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制中資產流失狀況調查報告

才智咖 人氣:3.01W

國有企業改革,其核心是產權制度的改革,是全民所有財產的再組合、再分配,涉及全體公民的切身利益。當前,廣大人民群眾對企業改制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經濟犯*現象極為關注,擔心一些不法分子趁企業改制之機撈一把,擔心國家資產流失,擔心改制工作不規範,國家資產流失。許多不法分子將企業改制當做自己致富的一次重大“機遇”,利用改革從不成熟走向成

國企改制中資產流失狀況調查報告

熟的過程中必然會產生的“空隙”,貪婪地掠取國有資產。企業改制過程中出現的不正之風和腐化行為,敗壞了改革的聲譽,影響到企業改制工作的順利進行,應當引起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國有資產有多種存在形式,至少可以有三種:一種是國有企業的資產或國有控股參股公司的股份;二是政府持有的現金;三是公共設施等公共財富。國有資本從一些企業中退出,收回現金或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中去,是價值形態的改變。但是,在此過程中因為其他原因出現非等價交換,就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一、在對流失資產性質的分析上,既要看到有形資產、物質性資產的流失,也要高度重視無形資產和其他財產性權利。

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的流失,首先就是物質性資產的流失,涉及了國有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方面,具體來說,有以下幾種表現和轉化的形式:

1公款帳外高息轉存。有的企業尤其是建築企業駐外機構的經理、財務人員等,相互勾結,截流鉅額建設資金存入違規高息攬存的商業銀行,從中謀取差額,這是對國有資產使用權的侵犯。而一旦涉及企業轉制,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銷燬或者隱匿有關帳目,使主管單位無法理清帳目、確定對外債權, 使對於國有資產使用權的侵犯,進而成為對所有權的侵犯,給國有資產帶來了極大的風險。

2、鉅額資金帳外流動,違規帳外經營。國有企業改製為國有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後,設有董事會,行使對企業經營管理中重大問題決策的權力。但是一些公司的董事會形同虛設,成了董事長的“一言堂”,重大投資決策由董事長一人決定,其他董事會成員則變成了擺設,企業負責人將親屬或親信安插在公司的財務、辦公室等重要部門,直接接受自己的指令,越過董事會和正規財務帳目大搞帳外投資,有的達上億元,風險非常巨大,帳外經營人不知鬼不覺,一旦損失,則全部歸責與國有股或至少由國有、非國有股共同分擔,一旦盈利,則為個人或者小集體侵吞國有資產、從中謀取非法利益提供了便利條件。

其次,更應當注意的是無形資產和財產性權利的損失,這種流失較之物質性資產流失更隱蔽。

1、無償對外提供國企專有技術。有的國有企業負責人沒有經過單位同意,偷偷將本企業的專有技術提供給私營企業,派技術人員無償提供培訓、除錯服務。這種做法一方面造成國企專有技術無形資產的流失,另一方面也給本企業帶來競爭壓力,造成產品市場佔有份額的萎縮。這種行為往往不引人注目,又沒有會計記載可查。時間一長,企業負責人將提供技術、資金算作個人在私營企業的投資入股,從中分取紅利。而在轉制過程中,又反過來引進該私營企業參股、控股,個人則完成從對國有無形資產的佔有到對國有資本的侵吞。

2、“老字號”等無形資產的流失。有些國有企業在轉制過程中,注重對資產負債等賬面資產價值的評估、轉讓,而對“老字號”、信譽、商標使用權等,不作計價或僅以很低的價格入股。很多老字號企業,因為傳統機制的束縛,人員包袱重、經營方式不正確等原因而導致了經營狀況欠佳、大量負債的情況,以很低的價格轉讓,甚至出現所謂“零資產”轉讓,完全不考慮幾十年、上百年曆史沉積的“金字招牌”本身就附有巨大的無形資產價值。

3、一些原有體制下相對壟斷性行業的企業在轉制過程中,各種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貨物進出口權等作為一種財產性權利,沒有能夠在國企轉讓中得到價值體現,也是國有資產流失的一種形式。

任何國家為保證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的穩定,需要對經濟進行管制和調控。國家通過掌握和選擇性地分配這些資源來引導企業和個人的行為。我國長期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國家對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滲透程度很高,與此相對應的是該類和財產收益密切相關的各種權利非常廣泛,包括專營物資、進出口許可證、各類生產銷售許可證等。原有國有企業正是掌握大量的這一類資產性權利的主體。在國有資產退出國企經營過程中,國企的該部分的價值沒有得到正確體現。金壇市醫藥總公司改制就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個案(已經由檢察機關查處)——該公司年盈利數百萬元,本身的淨資產為1347.16萬元,在改制過程中被縮水1044.16萬元,以303萬元出售給原企業可數領導。改制結束後,有上海商人願出8000萬元高價買下而遭斷然拒絕。如此高額差價正是因為該企業擁有多種藥品的許可證和銷售許可證,擁有了別人無法相比的壟斷性競爭權,也反映了原國有企業財產性權利的價值沒有得到正確體現,國有資產在轉制過程中大量流失。

二、在對國有資產流失原因的分析, 既要看到不法分子所採取的各種違法犯罪手段,也要看到一些政策認識、執行問題上的偏差、導致國有資產評估轉讓價大大低於實際價值;以及其他一些甚至被披上合法外衣的因素。

轉制過程中,國有資產的流失,

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在完成從國有企業的資產、股份的形態向政府所持現金、社會公共財富的形態的轉變過程中,因為各種原因使資產受到低估,無法藉助一個公平的尺度完成等值的交換。

究其原因,主要原因是不法分子採取各種違法犯罪手段,千方百計壓低對國有資產的評估價,以期在出資入股時大大獲利,運用各種會計手法調整帳目,使淨資產被非法低估。典型手段主要有:

1、應收帳款做成“壞帳”,壓低企業的淨資產值。包括在企業改制前,蓄意將“應收賬款”做成“壞賬”,再從債務人處回收予以私吞;在資產評估時,將“應收賬款”做成壞賬,壓低企業淨資產值,企業改制開始後再貪汚回收“應收賬款”。

2、虛設應付帳款,再以虛開的發票報銷沖帳,提取現金,貪汚公款。以購買原材料為名,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報銷衝賬,再全部提取現金私吞。

3、隱匿、轉移財產,逃避審計,壓低淨資產值。有些企業為避開改制評估基準日,躲避評估,先將企業貨款轉移到其他公司賬上,做成“其他應付款”,衝平“其他應付款”科目,評估後再轉回公司賬上,作產品銷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