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孟子考孔子作《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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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第一個稱道孔子作《春秋》並給予崇高評價的人,是孟子。因此,對《孟子》的深入考察,是我們解開孔子作《春秋》之謎的最好鑰匙。

從孟子考孔子作《春秋》

司馬遷說:“孔子興於魯而次《春秋》------及如荀卿、孟子、公孫固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不可勝紀。”[1]但考《孟子》全書,未見引《春秋經》,所引之文全出《左傳》,並有明稱“孔子惡乎取”者。本文從他對“孔春秋”的有關稱述,所引用的有關史料及其理論思想的淵源各方面,深入探考孔子所作《春秋》的性質,指出它即《左傳》藍本。從而否定了孔子所作為《春秋經》的傳統誤說。

(一)從孟子的具體稱述考“孔春秋”的特點

《孟子、滕文公》這樣稱道〉:“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孟子於後面又說:“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這是孟子對孔子作《春秋》的歷史功績所給予的崇高評價,他將其與大禹治水、周公安天下相提並論,說明它的歷史作用和影響之大。從孔子自詡“知我其唯《春秋》”之語,可見其亦自視甚高,不同凡響。需要指出的是,《春秋》並非孔子首創。在孔子之前,各國都已有《春秋》。《國語、晉語》有“羊舌肸習於《春秋》”之語;《楚語》記載,申叔時對楚莊王太子的老師說:“教之《春秋》,而為之聳善而抑惡焉,以戒勸其心。”說明即使是“南蠻”的楚國,《春秋》也已以其“聳善抑惡”的特點,被奉為了教課書。《左傳》亦記載晉國使者出使魯國,曾觀書於魯大史,“見《易象》與《魯春秋》焉”。在這種情況下,孔子為什麼還要作《春秋》?又為何對自已所作《春秋》如此自豪?《史記、太史公自序》對此有更具體的記載:“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案:“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是孔子作《春秋》區別於一般史官之作所在。它透露了“孔春秋”的獨特鋒芒。這當是孔子說“知我”“罪我”的緣由之一。孔子的這種革命批判精神,是“諸侯害之大夫雍之”的現實所激發出來的,是他作《春秋》的直接動力。而在兩千年的封建時代,歷代統治者及其衛道士,千方百計抹殺掩蓋這一點,篡改孔子作《春秋》的精神,其根源也正在這裡。

《孟子、離婁章》還說道:“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孟子的這段話,顯示了孔子所作《春秋》在具體內容上的特點。“其事則齊桓晉文”,說明他寫的主要內容是春秋時期以齊桓晉文為代表的爭霸戰爭。孔子曾說過,“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論語、季氏》)正如楊伯峻先生所說,孔子這段話可能是從考察歷史,猶其是當時的現實所得出的論斷。齊自齊桓稱霸,到孔子所生活的時期,經歷了孝、昭、懿、惠、頃、靈、莊、景、悼、簡十公,至簡公被陳恆所殺,恰恰是十世。晉自文公稱霸,歷襄、靈、成、景、厲、平、昭、頃九公,亦近十世,故曰“十世希不失”。魯國自大夫季友掌權,歷文子、武子、平子、桓子,恰歷五代,故曰“五世希不失”。這段話,反映了孔子對春秋二百四十年曆史經驗的深刻總結。孔子為什麼要寫“齊桓晉文之事”?這正是孔子對春秋時期的客觀現實和歷史規律準確把握的結果。齊桓晉文稱霸,標誌著“天下無道”的開始。而這個“無道”,不僅僅是指諸侯的僭越,還包括周天子的“無道”—周室東遷,就是他“無道”、失政的結果。什麼是孔子的“道”?那就是《論語》中一再稱說的治國以禮,“為政以德”,百姓足衣足食,“庶民不議”。孔子寫“齊桓晉文之事”,也許正是為了“行道”,為了探索歷史之道。

“齊桓晉文之事”,是昏上亂下的春秋時期客觀現實的真實反映,故曰“其文則史”。至於對於他們的爭霸,孔子並非如封建經學迂儒說的那樣,一概地全盤否定。這從孔子盛推輔助齊桓爭霸的管仲之功,就可以很清楚地得到證明:“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至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這段話深刻表明,孔子對爭霸戰爭的歷史意義,具有獨具隻眼的理解和評價—它對於統一中原、維護華夏文明、推動歷史的進步,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這是後代迂儒所不可能看到和承認的。而這恐怕也是孔子寫“齊桓晉文之事”的原因之一。

其次,孟子的這段話裡,還有一個特別值得研究的問題,就是所謂“其義則丘竊取之矣”,作何理解。歷代經學家把《春秋經》推崇為孔聖人所作的寶典,然後從這部提綱式的“斷爛朝報”裡,從隻字片語中挖空心思,穿鑿出所謂的“春秋大義”,編出什麼“日例”“月例”“爵例”“名氏例”等等無數“義例”,然怎奈自相矛盾,前後牴牾,無一可通。問題的癥結在於,人們對於“孔子作《春秋》”究竟是怎樣一部書,及所謂的“竊義”是什麼,“竊”的又是什麼“義”,這一系列問題,都沒有從根本上搞明白。

首要的也是最關鍵的問題是,孔子作的《春秋》是怎樣一部書,是否《春秋經》?要搞清這個問題,顯然不是三言兩語所能解決的。首先,從孟子說“其事則齊桓晉文”來說。在《春秋經》裡,對晉文的記載,僅於魯僖公二十八年有這麼幾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