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創業融資資金的四大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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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開公司,雖然轟轟烈烈,但可不能隨隨便便!怎麼籌錢啊?這是個大問題。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中小企業創業融資資金的四大來源,歡迎閱讀。

中小企業創業融資資金的四大來源

一、創業早期最好靠自己

創業伊始,很多中小企業就想到融資。其實,求人不如求己,融資需要花時間、花精力,融資需要向別人披露自己的商業祕密,而且引入外部股權資本很可能同時引進了矛盾。從另一方面來說,投資商都是儘量規避風險的,所以一般企業在起步或早期是很難融到資金的,而在企業已經成長起來,銷售額和利潤持續增長的情況下,很多投資商會主動找上門來。所以,在創業的早期階段,必須依賴自己的資金,從銷售入手,積極地尋找客戶,有了營業收入就有了發展的動力。

也有一小部分投資公司專門尋找創業早期的專案,以求獲得高倍數的回報率。即使在這種創業早期就獲得投資商關照的情況下,創業人也需要投入一部分自有資金。

二、挖掘內部資金資源

在尋求外部資金之前,先充分利用內部的資金資源:企業應該有一個很好的現金流預測系統,向顧客提供足夠的激勵條件鼓勵他們及時付款,對客戶要有嚴格的信用評估程式,做好給供應商付款的計劃,盡全力保證銷售收入,控制庫存量,完善質量控制體系,降低廢品率,變現閒置資產。

三、積極尋求外部資金

如果內部資源都已經充分利用,那麼再看看有什麼外部資源:股東的資金、企業的往來帳戶、銀行透支或貸款的可能、代理商應付款或票據的貼現、出售反租(出售給租賃公司再租用該項資產)、商業銀行貸款、政府或公共機構的無償資助或貼息貸款,最後才是風險投資基金。

四、銀行融資

銀行融資是現階段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除傳統的流動資金貸款外,針對中小企業普遍缺少抵押品的特點,還有以下幾種特殊貸款:

1.應收帳款質押貸款:應收帳款質押貸款是指生產型企業以其銷售形成的應收帳款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的授信。用於質押的應收帳款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應收帳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並由購買方驗收合格,購買方(應收帳款付款方)資金實力較強,無不良信用記錄,付款方確認應收帳款的具體金額並承諾只向銷售商在貸款銀行開立的指定帳戶付款,應收帳款的到期日早於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日等。

應收帳款的質押率一般為六至八成,申請企業所需提交的資料一般包括銷售合同原件、發貨單、收貨單、付款方的`確認與承諾書等。其他所需資料與一般流動資金貸款相同。

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與銀行承兌匯票相比,儘管商業承兌匯票無銀行信用擔保,只有出票人(相當於前述應收帳款付款方)的信用擔保,但對於銷售商來講,由於容易取得付款方的認同與配合,而且操作規範,因此銷售商仍樂於接受。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實際也是應收帳款融資的一種形式。由於無銀行的信用擔保,因此貼現銀行對銷售商及其下游付款方的資信要求較高,只對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辦理此項業務。

3.應收帳款信託貸款:應收帳款信託貸款是指以申請企業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受益人,三方共同簽訂信託合同。

企業將應收帳款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負責監督企業對應收賬款的回收工作。應收帳款的收益歸銀行,同時銀行和該企業簽訂貸款合同,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由於這種操作方式利用信託財產獨立性的特點,將應收帳款安全隔離為信託財產,與前述應收帳款質押相比,提高了銀行貸款的安全性,而且對融資申請企業來講,只是會增加一定的融資成本,因此,對銀行與企業都會有較大的吸引力。

4.融資租賃方式:融資租賃對企業來講,其實就是一種分期付款,可減輕短期內的現金流壓力。對於那些需要大型機電裝置、大宗原材料採購的中小企業來講,融資租賃不失為一種好的融資方法。

5.保理融資:是指銷售商通過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帳款轉讓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行為,分為有追索與無追索兩種。前者是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在追索應收帳款付款方之外,還有權向保理融資申請人(銷售商)追索未付款項,後者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只能嚮應收帳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權。

6.動產質押貸款:企業可用於質押的動產主要包括產成品、原材料等。由於動產的流動性與不可控性,目前國內部分銀行與倉儲公司或物流公司合作,推出了監管倉倉單質押貸款這一新品種,操作要點是:申請企業將動產運至指定的物流、倉儲公司的監管倉,物流、倉儲公司向申請企業出具倉單,並交付銀行,銀行據此發放貸款。當申請企業需支用該部分動產時,需徵得物流、倉儲公司及銀行的雙重同意。若由於物流、倉儲公司工作失職,導致銀行抵押物落空,則物流、倉儲公司需向銀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集合委託貸款:一般由銀行根據申請企業的專案建設與資金需求情況來發起,但此類專案必須有明確、穩定的現金流,出資者需承擔貸款風險。對於那些擁有優質專案資源的中小企業來講,如其專案能取得銀行的間接貸款承諾,獲得銀行發放的集合委託貸款,其融資成本將可下降一至二個百分點。

8.買方信貸:顧名思義,買方信貸是指銀行向銷售商的下游客戶(買方)發放的、專門用於購買銷售商所售商品的貸款。以此,銀行間接支援了銷售商的貨款回收,改善了銷售商的現金流量。這種貸款一般由銷售商負責安排,並可為買方提供貼息便利。對於那些下游客戶資金實力雄厚或信用記錄良好的中小企業,可廣泛採用此種方式來促進銷售。

9.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後向銀行申請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