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學應屆畢業生檔案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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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工作管理複雜繁瑣,畢業生經常需要查詢瞭解自己的在校檔案去向。大學畢業生檔案怎麼寫呢?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大學畢業生檔案資料,歡迎閱讀。

2017大學應屆畢業生檔案怎麼處理

應屆生畢業後的檔案問題——詳細流程

1、畢業生“學籍檔案”與“人事檔案”的區別及聯絡?

畢業生的學籍檔案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並被錄取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的檔案,它以文字資料的形式記錄了大學聯考成績、在校學習成績、家庭狀況、在校期間表現和獎懲情況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學籍檔案轉換而來,是指畢業生畢業後,在其學籍檔案中放入該畢業生的報道證,然後由學校將檔案轉交畢業生就業單位的人事部門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這時的學籍檔案正式成為人事檔案,它是通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簽訂就業協議,然後履行相關畢業程式並取得報道證後,才得以實現。

2、畢業生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檔案?

目前,畢業生中有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對檔案不瞭解,也不關心,甚至有的畢業幾年了,檔案還在學校放著;還有的將檔案放在家裡,更甚者早已不知將檔案丟在何處。現在,企事業單位招聘員工,國家公務員的選拔等都要審查檔案,並以其記載的相關資訊作為甄選人才的重要證據,另外,如辦理社會保險、職稱評定、出具各種相關證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檔案。由於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畢業生畢業後暫時找不到就業單位的,其檔案可免費由學校儲存兩年,有些同學就誤以為既然學校免費儲存,就無須再到人才交流機構託管了。其實,學校儲存的只是你的“學籍檔案”,而真正發揮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檔案,如你的轉正定級、職稱評定等相關事宜都是由學籍檔案轉換成人事檔案後才能進行的。按國家政策規定,大中專畢業生畢業(以報道證人事部門簽署日期為準)一年後,即可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批准轉正定級;本科畢業生畢業工作一年(以報道日期計)、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工作滿三年可申報初級職稱,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由此可見,學校儲存的學籍檔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機構能保管人事檔案?

按國家政策規定,組織、人事部門所屬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才有資格儲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後的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員工的人事檔案,一般由委託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託管。畢業生也可以以個人名義委託人才交流機構託管人事關係。另外,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區人才等,它們的區別只是所屬部門的不同,其它無任何區別。

4、哪些畢業生的檔案適合到人才交流機構託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將戶口落在學校所在地的畢業生,準備考研的畢業生,還無法確定能否在現單位長期幹下去的畢業生,以上這些畢業生還可選擇將自己的檔案人事關係在人才交流機構託管。

5、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應注意的事項。

籤協議前,應對企業全面瞭解,包括工作環境、工資待遇、工作時間、勞動強度等,同時結合自己實際情況和願望進行綜合考慮,待明確後再籤就業協議。考慮周全為上策(按規定改派是有時間限制的'),同時這裡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工作的畢業生,除單位給你上保險外,其它情況,如不能將戶口遷到本市,單純的檔案調動對你無任何意義。你可將人事檔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機構,然後去上述城市工作,這樣可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甚至造成損失。

6、畢業生委託人才交流機構人事代理後都享有哪些服務?

(一)負責人事檔案關係接受、調出相關手續;(二)辦理畢業生的轉正定級(三)檔案工資的晉級

(四)職稱晉升申報(五)辦理落戶手續;(六)出具省份證明、落戶證明、購房工齡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出國政審等;(七)代收代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代辦醫療保險手續等。

一、關於畢業生就業程式的問題

1、畢業生就業程式

a、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將《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發給各學院,由各學院將材料發給畢業生,畢業生每人一份。

b、畢業生收集需求資訊,閱讀《畢業生就業指導報》及相關書刊。

c、畢業生自我推薦、面試(根據需求資訊向有意向的單位寄送個人推薦材料或直接參加校園招聘會和各地舉辦的供需見面會、網上招聘會)。

d、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開始進入畢業鑑定及派遣階段。

①各院系組織畢業生座談、畢業紀念活動、畢業教育動員會、學習有關檔案、安排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等。

②各院系到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領取《檔案袋》、《檔案轉寄通知單》和《畢業生登記表》。 ③畢業生做畢業鑑定。

④各院上報就業建議方案

⑤按人事廳的日程安排,學生處到人事廳辦理畢業生報到證。

f、6月中下旬畢業生參加學校畢業典禮,到各學院領取《報到證》。

2、定向生如何就業

定向生原則上不予推薦。若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推薦的,應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請(詳細闡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單位(地區)出具的同意調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還須經校招生辦公室簽署意見,並按原國家計委、教育部的有關政策,向培養學校繳納相應培養費後,方能辦理有關手續。

二、關於《就業協議書》的問題

1、為什麼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學校證明畢業生具有就業資格、也是用人單位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畢業生審批手續的憑證。為維護就業市場的嚴肅性,避免一個畢業生同時被兩個用人單位審批錄用,造成用人單位進人指標浪費,同時也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和今後畢業生的就業,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原件。

2、如何辦理《就業協議書》解約手續

由教育部學生司印製、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編號固定)。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接收單位,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單方面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如下解約手續:

a、到原籤協議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b、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解約函、原《就業協議書》負責畢業生就業的副書記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後交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

c、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審批發換新的《就業協議書》

d、畢業生領取新協議後到本學院備案

3、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如何補辦呢?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系(所)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補辦。 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根據本人宣告,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