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那麼,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程式是怎樣的呢?
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應當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所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
名稱預先核准應提交的檔案材料 :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影印件。
3.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二、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檔案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3.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4.經營場所證明;
5.經營範圍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提交相關批准檔案;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7.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三、申請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檔案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身份證影印件
3.申請經營場所變更的,應當提交新經營場所證明;
4.申請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
5.申請變更的經營範圍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提交相關批准檔案;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7.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四、申請個體工商戶登出登記應提交的檔案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出登記申請書》;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經營者身份證影印件;
4.國地稅登出證明;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式及辦理時限
1.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式:查名—受理—審查—決定—發照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後,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併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經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登記。登記機關作出准予登記決定的,應當在10日內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承諾辦理時限:開業、變更、登出登記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