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建立單位賬戶公積金條件

才智咖 人氣:1.08W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太原建立單位賬戶公積金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太原建立單位賬戶公積金條件

太原建立單位賬戶公積金條件

本行政區域內下列單位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為其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二)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外國及港、澳、臺以及外省、市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常駐本市的分支機構或者代表機構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他符合規定條件的組織也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辦理流程:

(一)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由單位專管員到所轄分理處領取表二、表三、表四,並按要求填妥,法人(負責人)和專管員簽字(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專管員攜帶《開戶申請書》、《開戶清冊》、《單位資訊登記表》和《專管員資訊登記表》及所需材料交由“中心歸集管理處”或者“中心所轄分理處”櫃面匯繳接櫃崗,工作人員核定繳交比例、繳交基數和月繳存額。

(三)由匯繳接櫃崗進行單位開戶資訊及相關資料的稽核錄入,將收款名稱、賬號、開戶行及單位公積金賬號填入《開戶申請書》,簽字並加蓋業務專用章。

(四)開設單位公積金賬戶後,即可開設個人公積金賬戶,分理處根據單位提供的《開戶清冊》進行錄入操作(在同一單位下每個職工只能開設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系統自動生成開戶職工的'個人公積金賬號,列印系統內生成的《職工開戶清冊》,簽字並加蓋業務專用章。

(五)工作人員將蓋章確認後的《開戶申請書》、《開戶清冊》、《單位資訊登記表》和《專管員資訊登記表》單位留存聯返與專管員。

(六)專管員認真填寫《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款賬戶印鑑卡片》(一式三份),正面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或者負責人)名章,背面加蓋單位公章,分理處稽核後返與專管員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