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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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是 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了物價承諾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物價承諾書

  物價承諾書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畜牧獸醫站行政效能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樹立畜牧獸醫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汪洋中心畜牧獸醫站向社會各界作出如下公開承諾:

一、文明服務承諾

各基層工作人員做到以良好的精神風貌服務群眾,依法行政,公道辦事,文明執法,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

二、政務公開承諾

在中心站辦公場所醒目公開辦理人員姓名、職務和職責,公開行政代辦管理事項工作流程。

三、首問責任承諾

“首問”責任人對來訪、來電、來信等事務,必須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迴音。對來訪人員熱情接待、負責到底,介紹、引見到位,使來訪人員高興而來、滿意而歸。

四、限時辦結承諾

1、對有關個人提出的行政辦理申請事項,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向縣局行政管理部門彙報,並由承辦部門告知有關業務單位和個人,能辦理的做到立即辦理。

2、違法行為舉報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辦結;情況較複雜的,經本站向縣局主管部門負責人彙報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0日,並告知舉報人延期理由,符合簡易程式的,三天予以辦結。

3、對防疫、畜牧業發展政策諮詢,在1個工作日內口頭答覆,較複雜的在3個工作日內口頭答覆。

五、一次性告知承諾

當事人辦理有關事項因手續或材料不完備需退回補齊的,工作人員應說明理由,並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材料和手續。

六、否定報務承諾

當事人到中心站辦理有關事項,經辦人員對不予受理、不予核准的事項,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並登記備案。經辦人員對不予受理、不予核准的事項或疑難問題,必須及時呈報分站長,不得擅自否定或壓住不辦。

七、廉潔自律承諾

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嚴禁接受當事人的禮品、宴請、禮金,堅決杜絕“吃、拿、卡、要”。

八、違諾責任追究承諾

凡發現我站工作人員違反上述公開承諾者,一經查實,將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和站有關制度,給予嚴肅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當事人。 我們真誠歡迎社會各界廣泛監督,監督電話:36501163。

  物價承諾書篇二:

我代表**物價局就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優化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鄭重作出以下服務承諾:

一、堅持首問責任制

到物價部門辦理有關業務事項時,第一個受理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所受理事項,屬於首問責任人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只要符合規定,要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及時辦結;對於手續不完備或資料不齊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所受理事項不屬於首問責任人崗位職責範圍內的,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耐心解釋,積極引辦,聯絡或引導到相關單位辦理訴求事項。

二、實行限時辦結制

(一)縣管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申報材料齊全的,一般事項在接到後10個工作日內辦結;需要會籤和協調解決問題的事項15個工作日內辦結;需要進行價格決策聽證的,在90日內舉行聽證會。

(二)辦理《收費許可證》。對經過審查,資料齊全有效、符合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在7日核心準發證,經營性服務收費在20日核心準發證。

(三)價格投訴舉報。12(來源:文祕114分頁#url#)358電話上班時間專人值守,確保24小時電話暢通。屬於規定情形的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辦結。若情況複雜的,經批准可適當延長,但不超過15日。舉報人要求答覆且有聯絡方式的,在舉報辦結後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四)價格服務。自收到委託書之日起,資料齊全的,涉案財物價格鑑定、社會資產價格認證,7日內出具估價鑑定結論;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評估,輕微事故3日內、一般事故7日內、重特大事故10日內出具估價鑑定結論;價格可行性論證,10日內出具論證報告。委託時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落實“一站式”服務制

按規定由本局業務部門直接辦理的業務,工作人員必須及時辦理。凡需要上級物價機關或內部多個部門辦理才能完成的事項,按照“內轉外不轉”的原則,由本局機關傳遞完成。

四、推行政務事務公開制

在辦公場所向社會公開服務規範,公開辦事條件,公開辦事時限,公開辦事程式;遵守物價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實行定崗定責,責任到人;認真受理當事人監督和投訴。

五、嚴格責任追究制

對應辦不辦、超出限辦時限、落實政策不到位及其他行政過錯行為,嚴格按照《**影響機關效能建設和發展環境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責任。

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投訴舉報電話:

以上承諾,真誠歡迎廣大幹部群眾、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予以監督,承諾不能兌現,我將負主要領導責任,甘願接受組織的問責處理

承諾人:

  物價承諾書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樹立物價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物價局向社會各界作出如下公開承諾:

一、堅持從嚴治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物價方針政策。

二、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價格監管和市場物價監測,及時化解群眾關注的價格熱點問題,加強市場物價監督檢查,努力保持市場物價基本穩定。

三、文明禮貌服務。對來辦事單位或個人,做到熱情接待,態度和藹,耐心解答;實行一次性告知和首問負責任制。

四、堅持政務公開。凡涉及物價部門的行政事業收費,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辦事程式、審批時限、審批結果向社會公開。

五、推行限時辦結制。凡需要到我局備案、核准、審批、稽核的有關行政事業收費和定調價專案,在材料齊全,符合政策法規要求,在公示有效工作日內辦結。

六、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人員違法執法、不當執法、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本崗位職責,給國家或者行政管理相對人造成損害或帶來其他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及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七、加強系統廉政建設,堅決杜絕“吃、拿、卡、要、報”現象,不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歡迎社會各界對我局公開承諾進行監督。

投訴、監督電話:84133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