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直公積金異地轉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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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陝西省直公積金異地轉入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陝西省直公積金異地轉入指南

一、辦理條件

職工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將在外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至省中心繼續繳存。

二、辦理材料

1、職工本人辦理: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1份。

2、單位辦理:

(1)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2)《集中辦理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1份(加蓋單位公章);

(3)職工本人簽字的《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1份;

(4)集中辦理人數為5人及以上的`,需填報批量匯入模板。

三、辦理流程

單位或個人提供資料→中心辦理異地轉移接續→列印回執。

四、辦理地址及電話(區號029)

地址:陝西省公積金管理中心四樓綜合業務大廳。

電話: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五、注意事項

1、職工在省中心連續繳存滿六個月,且賬戶為正常狀態的,方可辦理本項業務。(部分轉出地公積金中心要求職工賬戶封存滿半年才予以辦理轉出業務,職工需提前諮詢清楚。)

2、《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上的“轉出地中心名稱”、“原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原工作單位名稱”等資訊,請與轉出地公積金中心進行核實確認,防止資訊不一致被轉出地中心退回。

3、辦理異地轉移期間,申請人不得轉移或登出在省中心的個人公積金賬戶。

4、根據《外部轉入批量匯入模板。xls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上預留的手機號,省中心收到轉入資金後,以簡訊方式通知轉入資金入賬情況。

5、單位批量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如轉入轉出單位為同一單位,需提供單位合併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