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土地教學論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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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人類有著悠久的土地利用史,但對土地的科學認識,則是近幾十年來的事。本世紀中葉以來,隨著世界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許多國家為適應農業、工業、交通運輸、旅遊、休憩和軍事的需要,對土地開展了廣泛而系統的研究,諸如土地資源考察、土地清查、土地型別研究、土地質量評價、土地規劃與土地利用,以及國土整治等一系列的考察與研究、利用與整治活動。通過這一系列的工作,使人們對土地的認識逐漸深化,由表及裡,由淺而深。

認識土地教學論文1500字

為滿足生產需要進行的考察,也推進了土地理論研究的發展,初步形成了獨立的理論體系、研究方法和研究領域。為此,土地研究逐漸被冠以土地學的頭銜,視為地理學新興的分支學科。更有人把其視為地學、生物學和環境科學的邊緣科學。但更多的地理學家則偏向把土地研究作為地理學的核心研究內容之一。這裡我們暫且撇開“土地學”在科學分類體系中的位置爭論,但土地問題與當前的人口、資源、環境這一世界性問題密切相關則是普遍公認的,因而成為當前的研究熱點。研究者們都試圖通過自己的工作,在緩解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方面作出貢獻。可以肯定,加強這一研究將是社會發展的需要。

有人把土地看作“不變的`、數量固定的三維空間”;從土地受自然過程的影響和人工生態系統的觀念出發,又把土地視為“自然界”、“基因資源”,或與生態系統等同起來;也有人把土地和勞動力、資本聯絡在一起,把土地看作“生產因素”或“生產資料”;還有人聯絡到土地的法律及經濟含義,把土地當作資本和商品。上述種種認識的共同點是都沒有涉及到土地的屬性,更談不上系統地揭示其本質。

很長時期內,不少研究者沒有從概念上區分開土地與土壤,甚至把兩者視為同義詞。時至今日,即使在概念上已將兩者加以區別,但又只承認土壤是土地全部組成因素之一,似乎綜合體的概念取代了土壤的概念,但在具體處理或闡述上卻仍有部分人將兩者混為一談。如把肥力作為土地的基本特徵的提法就是混淆土地與土壤的明顯例證,因為肥力是土壤的基本特徵。顯然,這種觀點又不自覺地把土地回覆到與土壤的概念等同上來了。按照這種觀點,基本不具備肥力特徵的戈壁與裸岩等空間就被排斥在土地的範疇之外了,這是令人不能接受的。

“土地”科學概念的形成,經歷了較長期的發展和提煉過程。1968年澳大利亞的斯圖爾特(Stewart)正式給土地下了如下的定義;土地是地表以上的大氣至地表以下的整個自然資源剖面。主要的自然資源屬性包括氣候、地形、土壤、植被、動物群和水。並把Land和Terrain視為同義語。同年,他還與圖盧瑟、克里斯欽等人把土地稱為“真正的資源”。斯圖爾特的上述定義,賦予了土地巨大的三維空間特徵,概括了它的自然屬性,但仍未涉及社會屬性的一面。其後,在澳大利亞綜合考察中使用的土地概念,基本上是沿用斯圖爾特的定義,它是指地表及所有它對人類生存和成就的重要特徵,全部這類因素的總和,而不是某些比較明顯地觀察得到的特點間的異同,而是決定著土地利用潛力空間劃分的異同。該提法強調了它的綜合特性,雖然沒有明確指出其社會屬性的一面。

自俄國著名學者道庫恰也夫創立土壤學以來,不少學者就將土地與土壤的概念等同起來。至今,他們的土地評價仍是以土壤品質鑑定為基礎,但也承認土壤發生分類不能代替土地分類。在實際工作中,一方面他們注意到要把實際上比較相似的土壤在土地評價時在繪圖時合併成一個圖斑,另一方面,又要根據其他自然因素的不同,把相同的土壤分屬於不同的土地等級。在目前的土地發生一生產分類中,雖然仍以土壤質量評價為基礎,但同時也考慮到了地形的影響、排水程度、土地利用現狀等。實際上,在某種程度上考慮到了構成土地的各種自然因素的總和而具有綜合的概念。

美國接受綜合的思想比較晚,直到1969年舉行的大平原農業會議時才把土地與土壤的概念明確區分開來,第一次把土地作為“土壤—植物—大氣的統一體”。

荷蘭學者I.S.索內凡勻特認為,土地是總括的、整體的東西,與景觀生態學和景觀學中所說的“景觀”的使用方法相同。實際上,這也是許多原蘇聯地理學派的觀點。在他們看來,地理綜合體或自然綜合體在某種程度上類似土地的概念。景觀一詞源於德文Landshaft,俄文ландшафт是由德文音譯過去的。景觀學中的地理綜合體或自然綜合體是指“地球表面所有自然要素相互間密切制約和作為統一的物質體系各部分發展的結果。每個地理綜合體都是許多要素(地表岩石及其固有的地形、接近地面的空氣層及其氣候特徵、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植物群落和動物)在歷史上有規律的相互制約和地域上的有機結合”。顯然,這一概念類似斯圖爾特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