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執行制度改革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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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難”現象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成為人民群眾呼聲強烈,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執行工作也一直是困擾法院工作的突出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全國法院系統上下連動,圍繞解決“執行難”問題而不斷探索,不斷創新,不斷改革。xxxx年xx月xx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成為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深入推進執行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指導。xx市xx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最高院《若干意見》的精神,結合自身特點,加大執行制度改革,狠抓落實,以提升案件執行質量為第一要務,取得明顯成效。

關於對執行制度改革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規範執行工作體制

(一)建立執行快速反應機制。

執行工作千頭萬緒,戰機稍縱即逝,為及時處理執行線索和突發事件,提高執行工作的快速反應能力,我院專門成立了執行指揮中心,組建快速反應力量。由分管副院長擔任指揮中心負責人,執行局長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我院指揮中心辦事機構設在執行局,並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及時受理當事人提供的執行線索。快速反應力量由執行人員、司法警察等人員組成,下設若干快速反應執行小組,根據指揮中心的指令迅速採取執行行動。

二)建設執行聯動威懾機制。

執行工作是一項涉及全社會的系統工程,單靠法院執行力量單打獨鬥,顯然事倍功半。我院積極爭取黨委的支援,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解決執行難問題。在黨委的領導下,定期召開執行工作聯席會議,組織排查和清理阻礙執行的地方性規定和檔案,解決執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法院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督促查處黨政部門、領導幹部非法干預執行或特殊主體阻礙、抗拒執行的違法違紀行為,協調處理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突發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重大執行信訪案件;組織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對各類重點執行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對政府機關、國有企業等特殊主體案件,研究解決辦法。通過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在制度上明確與執行工作相關的黨政管理部門,包括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檢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國土資源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管、稅務、工商行政管理和證券監管等部門在執行工作中的具體職責,積極爭取相關單位的協助與支援。

我院還積極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其他部門共享執行案件資訊,對部分執行人採取限制高消費、濾布限制出境等措施,通過信用懲戒手段促使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

(三)建立執行信訪處理機制。

我院設立專門的執行申訴處理機構,負責執行申訴信訪的審查和督辦,在理順與立案庭等部門職能分工的基礎上,建立執行信訪審查處理機制。規範執行信訪案件的辦理流程,暢通民意溝通途徑,對重大、複雜信訪案件一律實行公開聽證。重視初信初訪,從源頭抓起。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黨委領導下的信訪終結機制的作用。經過數年的不懈努力,我院成功化解曾長期赴京上訪的張長興、陸士亮與楊林房屋買房合同糾紛一案,著實化解社會矛盾,有力維護社會穩定。

(四)強化執行宣傳工作。

我院積極加強同黨委宣傳部門的聯絡,將執行工作作為法制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以提高全社會的法制意識和風險意識。我院與廣播、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係,通過專題報道、跟蹤報道、設定專欄等多種方式,開展重大執行活動報道、法規政策講解、典型案例通報、被執行人逃避、規避或抗拒執行行為的曝光等宣傳活動。我院高度重視民意溝通工作,通過“進農村、進社群、進企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瞭解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執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將其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水平。

二、統一執行機構設定,加強隊伍建設。

根據《若干意見》的精神,我院統一執行力量,設立專門的執行局,並統一內設機構及職能,設執行實施、執行審查和綜合管理機構。

執行工作政策法律性強,涉及面廣,難度大,對執行人員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協調能力要求很高。我院努力強化執行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理論的學習,努力提高執行人員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開展執行人員與各業務部門審判人員的定期交流。根據執行工作的實際需要,我院配齊配強執行人員,實現了中發[xxxx]xx號檔案規定的執行人員比例不少於全體幹警現有編制總數xx%的要求,執行人員的文化程度得到有效提升,達到了我院人員的平均水平。據統計,我院執行部門現有幹警xx人,其中有審批職稱的8人,書記員x人,執行幹警人數佔全院的xx%,初步實現了隊伍的專業化、正規化建設目標。

同時,我院還積極做好執行隊伍的廉政建設,執行機構中配備了專職廉政監察員,工作中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個嚴禁”和我院內部的各項規定,日常工作中注重對執行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完善相應監督體系的建設,加大執行中容易產生腐壞的重點環節的監督力度,有效杜絕執行過程中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規範執行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的交往,細化崗位職責,強化工作管理措施,化解廉政風險;建立順暢的舉報、檢舉、控告渠道和強有力的`違法違紀行為的查糾機制,確保“五個嚴禁”在執行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