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融資:民營企業融資風險

才智咖 人氣:1.05W

引導語:創業是現在很多人都想要嘗試的專案,而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民營企業已經成為支撐和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但是,民營企業融資風險是作為民營企業首要考慮的問題,下面小編分享一篇關於民營企業融資風險的分析。

民營企業融資風險的型別

所謂融資風險是指由於融資活動而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的可能性。根據不同的資金來源,民營企業的融資風險主要有如下型別:

權益融資風險。對於民營企業來說,權益融資是其主要的融資方式,在整個資金結構中佔有絕對比例。有資料表明,民營企業(上市公司除外)的資金構成比例中,自有資金的比例最大,約佔65%。儘管這一來源的資金是內源資金,但其要承擔較大的資金成本和分配利潤的壓力,某種程度上會降低企業的盈利能力,從而削弱其在市場中的競爭和發展能力,最終導致風險的增加。

負債融資風險。負債融資會給企業帶來由於資金短缺或決策失誤造成的、不能籌集到資金或不能還本付息的融資風險,最終極有可能導致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甚至面臨破產的危機。但對於大多數仍然依靠銀行貸款來獲取外部資金的民營企業來說,負債融資風險主要是由銀行貸款帶來的。由於國家巨集觀調控和貸款限制,民營企業可能無法得到所需的全部資金。因為目前商業銀行存在較為嚴重的“惜貸”現象,由此造成的資金不到位的風險最終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由於現在我國的民營企業多數是家族式管理,缺少完善的財務管理體制和資金籌劃能力,風險意識不強。一旦企業到期不能償還借款,企業的信譽將會受到損害,這更使融資的可能性減小。

租賃融資風險。儘管融資租賃有其特殊的優勢,但由於融資租賃的租期較長、租金較高,租賃期間市場環境變化引起不可預見的因素很多,給承租方帶來諸如租賃期間由於經營專案失敗無法按期支付租金的風險。以及由於技術進步後出現了效能更好的租賃裝置,使原有租賃資產的價格下跌,由此產生融資風險。

兼併融資風險。兼併作為一種主要的資本運營模式,在民營企業的融資中越來越受到重視,但在併購前未對目標企業進行全面評估,也沒有進行認真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由此產生的資訊風險可能會導致兼併失敗。兼併需要大量的資金,有的企業沒有認真考慮資金成本問題隨意上專案,結果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財務負擔,這使資金規模本來就小的民營企業陷入困境。

影響民營企業融資風險的因素分析

(一)微觀因素

1.民營企業自身的內部組織形式、管理模式和產權結構的限制。我國民營企業普遍採用家族式管理模式。企業內部組織結構簡單,各層次管理人員的權責不夠明確,管理人員不能從企業的利益出發進行計劃和決策,限制了企業的發展。另外,絕大多數的民營企業產權結構比較單一,家族式管理模式使其在外部排斥外來資本的進入,在內部勞資關係緊張,無法推行職工持股。

2.民營企業缺乏有效的融資機制。由於我國的民營企業大量資金都用於內部積累以擴大再生產,沒有足夠的資金來吸引人才,導致企業無法形成用人機制。專業管理人才的缺乏,使民營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沒有切合實際的財務規劃,導致融資決策體系失靈。而由於民營企業融資困難,一旦發現融資機會,管理當局就盲目融資。要麼造成資本閒置,要麼使資本投向缺乏戰略性,從而進入惡性迴圈。

3.經營管理和投資理財能力的限制。民營企業仍主要集中於勞動密集型產業,既缺乏管理人才,又缺乏技術人員。一般情況下,產品的技術含量低、質量差、競爭力弱。企業的經濟管理效率低下,缺乏決策管理資訊系統,限制了企業的融資能力,這是企業融資過程中最大的潛在風險。且民營企業大多規模較小,缺乏專門的財務機構,財務人員投資理財的能力較差,加大了民營企業的融資風險。

(二)巨集觀因素

1.國家的政策法規限制。目前我國的政策法規還不完善、不健全,與民營經濟的發展不相匹配。比如:直到2000年9月有關部門才決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停徵企業所得稅,只對其投資者的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在此之前,個體企業一直面臨雙重徵稅的問題。另外,國家對民營企業的開放管理尚不盡人意,其稅收負擔相當沉重,經營環境不如外資企業。

2.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限制。一方面,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仍然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但實際上80%的信貸資金是傾向於效益較低的國有企業的。少數民營企業缺乏專門的財務管理人才和機構,存在嚴重的逃廢債現象,使銀行常常無法按期收回貸款。銀行與企業之間極度的資訊不對稱,還會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銀行在向民營企業發放貸款時不得不設定額外的屏障。

3.資金市場準入制度的限制。在金融領域中,國有商業銀行長期處於壟斷地位,民營金融機構的發展受到嚴格的限制。而股票市場的建立是以支援國企改革為宗旨的。民營企業即使採用了諸如借殼等方式上市,也因為企業整合過程中不同的文化背景及其他因素的影響而達不到上市目的。

民營企業融資風險的防範措施

促進我國民營企業健康成長,除了民營企業自身要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經營實力外,我國政府、金融機構以及社會各界都應該為民營企業融資共同營造良好的經濟金融環境。

(一)微觀方面

從公司治理結構上加以規範。首先,民營企業要走產權多元化的道路。要對家族式的模式進行改革,實行兩權分離,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吸收企業高階管理者、技術人員,在制度上為民營企業的穩健發展提供保障。其次,要創新管理制度。民營企業一定要改變傳統的家族式管理的模式,不斷推行管理制度創新,以提高自身競爭力。

在財務管理實踐中進行風險控制。首先,確立財務管理的戰略核心地位,促使財務管理工作由被動記賬向主動管理轉變。不僅要做好財務資料的.記錄和處理工作,更要認真研究會計規範體系,以確保財務原始資料的準確和會計工作效率的提高。其次,要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的財務管理體系。要設立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統一負責企業的資金融通、現金出納、財會管理、工資核算、固定資產以及預算編制、決算實施工作;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財務管理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完善財務處理流程,規範會計行為;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加強民營企業的財務監督。在企業中推行“事前計劃、事中控制、事後分析”的財務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稽查制度。

(二)巨集觀方面

政府要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提供政策支援和服務。從國外民營企業的成長和發展道路看,一般都離不開政府來解決“市場失靈”問題。我國政府一要制定強有力的金融扶持政策,給民營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融資環境;二要組建專門為民營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緩解民營企業的市場融資困難,並引導商業性資金的介入;三要出資建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的機構,以降低民營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的風險。

發展地方中小銀行等民營企業融資中介機構。這是解決民營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途徑。目前我國專門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並不多,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業務重心主要在國有大企業,而地方中小銀行不僅數量嚴重不足、規模小,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障礙,市場定位不準確。要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就必須大力發展作為融資中介的中小金融機構。可採取適當放寬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標準、鼓勵中小金融機構的兼併重組、調整市場定位、鼓勵中小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等措施。

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在融資中的橋樑作用。商業銀行必須調整經營理念和經營方針,在促進民營企業發展、滿足民營企業正常融資需求的基礎上,提高銀行效益。一要改善信貸管理,樹立貸款營銷意識,為民營企業創造平等的融資環境;二要建立適合民營企業信貸的商業銀行授權授信制度,對效益高的民營企業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三要成立民營企業信貸部,健全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金融組織機構體系,完善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