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財代理服務的探索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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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安徽省田家庵區村財代理服務實施的現狀為出發點,介紹了村財代理服務的做法,闡述了實施村財鎮管取得的成效,並分析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只有切實解決村財鄉管中存在的弊端,才能使村財鄉管真正成為解決當前村財問題的治本之策。

村財代理服務的探索與研究

關鍵詞:村財代理;監督管理;村財鎮管

村級代理服務是農村基層實踐工作的創新,是管理農村財務、強化會計監督的有效模式,它促進農村集體經濟更健康持續地發展。

一、田庵區村級代理服務實施情況及取得的成效

從2011年開始,為了規範農村集體資金管理,促進農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田家庵區在鄉鎮所有村(社)範圍內實行了村財鎮管代理服務。田家庵區制定了《田家庵區關於實行村級財務鄉鎮代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在各鎮設立了代理服務機構。村財鎮管服務中心運用會計電算化處理各項業務,代理村級會計核算與管理,辦理資金撥付結算業務,實施會計監督,提供資訊服務。在村財鎮管實施過程中實現“六統一”,即統一設定賬簿、統一會計核算內容、統一記賬格式、統一報賬程式、統一會計報表、統一檔案管理。對於村級集體資金堅持村級所有、鄉鎮服務、民主管理的原則;堅持集中管理、代理記賬、統一開戶、分村核算的原則。

田家庵區各村社從取消村財村管到推行村財鎮管以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規範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會計資訊質量

實行村財鎮管以來,由於配備了具有相應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的專業人才,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基本上杜絕了坐收坐支、報銷單據不合規、違規發放津補貼、招待費支出超標等問題,財務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村財鎮管配備專用財務處理軟體進行會計電算化核算,對發生的日常業務能夠及時準確地進行賬務處理,並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報表,會計資訊質量得到了很大地提高。

(2)陽光村務網的實施增強村務公開的透明度

為了配合村財鎮管更好地實施與推進,田家庵區建立了淮南市田家庵區陽光村務網,在網上晒村務,可以使村民及時瞭解本村的財務收支情況。實行陽光村務公開,解決了避重就輕,避急就緩、不全面、不及時的問題,可以預防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在實行村財鎮管以來,村級財務方面的信訪案件大幅降低。

(3)有利於保證集體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實行村級代理服務,將各項財政資金置於監管之下,消除侵佔、挪用財政補貼資金等違規違紀的行為,保證中央和地方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全面落實到位,促進了農村各項事業的順利進行。有效控制村級集體組織非生產性的支出,杜絕一切不合理支出以及違規、違紀、違法票據上賬的現象,保障了村集體資金安全,確保有限的資金能夠用在刀刃上,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為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經濟基礎。

二、田家庵區村財鎮管中存在問題

村財鎮管實施以來,取得了較大的成效,但在實踐中也存在一些不夠完善的地方。

(1)代理服務中心未能充分發揮財務監管職能

代理服務中心更注重業務的`核算與單據的稽核,缺少對業務過程的監督職能。代理中心報銷的業務已經處於付款環節,對業務發生的連續性及相關性缺乏瞭解,對每個村的業務細節難以掌握,因此對所管理的村集體經濟無法發揮全過程的會計監督。對業務的稽核僅限於票據是否手續完備,票據是否合法有效,對於業務發生的真實性、業務是否按規定的程式執行,失去了實地實時監督的優勢。村集體財務納入代理服務中心核算,抽象的財務報表不利於村集體及時全面地瞭解本村的財務狀況。

(2)對資產資源的管理較薄弱

對一些隱形的資源缺少深入的核查。一些歷史遺留的村級資產與資源,因為當時資產管理薄弱,內部監管蒼白乏力,所以一直遊離於賬外。比如,村集體用房、漁塘、碼頭、樹木、荒地、荒山等,以至於有些資產已經被出售、轉讓或長期被個人佔用,取得的收入與收益形成賬外資產,造成大量集體資產流失。對已經執行的投資專案缺乏監管。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投資或舉辦實體,由於賬務不納入代理中心核算,投入大量的資金缺乏監管,產生的投資收益不利於確認。往往還由於盲目投資、經營不善,監管不力導致集體資產嚴重流失。

(3)村民監督委員會未能有效發揮監督職能

通過實際調查瞭解,部分村民監督委員會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形同虛設,不能有效地發揮村民監督職能。很多隻是走走形式,在審批表上籤個字而已。究其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因為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是在本村村民中選舉產生,缺乏獨立性;二是因為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基本無工資或工資很少,直接影響積極性。三是外部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

(4)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

在應付款中除了新增債務外,大部分賬面資金的形成,主要是歷史遺留的債務和專案資金的結餘。歷史遺留債務中有長達十年之餘的未清償的或實際已償還但未核銷的;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管理部門下達的專案資金都通過應付款核算,在專案結束形成結餘時,未能正確地按照要求進行處理,大部資金沉澱在往來賬中。在應收款項中,存在著大量的多年未償還借款的現象,比如預付的工程款、預借的專案款、個人借款等,由於對賬面的資產未能進行定期的清查,形成了不少呆賬或死賬,造成資產的損失。

三、規範村財鎮管代理服務的對策研究

(1)完善財務管理,提高監督能力

代理服務中心的工作不僅要做好資金收付和會計核算工作,還要加強財務管理與監督,注重會計資訊的溝通和加強財務分析,及時反饋意見。會計人員應定期與村集體進行溝能,及時瞭解所核算的村集體資金使用、專案進展等相關情況,既有利於及時發現問題又能提供更科學準確的會計資訊。代理服務中心應對資金使用效益、專案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資產管理、投資效益等進行分析,為村集體提供正確的意見和建議,成為村集體的好參謀,充分發揮出村財代理服務中心的管理的職能。

(2)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

村集體與代理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清查與盤點工作,對賬外的資產資源也要納入單位資產管理,置於監督之下,切實做到賬賬、賬實、賬證相符。並把資產的明細及清查結果在網上村務中公開,有利於村民的監督。對村集體經濟中重要的投資、重大的決策,要在事前進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與評估,進行集體決策,決策者要有一定的風險意識,避免盲目投資,並在事後要建立後評估制度與責任追究制,防止集體資產流失,使集體資產在運營中達到保值、增值的效果。

(3)村民監督委員會真正履行監督職責

要進一步完善村民監督委員會的監督機制,使監督有規可循,有規必循,不讓制度流於形式,真正發揮監督職責。要加強外部的監督力度,要經常進行檢查,做好事前、事中、事後的控制與監督,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只有使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才能使其發揮更大的作用。

(4)定期清理化解債權債務

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國務院提出“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要求,積極穩妥地開展化解鄉村債務工作,要加強對應收債權的監管,審查應收債權手續是否齊全,拖欠是否超期限,有無形成呆壞賬。要按照全面核實,分類清理的要求清理核實鄉村債務,嚴格稽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

村級財務實行村財鄉(鎮)管在取得成效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切實解決村財鄉管在實踐中存在的弊端,使村級代理服務在陽光下更健康持續高效地發展,真正成為解決當前村財問題的治本之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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