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事檔案怎麼轉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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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檔案,在各個朝代有著不同的稱謂。商代稱為“冊”,周代叫作“中”,秦漢稱作“典籍”,漢魏以後謂之“文書”、“文案”、“案牘”、“案卷”、“簿書”,清代以後多用“檔案”,現統一稱作“檔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地人事檔案怎麼轉到北京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外地人事檔案怎麼轉到北京

外地人事檔案怎麼轉到北京

北京早已不再接收非本地戶籍的.外地檔案。

如:根據國家及北京市檔案管理相關政策檔案,東城區人才服務中心個人委託存檔辦理方式:

存檔條件:

具有北京市東城區城鎮戶口,檔案存放在北京的原工作單位(有人事權)或有存檔權的中介服務機構(企業辭職、辭退、開除、除名的屬失業人員,人才不能接收檔案)。

檔案調入程式:

1、持本人戶口本(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到中心開具商調函,領取《北京市東城區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

2、本人按照商調函規定的相關要求,持《北京市人才流動商調函》到原檔案所在單位辦理檔案轉遞手續,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需據實填寫《北京市東城區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中的“婚育情況”欄並加蓋人事章;

3、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委託他人代辦,代辦人還需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人事檔案、《北京市東城區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到中心辦理人事檔案調入手續;

4、存檔管理費2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