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今後也要繳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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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繳納醫保?這個聽起來陌生的概念一經問世,便引發輿論強烈關注。

退休人員今後也要繳醫保?

近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2016年第一期《求是》雜誌上撰寫文章《中國經濟最大潛力在於改革》,文章提出“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這被外界解讀為,退休人員繳納醫保或將進入可行性研究階段。樓部長的這篇文章,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各方紛紛發表贊同或反對觀點,甚至還有不少人表達了非常情緒化的批評意見。

文章中提出,“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建立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醫保待遇調整機制。”

而根據現行規定,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章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從各地出臺的累計繳費政策來看,一般設定20年至30年不等的累計繳費年限。而近年來,多地區都在統一、調整當地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其中延長繳費年限逐漸成為一種趨勢。

關於退休職工是否應繳納醫保的問題已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其中贊成和質疑的聲音皆有。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朱恆鵬認為,退休人員不繳費,本就是國際上社保體系中少有的做法。社會保險的本質是保險,國民承擔繳費義務,享受保障權利。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車偉表示,現在的醫保制度規定退休人員不繳費今後是一個隱患。“從全世界來看,退休以後不繳費這種情況比較少,因為醫療費用大部分都和年紀大有關,人越老花費越多。如果自身就不繳費,只去用這個錢,這個錢誰來出呢?”

但另一方面,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水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有比較大的落差。企業退休職工相當一部分人員的退休金只有2000多元,再讓他們去繳費,肯定要影響其基本生活。“而且退休人員是履行了終身勞動的應盡義務,在這個背景下,再讓他繳費,於法於情都是站不住腳的。”

退休人員繳醫保最終實施需修改法律

從國際上來看,退休人員繳費是通行做法。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林雙林介紹,目前主要存在三種退休人員繳費的模式:一種是用退休金繳納個人負擔部分,例如法國、德國、日本;一種是工作時預繳一部分用於年老時的基本醫療,但要享有更多的保障專案還須退休後再繳納一些,例如美國;還有一種是國家推行家庭醫療保險。

退休人員繳費多少算合理?目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率為工資的8%,其中企業負擔6%,個人承擔2%。如果由退休人員個人來負擔8%,以養老金平均每月2000元為繳費基數,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需繳納160元。

“別小看這160元。”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對月平均工資只有2000多元、平時捨不得花錢的退休職工來說,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負擔。

而從其他國家的情況來看,退休人員只是負擔個人原本需負擔的部分。如果僅讓個人負擔2%,那麼月平均工資2000 多元的退休職工大約每人每月繳40多元。“但即便如此,一些細節問題也應該仔細推敲、認真研究。”胡仙芝說。

一個現實的問題是,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並不一致。對此,蘇海南表示,“起碼要劃出幾條槓槓,退休金多少錢以下的就不用繳了,在多少錢到多少錢之間,繳多少額度,再高一點的,可以再多繳一點。這麼設計還能夠成立。”

如果確定了退休人員還要繳納醫保費用,在實際操作中,需要對現行法律進行修改。張車偉認為,最重要的是要修改社會保險法,要用法律形式明確退休人員的繳費義務,“但是修法時要對退休人員實施一定的傾斜,畢竟退休職工的退休金比在職人員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