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文書檔案立卷歸檔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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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文書檔案立卷歸檔辦法

學校文書檔案立卷歸檔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國家檔案局關於《檔案工作業務建設》、《文書檔案案卷質量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檔案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是維護學校歷史的真實面貌、提高學校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必不可少的條件。為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必須認真地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使應歸檔的檔案材料達到齊全、完整。

第三條文書的立卷、歸檔工作是文書處理部門工作的組成部分,是學校檔案工作的基礎和來源。學校各部門應把檔案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列入本部門的崗位責任制,納入管理人員的職責範圍。

第四條學校檔案室,對本校各文書處理部門的各種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各部門要定期向校檔案室歸檔,由校檔案室統一集中管理;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長期保留應歸檔的檔案材料,更不能據為己有。

 第二章 歸檔範圍

第五條學校各部門,凡是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辦理完畢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具有查考價值的檔案材料(收文、發文、內部材料)、電報、電話記錄、會議記錄、值班記錄、來訪記錄、統計材料、出版物和原稿、主要領導人的工作筆記和照片、影片、錄音帶、錄影帶等均屬歸檔範圍。重點:1.本校或本部門自己形成的檔案材料。2.上級機關、下級機關及其他機關針對本校主管業務有密切聯絡的檔案材料。

第三章 立卷單位及任務

第六條 學校各部、室、科、工會、團委等均屬立卷單位。

第七條立卷單位應本著歸檔檔案材料齊全、完整、系統、科學的原則,將本部門承辦完的檔案材料統一分類,完成組卷、編寫張號、案卷目錄、裝訂等工作,統一向檔案科歸檔。

 第四章 立卷的原則、方法、要求

第八條遵循檔案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正確區分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第九條立卷方法、按照本單位(部門)的職責範圍編制的案卷目錄,應以問題為主,兼顧作者、名稱、時間等特徵,聯絡要緊密,組合要適當,問題要單一。型別要鮮明,年度不混,保管期限要準確,便於查詢利用。

第十條 組卷按其特徵逐項分開

1.按年度分,將檔案按其形成或針對的年度分開。在分年度時,應注意:①連續若干年的長期規劃、計劃、統計、報表,放在形成年度;②連續若干年的總結,放在所針對的最後一年;③緊密連在一起的上一年度總結和下一年度計劃,放在形成年度或總結、計劃針對年度各放一份;④跨年度的案件材料,信訪材料,放在結案年度;⑤請示與批覆不屬同一年度的分別放在各自形成的年度,並在各自所在的案卷內目中相互註明;⑥跨年的一個問題的來往文書,可參照請示與批覆的辦法做。

2.按級別分。將檔案按其作者與學校之間的隸屬關係,分成上級、本級、同級、下級,然後將其中與本校有關的檔案放在一起。

3.按機構分,將檔案按其產生或承辦單位分開。

4.按問題分,將檔案按其所反映的問題分開,一個涉及若干問題的檔案,在分類時,一是按檔案能反映的主要問題分,二是有重要問題的,又有重份檔案可在所涉及問題內各放一份。

5.按期限分,將檔案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開。

對於不能和檔案放在一起的錄音帶、錄影帶等,要統一整理,分別存放,並註明存放地點。

6.在合卷時應注意:①一般按單一問題組合,同一問題的請示與批覆、轉發件與原件應組合在一起。②會議檔案,根據檔案的多少,可以一會一卷,或數會一卷,檔案多時也可一會數卷。③統計、報表、名冊等一般同一種格式、名稱或同一地區的'組合一卷或數卷。當檔案特別少時可幾種格式或幾個地區的組成一組。④工作計劃、總結等檔案,一般可按作者或名稱組合在一起。⑤案件材料,可一案一卷或數卷,總之要以問題為主,兼顧作者、名稱、地區等特徵來組卷。

7.卷內檔案的排列,在正常情況下,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原件在後;案件材料結論性材料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後;其他檔案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時間先後排列。

第十一條各文書處理部門,應根據本單位(部門)編制的案卷類目,做好平時的立卷工作。

 第五章 填寫卷內目錄、編頁號、備考表

第十二條按卷內目錄要點,逐項逐件填寫,做到不漏、不重複,書寫力求工整,統一用蘭黑紅巖墨水或碳素墨汁填寫,禁用圓珠筆、彩色筆、紅墨水等易褪色工具填寫。卷內檔案凡有文字和圖表的畫面,應一面編寫一個頁號,空白麵不編號,頁號的位置在檔案的左上角。

起止頁號,除最後一份檔案需填寫起止頁號外,其餘的檔案只填寫首頁號。

第十三條卷內檔案有缺損、修改、移出、銷燬等情況,由立卷人填入備考表,同時立卷人要簽名和填寫立卷時間。

第十四條立卷人應按六個特徵擬寫案卷標題,案卷標題一般由作者、問題、名稱組成。標題必須簡練、概括、準確、便於提供利用。

第六章 卷面的書寫和案卷的裝訂

第十五條封面上的所有專案,必須認真填寫,書寫要工整,統一用毛筆、墨汁書寫,標題文字排列要規範化。

第十六條裝訂案卷時,首先去掉檔案材料上的金屬物,對破損的檔案要進行修補、裱糊,紙張大小不統一的,應按標準公文(16開頁)加寬、加長,對於易褪化的永久保管檔案要複製,裝訂時做到不漏裝張頁,不訂在文字上,總之要使案卷結實、整齊、美觀。

第十七條經過裝訂、分類、排列、編號(用鉛筆編臨時順序號)的案卷、順序、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本單位使用,一份隨檔案交檔案室,交接雙方履行手續

第十八條立卷單位向校檔案室移交檔案的時間是第二年五月底以前(教學檔案可按教學年度),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