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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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解析,更多創業計劃書歡迎訪問()。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解析

1.主要有哪些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

(1)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政策諮詢、就業資訊、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援助、就業與失業登記或求職登記等各項公共服務,按規定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人事檔案管理等服務。此外,還定期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專項活動,比如每年5月“民營企業招聘周”、每年9月“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每年11月“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為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搭建供需對接平臺。

(2)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

目前,各省教育部門、各高校普遍建立了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為畢業生提供就業諮詢、用人單位招聘及實習實訓資訊、求職技巧、職業生涯輔導、畢業生推薦、實習實踐能力提升和就業手續辦理等多項就業指導和服務。

(3)職業中介機構

主要包括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的經營性機構,政府鼓勵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對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服務並符合條件的職業中介機構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2.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享受哪些服務和政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41號)要求,為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從2013年起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

(1)地方各級人社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要面向所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包括戶籍不在本地的高校畢業生)開放,辦理求職登記或失業登記手續,發放《就業創業證》,摸清就業服務需求。其中,直轄市為非本地戶籍高校畢業生辦理失業登記辦法按現行規定執行;

(2)對實名登記的所有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具針對性的職業指導;

(3)對有求職意願的高校畢業生要及時提供就業資訊;

(4)對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納入當地創業服務體系,提供政策諮詢、專案開發、創業培訓、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及時提供就業資訊;

(5)要將零就業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殘疾等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工作物件,提供“一對一”個性化就業幫扶,確保實現就業;

(6)對有就業見習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及時納入就業見習工作物件範圍,確保能夠隨時參加;

(7)對有培訓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地要結合其專業特點,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

(8)地方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託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一系列服務,簡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到小微企業就業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

(9)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別歧視和其他各類就業歧視。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後的合法權益。

3.職業中介機構如何享受職業介紹補貼?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64號)等檔案規定,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的職業中介機構,可按經其就業服務後實際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人數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

職業介紹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經職業中介機構就業服務後已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名單、接受就業服務的本人簽名及《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影印件、《就業創業證》(以下簡稱《登記證》)影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影印件、職業中介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稽核後,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職業中介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4.高校畢業生獲取就業資訊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1)瀏覽各類就業資訊網站,包括中央有關部門主辦的全國性就業資訊網站、地方有關部門主辦的就業資訊網站、各高校就業資訊網站及校內bbs求職版面、其他專業性就業網站等;

(2)參加各類招聘和雙向選擇活動,包括國家有關部門、各地、學校、用人單位等相關機構組織的各類現場或網路招聘活動;

(3)參與校企合作實習,包括社會實踐、畢業實習等活動;

(4)查閱媒體廣告,如報紙、刊物、電臺、電視臺、視訊媒體等;

(5)他人推薦,如導師、校友、親友等;

(6)主動到單位求職自薦等。

5.在校期間高校畢業生可以通過哪些途徑提升就業能力?

在學好專業知識技能的同時,根據學校要求或安排,畢業生可以通過選修或必修就業指導課程、參與學校組織的就業實習、技巧輔導、模擬招聘等活動,學習和了解相關職業的資料和資訊,充分藉助社會實踐平臺,全面提升就業能力。

高校畢業生還可通過學校實施的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組織到企業頂崗實習、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定點機構開展的職業技能培訓等,切實增強自身的崗位適應能力與就業競爭力,促進職業素養的養成。

6.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包括哪些畢業生?享受哪些幫扶政策?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是指:來自城鎮低保家庭、低保邊緣戶家庭、農村貧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為幫助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高校一般都會安排經費作為困難家庭畢業生的求職補助,或對已成功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給予獎勵。困難家庭的畢業生可向所在院系書面申請。學校也應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對困難家庭的畢業生給予主動幫助。

從2013年起,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由各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所需資金按規定列入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範圍。

7.高校畢業生如何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離校後未就業如何獲得相應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登記失業的各類人員提供均等化的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和普惠性就業政策,並逐步使外來勞動者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扶持政策。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為《就業創業證》,免費發放,作為勞動者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及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