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創業往往離不開融資,無論是投資還是融資都存在風險。專業人士指出,個人投融資時應注意四點法律問題,以免日後帶來更多麻煩。
1、投資人與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如礦產資源的開發,沒有企業的授權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授權,開發者就無權與投資人就投融資問題達成任何協議。
2、融資方式的選擇,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各種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
3、回報形式和方式的選擇。例如債權融資中本金還款計劃、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
4、股權安排:股權安排是投資人和融資人雙方在即將成立的企業中的權利分配的博弈,是需要慎重考慮的事項。
六大誤區需小心
由於當今市場經濟發展,資訊發達,有些創業朋友喜歡跟風創業,與朋友合作,但這樣往往容易陷入創業誤區,值得警惕。歸納起來有六大誤區值得注意:
1、熟人合作缺乏約束;
2、湊熱鬧忽視競爭加劇;
3、“守株待兔”等商機;
4、過於依賴供貸商家;
5、搖擺不定缺空力;
6、用人又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