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稽查企業賬務的方式與方法

才智咖 人氣:2.15W

稅務稽查是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驟和環節,是稅務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一種形式。稅務稽查的依據是具有各種法律效力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及各種政策規定。具體包括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稅務稽查企業賬務的方式與方法,歡迎閱讀。

稅務稽查企業賬務的方式與方法

一、稅務稽查的涵義和內容

涵義:稅務稽查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進行的稅務檢查和處理工作的總稱。

內容:稅務稽查包含選案、實施稽查、審理、執行四個部分。

1、選案是確定稅務稽查物件是稅務稽查的重要環節。目前稽查選案分為:人工選案、計算機選案、舉報、其他等。

2、實施稽查是稅務稽查工作的核心和關鍵環節。稅務稽查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許可權實施。

3、審理是稅務稽查機構對其立案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在實施稽查完畢的基礎上,由專門組織或人員核准案件實施、審查鑑別證據、分析認定案件性質,製作《審理報告》和《稅務處理決定書》或《稅務稽查結論》的活動過程。

4、執行。隨著稅收法制建設的不斷加強,納稅人的稅收法制觀念也在不斷提高,稅務稽查文書送達後,被查物件一般都能自動履行稅務機關做出的法律文書所規定的義務——自動辦理補報繳納。逾期不履行的,稅務機關將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二、強化稅務稽查的必要性

1、強化稅務稽查是維護稅收秩序的重要保證。財稅體制改革和新稅制的實施,推動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但稅收執行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各種違反新稅制的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以增值稅為犯罪物件的違法行為,已經從依靠偽造、盜竊、倒賣增值稅專用發票向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發展,犯罪手段之惡劣、違法金額之巨大,達到觸目驚心的地步,使財政收入大量流失。個人所得稅偷稅漏稅嚴重,也已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而對如此猖獗的稅收違法犯罪,單靠抓幾個案子,搞幾次專項打擊,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只有全面加強稅務稽查,形成有效的機制,改進稅務稽查的方式、方法才能為維護稅收新秩序提供良好的保障。

2、強化稅務稽查是確保稅收收入穩定增長的重要手段。稅務機關的中心任務就是貫徹稅收政策,組織財政收入,保證國家各項支出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稅務機關組織收入的任務越來越重,而徵收入員不可能大量增加,如果仍然沿用過去“人海戰術”組織收入,靠專管員一家一戶催報催繳,將很難完成日趨繁重的稅收任務。這就要求我們在新的形勢下,在組織收入工作中應更多考慮採用稅務稽查這個手段,充分重視稽查工作在組織收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稅務稽查工作加強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增加了,稅收違法行為減少了,組織收入就好做了。稅務稽查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稅務機關的中心任務是貫徹稅收政策,組織稅收收入,保證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和各項建設的需要。從以下幾組資料可以反映出稽查組織收入的作用。1995年縣級以上稅務稽查機構查補稅收221.1億元,佔當年工商稅收的4.11%,不僅為國家挽回了損失,更重要的在於“處理一個,教育一批,治理一片”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教育了人民群眾維護了稅收秩序,保障了收入。

3、強化稅務稽查是保證勤政廉政和公正執法的重要措施。近年來,一些稅務人員參與偷、騙稅案件,嚴重損害了稅務機關的形象。為此,加強稅務機關內部的勤政廉政建設十分必要。強化稅務稽查不僅可以監督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同時,稅務稽查還可以檢驗稅收徵管工作的好壞,糾錯堵漏,針對查出來的問題總結研究,分析成因,提出改進措施。這就在客觀上形成了“外反偷騙,內防不廉”的監督制約機制,對於保證稅務隊伍公正執法,清正廉潔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4、強化稅務稽查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重要保障。新稅制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偷稅、抗稅、騙取出口退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存在,不僅造成了國家稅款的流失,破壞了稅收秩序,更為嚴重的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危害。一部分納稅人通過偷、騙稅“發財致富”,就侵害了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人的合法利益,破壞了公平稅負的原則和公平競爭的環境,干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強化稅務稽查,才能促進公平競爭,保護合法經營,淨化稅收環境,從而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三、現行稅務稽查工作中稽查手段存在的問題

稽查手段落後、選案職能不完善在實際工作中絕大多數要稽查的案件是通過人工篩選、群眾舉報或上級交辦檢查物件主要還是憑檢查人員的主觀意願來確定缺乏一套科學合理的程式和有效嚴密的監督制約機制且全稅務系統微機沒有形成聯網因而存在不少弊端:一是檢查效率低。由於人工篩選等原因造成檢查物件納稅資料的分析不全面選戶沒有針對性不能突出重點導致效益低下雖花費大量人力物力但效果卻不理想。二是容易導致貪腐。由於選戶權與檢查權沒有分離對檢查人員缺乏必要的監督檢查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意選戶容易滋生貪腐現象。三是破壞稅收公平。有的企業經常查有的企業長期不查一些偷逃稅者就可能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勢必造成納稅人的稅負不公和納稅人之間的不正當競爭。

實施稽查的手段老套,不能有效稽查,沒有用到心理學、犯罪學等先進的科學理念,容易讓犯罪分子鑽空子。審理案件方法也落後不能深層次挖掘證據,造成被動局面。執行當中,簡單粗暴現象有之,容易造成執法犯法,不能完全按法規程式執行稽查公務。

四、稅務稽查方式、方法改進的舉措

1、加強微機建設強化應用功能逐步提高稽查質量和效率2001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稅收徵管法》已經將加強稅收現代化寫進法律所以加快建立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的稽查監控資訊系統已成為提高稽查質量和效率的關鍵。

2、把審計方法合理吸收到稅務稽查工作當中。當前,企業的偷漏稅行為發生了變化,稅務稽查僅靠停留在賬面憑證資料上的審查,已難以應付。隨著依法治稅程序的推進,稅務檢查重事實、重證據,成為我們工作中的重要程式,而審計性檢查愈顯其重要性。近幾年,稅務稽查向審計性檢查逐步發展,在檢查方法上業已提出採用上下聯動式檢查法、庫存檔查式檢查法等手段。這些方法的`使用,對於我們稽核會計資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對於偷漏稅行為的定性,可以提供寶貴的證據,無疑將成為今後重點的工作方式。筆者認為,由於上下聯動式檢查是需要人力和資金相配合的,以目前條件,只能有重點的使用。相比之下,庫存檔查法更具靈活性和可操作性,在針對小戶型企業的檢查中,適時使用庫存檔查法不失為一種良策。

3、賦予稅務稽查人員刑事偵查權,儘快建立稅務司法保障體系,建立稅務警察,保證涉稅犯罪案件的移交。面對我國已加入WTO的現實,政府對社會經濟的管理手段越來越集中地表現到稅收上來,而稅務稽查正是這種管理職能中最集中、最有效的手段,面對經濟結構的重新調整,經濟規模的發展壯大,稅收環境將更加複雜,一些不法納稅人“反稽查”的能力會進一步增強,建立稅務警察已成為完善和深化稽查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活動日益複雜化 納稅人偷逃稅的手段也日益隱蔽化稅務稽查人員由於受到許可權的限制一般來說各國稅收徵管法規中規定的稽查人員的許可權只有索取納稅資料權、查賬權等許可權 不具有搜查住所權、封存帳簿權、查封財產權等權利所以難以介入對稅收犯罪的查處。而司法部門雖具有刑事偵察權但由於調查稅收犯罪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活動並且與其它刑事犯罪相比較發案的量很大偵破工作所需的技術和人力都是普通的警察部門所難以勝任的。這樣集稽查與警察於一身的稅務警察這一產物就出現了。稅務警察的一般含義是指擁有刑事偵查權的稅務人員。目前建立稅務警察已成為市場經濟已開發國家一種普遍的現象。它的產生和出現是與各個國家打擊稅收違法犯罪緊密聯絡在一起的。密切部門配合,搞好中間環節的銜接溝通工作,以保證稅務稽查執法的剛性。想要有力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就必須及時取得確鑿足夠的證據,而只有賦予稅務稽查人員在查處涉稅案件時具有的刑事偵查權,才能確保這一點。稅務警察的設立,首先會對強化稅務稽查的執法許可權、強化稅務稽查的執法手段、加大監督懲處力度、加快稅務稽查法制化的程序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同時,也只有加強稅務機關內各職能部門的銜接與配合,才能避免涉稅案件在移送司法部門之後稅款不是被截留就是以非法所得上繳當地財政的被動局面。

儘管許多國家都建立了稅務警察但它們在具體設定和形式上存在著差別。根據稅警機構與稅務機關的關係不同劃分稅務警察的設定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在稅務機關外設立單獨的稅務警察機構其人員是一種專門警察身份主要代表是俄羅斯、義大利等國家。稅警的權力很大除擁有一般警察所具有的刑事調查權外稅務防暴警察可以荷槍實彈強制執行公務。

另一種是在稅務機關內成立專門的機構賦予其人員相應的許可權在形式上稅務警察仍是稅務行政人員的一種不配備槍這是大部分國家設定稅警的方式。如日本在國稅廳下設立調查查察部各地國稅局也設有相應調查查察部。查察官(稅收犯罪調查人員)擁有調查稅收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調查權和一系列相應的刑偵手段稅收犯罪行為可由查察官直接移交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而不必通過公安部門。在德國稅務違法案件調查局是依據法律專司查處稅務違法犯罪案件的特殊機構兼具警察、檢察、行政執法的職能既有稅務檢查權又有稅務違法刑事案件的偵查權和起訴權。調查局的調查人員不授警銜但兼具稅官和警官雙重身份在稅務違法犯罪案件調查中擁有警察進行刑事偵查所應具有的職權和手段。在我國近年來建立稅務警察的呼聲很高。我國目前稅收違法犯罪的問題相當嚴重。僅從增值稅的案件就可知1994年後關於增值稅的大案要案層出不窮涉稅金額驚人犯罪分子表現猖獗。同時衝擊、打砸稅務機關傷害稅務人員的事件也不斷髮生。這些都表明我國需要嚴厲打擊稅收犯罪活動。目前我國是由公安機關和稅務機關聯合查處稅收犯罪由於配合上存在問題效果並不好。那麼通過加強配合是否就能夠解決問題?從各國的實踐看普遍成立專門的機構來負責就是最好的回答。把涉稅犯罪的刑事偵查權賦予稅務機關的一個特別的部門來行使 不僅可以提高案件的查處效率而且可以藉助刑罰的威懾力提高稅務機關在納稅人心目中的權威因此有必要建立稅警以打擊日益嚴重的稅收違法犯罪問題。

4、稅務稽查工作是一項業務素質要求較高的工作。查帳中的方式、方法多種多樣。通過實踐工作我們認為採取“以帳為標以票為本”的原則用望、聞、問、切的方法對納稅人進行稅務稽查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檢查時“望”即到企業實地觀察。看企業是否符合福利企業條件生產是否正常庫存產品是否無積壓。在進行帳務檢查時本著“以票為本”的原則 我們調出企業全部發票存根核對發現發票已開出即銷售收入已實現而尚未記入“銷售收入”帳裡。我們注意聽取各方資訊即“聞”。我們主動找企業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交談了解企業是否有拖欠工資現象是否有集資行為,善於發現問題。帳務檢查之後我們對企業主管人員進行詳細具體的詢“問”。當宣傳稅收有關政策後對產生疑問的問題進行詢問,確認是否存在問題。對企業進行望、聞、問之後我們開始對企業帳目進行全面檢查發現企業有偷漏稅問題,根據國家稅法規定進行罰款。這也可以稱為詢問式取證法。在稅務稽查中發現疑點後,可與納稅人交談,從不同的角度對納稅人進行詢問(在不告之納稅人疑點的情況下),取得認定納稅人偷稅的口供,並製作詢問筆錄,作為調查取證資料之一。

5、外圍取證法。在稅務稽查時,發現偷稅疑點後,取證又很艱難,可考慮在外圍進行取證,如發現納稅人在往來帳上有偷稅嫌疑,可以利用我們專業稽查局稽查區域範圍較大的優勢,到往來帳的對方進行調查取證,對方可能已作進貨處理,這樣可以得到認定納稅人貨物已經銷售未計入銷售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之規定,應按偷稅處理,進行補繳增值稅,同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之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總之,傳統的稅收方式、方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的稅務稽查工作,面對21世紀的新形勢和中國加入WTO的現實情況,我們應當深入研究稅務稽查的新方式、新方法,吸納傳統方式、方法的優點,結合先進的科技手段,借鑑國外的好經驗,還可以根據稽查物件的不同特點以及經營規模,瞭解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掌握納稅人的特點,制定具體每戶的稽查方法和計劃,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為有效打擊偷、逃、漏稅,增加國家稅收,嚴格執法、淨化稅收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