定了他們在教學中的辯證統一性。基於上述認識,我們給出數學思想方法教學的一個教學模式:操作——掌握——領悟。

對此模式作如下說明:(1)數學思想、方法教學要求教師較好地掌握有關的深層知識,以保證在教學過程中有明確的教學目的;(2)“操作”是指表層知識教學,即基本知識與技能的教學。“操作”是數學思想、方法教學的基礎;(3)“掌握”是指在表層知識教學過程中,學生對錶層知識的掌握。學生掌握了一定量的數學表層知識,是學生能夠接受相關深層知識的前提;(4)“領悟”是指在教師引導下,學生對掌握的有關表層知識的認識深化,即對蘊於其中的數學思想、方法有所悟,有所體會;(5)數學思想、方法教學是迴圈往復、螺旋上升的過程,往往是幾種數學思想、方法交織在一起,在教學過程中依據具體情況在一段時間內突出滲透與明確一種數學思想或方法,效果可能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