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註冊會計師審計風險及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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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註冊會計師審計風險及防範

摘要:會計師應嚴格遵守執法規範,牢固樹立正確的風險觀念。強化風險意識是防範審計風險的關鍵。

關鍵詞:註冊會計師;審計;審計風險

註冊會計師自從事法定業務伊始,審計風險就與之伴隨。由於目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絕大多數有隨責任公司形式,規模業務收少、風險承擔能力有限,加上會計市場發育不充分,相關配套法規不袋子健全,註冊會計師成為審計風險的承受物件。實施風險管理,防範審計風險是註冊會計師面臨的重大挑戰。筆者試從審計風險的涵義出發,分析其產生的原因,提出防範審計風險的對策。

一、審計風險的基本涵義。

關於審計風險的涵義,國際審計準則第25 號《重要性和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期義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實質上誤報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意見的風險”。《美國審計準則說明》第47 號認為:“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報的財務報表沒有適當修正審計意見的風險”。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 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以上三個定義,雖然對誤報的界定範圍有所不同,如同國際審計準則界定為“實質上”,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界定為“重大”,而美國審計準則界定為“無意”行為,而非有意為之;但是對審計風險基本涵義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對存有重大錯報和漏報的財務報表,審計後認為該重大錯報和漏報並不存在書面發表與事實不符的審計意見的風險。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固有風險是指假定不存在相關內部控制時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與漏報的可能性;控制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內部控制防止或糾正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實質性測試發現的可能性。

二、註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審計風險或者與審計客體有關或者與審計主體有關或與第三者有關,審計風險涵義的擴大,使審計風險的決定不僅僅取決於審計客戶與審計人員的會計和審計行為,審計關係的第三方(報名使用者)和外部環境各因素也將轉化為審計風險在內在因素,直接對審計總風險產生影響。這說明審計風險有不同的成因。

1.審計人員的素質所致。

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政治素質、道德素質、業務素質等,這是影響審計風險的一個既定因素。這一因素與審計過程相結合,這會成為審計風險函式的變數,審計人員素質越高,審計風險越小,反之則審計風險就越大。事務所內部應該注意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在招聘專業人員時,嚴格把住質量關,不具備條件者不能聘用。另一方面,應注意對現有註冊會計師不斷地進行後續教育。在我國經濟成份極其複雜,新規定新政策不斷出現,審計物件和內容也就處於經常變化之中,所以應形成一種制度,讓每個註冊會計師都有機會吸取新的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同時,還要加強職業道德的剛性約束。

2.審計技術的侷限性。

現代審計的突出特別是在對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評審的基礎上進行抽樣。抽樣審計所採取的程度和方法是否科學、適用,直接影響到審計工作的質量。這種根據樣本結果來推斷的總體結果與實際情況之間必然存在著或大或小的差異,從而導致審計結論可能產生偏差。

3.被審計單位會計資訊失真。

經營者提供真實完整的反映企業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的會計資訊是責無旁貸的。但是若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受不良意圖的驅動而弄虛作假為製造“廠長成本”、“經理利潤”。這樣,財務報表中存在重大錯誤的可能性就會增加,同時相應增加了固有風險水平,提高了檢查風險,給註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程式帶來的極大的困難。隨著改革開放逐漸深入,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各種經濟組織的經濟業務型別複雜,承包、租賃、兼併、收購、破產、重組等不斷出現,經濟業務的種類和性質的多樣化和複雜化,都加大了審計工作的難度和審計風險。所以審計人員要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進行職業判斷,一旦判斷失誤,則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