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對策分析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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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問題正逐漸凸顯並日益得到重視。家庭暴力已演變成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其越來越嚴重地阻礙了婦女身心健康、婦女地位的提高和社會的全面發展。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農村婦女受家庭暴力案例資料呈上升趨勢,體現出複雜性和普遍性的特點。就__縣農村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對策。

農村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對策分析調研報告

“你有沒有被丈夫打過?”有一些婦女隱瞞了自己被毆打的事實。主要原因在於:一是婦女顧及臉面,怕旁邊人笑話。當問及“有沒有被打過”的這個問題時,她們顯得猶豫,最後才說“沒有”。二是農村婦女對丈夫的暴力有很大的容忍度,只要打得不是太厲害,丈夫打老婆的事不值一說,尤其是年紀大些的婦女,她們很爽快地回答:“都過去了,不算啥。”甚至於還有的婦女覺得丈夫打自己,是因為自己確實做得不夠好。第三,對家庭暴力有一個識別的敏感度和認定的標準問題,農村婦女把丈夫的小打輕罵稱之為“扯皮”、“脾氣急”、“不是真的往死裡打”,可以不列入“打”的範圍。調查中,詢問被打的理由時,回答千差萬別,最主要的還是因為家務瑣事或觀點不一致。調查中發現,絕大多數婦女在遭受家暴後認為,“肉體的傷是輕,精神的傷害最重”。

1、封建思想殘餘是產生家庭暴力的主要根源。中國封建社會有幾千年的歷史,男尊女卑、男主女從的思想意識根深蒂固,尤其在廣大農村和邊遠地區更為突出,做丈夫的將打老婆視為天經地義的事。而有些婦女在封建思想影響下,也認為只要不過分,丈夫打妻子很自然,一旦被丈夫毆打,只好自認倒黴。這樣,就為丈夫的施暴行為創造了條件。

2、立法不足和現行的司法舉證制度是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原因。目前為止,我國在反家庭暴力方面,法律法規還沒有做具體規定,大部分婦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後不注意及時取證,導致在訴訟中難以舉證。婦聯作為維護婦女權益的主要組織,沒有相應的執法權,多數情況只能接待和傾聽受害婦女傾訴,指引其依法解決;司法機關受“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影響,一般不願介入家務糾紛,致使反家暴聯合機制難以有效落實。

3、農村基層幹部重視程度不夠,助長了家庭暴力的升級和蔓延。農村傳統觀念中有這樣一種認識,即“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許多農村基層幹部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家事,別人管不了,也沒有必要管。由於基於這些模糊認識,直接影響了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積極性和公正性,對家庭暴力案件調處中存在“勸和不勸離”傾向。

4、受害婦女的軟弱和一味忍讓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成因。一些受婦女往往因為考慮到子女和社會輿論壓力而一忍再忍,導致家庭暴力愈演愈烈。95%的女性是多次遭受暴力侵害後,才要求調解,她們中的多數人認為,男人脾氣上來了打一下是正常的,她們一般都不會想到要用法律來解決,其結果是一而再,再而三,從而導致家庭暴力越來越頻繁,越來越無法忍受,直到男方要以暴力趕自己出門或者危及到生命安全時,才會想到尋求法律保護。試想,如果在第一次遭受暴力侵害後,就能冷靜地及時採取有力措施,那麼相當一部分家庭暴力案件是可以得到有效遏制的。

5、喜新厭舊和婚外兩性關係的發生是導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受“性解放”、“性自由”等思想影響的人,尤其是那些先富起來的人,腰纏萬貫後,就滋生了“飽暖思淫慾”的思想,為了踢掉原配偶,人為地製造矛盾,採用毆打、折磨、等手段逼使原配偶同意離婚或原配偶無法忍受時主動提出離異。當然,也有因妻子有了外遇後,致使丈夫採用武力解決的。總之,哪裡有喜新厭舊或第三者,哪裡就很有可能出現暴力,這是當前家庭暴力中出現的一個新情況。此外,一些家庭中,由於女性經濟不獨立或經濟收入偏低,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夫妻間對問題的看法和處理不一致,夫妻之間的性格及關係不和諧、愛好不同等等也是引發家庭暴力的原因。

1、嚴重地損害了婦女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相當多的農村家庭中丈夫處於主導地位,受傳統觀念影響,加之個別男性倚仗自己是體力上的強者,對妻子破口就罵,動手即打。妻子在暴力侵害中失去了人格尊嚴,失去了健康,甚至危及到生命。

2、影響了子女的健康成長。由於家庭暴力影響了夫妻感情,很容易導致家庭破裂。在這種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容易產生恐懼、焦慮和厭世心理,他們感到自卑、孤寂,變得情緒低落,不相信任何人,會嚴重影響學習和身心健康,有些孩子因忍受不了父母整天的吵鬧、打架而離家出走,流落街頭巷尾,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家庭暴力導致妻子傷殘甚至死亡,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犯罪的行為和社會不安定因素。個別的還會引起家庭之間的暴力衝突,釀成血案,增加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1、廣泛開展男女平等國策的宣傳教育。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水平,推進精神文明建設是反家庭暴力的關鍵。要廣泛開展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切實糾正“打老婆不犯法”、“清官難斷家務事”等錯誤觀點,使大家都認識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清楚家暴也是違法的這一淺顯道理。要大力開展家庭美德教育,倡導在家庭內發揚民主,男女平等觀念,應通過開展“平安文明家庭”、“模範夫妻”等評選活動,促使婚姻美滿、家庭和睦。

2、加強立法,從源頭抓起。一是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1992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禁止歧視、、殘害婦女。新修改的《婚姻法》也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內容,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真正落到實處的少。為此,執法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要各司其職,對家庭暴力案件應根據情節輕重,依法進行嚴肅處理。二是建立維權聯席會議制度。應建立公、檢、法、司、婦聯參加的維權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婦女維權的政府行為,做到維權工作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各級婦聯組織要定期向有關黨政部門彙報和通報家庭暴力的'具體情況,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和政法部門的支援配合,使嚴重侵害婦女權益

的重大案件、疑難案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三是建立婦聯幹部特邀陪審員制度。應當在各級人民法院成立婦女維權法庭。審理維權案件時,婦聯幹部以特邀陪審員的身份參加審理。四是對受害婦女提供切實有效的法律幫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經濟條件差,用法律手段解決時,受到很大侷限,各級婦聯和司法部門要及時掌握情況,儘量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幫助,如:法律諮詢、代寫訴狀、代為辯護等等,使受害者能夠通過合法途徑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設立家庭暴力傷情鑑定中心。在家庭暴力造成的離婚案中,受害者往往因為證據不足而難以索賠。而家庭暴力因其發生場合的隱蔽性和私人化,難以尋找證人,而受害人的傷情鑑定是最好的證據。家庭暴力傷情鑑定中心的建立應選擇在司法機關設立,傷情鑑定應做到及時、快速、準確、科學可信,同時還應做到保密和對受害人應有的關心和尊重。

5、全面提高婦女素質,是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途徑。首先要提高女性的文化素質。文化素質偏低,不僅限制了婦女在市場經濟競爭中的能力和擔任社會公職的廣泛性,也使許多女性對參與國家政治生活持冷淡和消極的態度。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堅決杜絕新文盲的產生。鼓勵女性通過各種渠道,提高文化素質,掌握生產技能;其次,要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由於文化素質低,婦女缺乏享有和行使權利的能力,對自身權益的保護意識淡薄,以致有的婦女在家庭中遭到歧視、或殘害時,不懂得也不敢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還認為是“命中註定”。應當有針對性地向婦女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使廣大婦女都能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培養女性的“四自”精神。使她們充分認識到女性的優勢,進行正確的自我評價,不輕易為社會和他人的態度所擺佈,敢於在競爭中發揮出自己的聰明才智。

總之,隨著家庭暴力的日趨增多和手段的逐步升級,要從根本上肅清夫權主義、大男子主義的毒瘤,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有關社會組織同心協力,齊抓共管,相互配合,綜合治理。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落實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