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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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歡迎大家閱讀!

2017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式、體系構成以及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和附件的主要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其他社會組織和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20000.4 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4部分:標準中涉及安全的內容

AQ/T 9007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應急預案 emergency plan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可能發生的事故,最大程度減少事故及其造成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應急準備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科學、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物資準備。

3.3

應急響應 emergency response

針對發生的事故,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3.4

應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或行動。

3.5

應急演練 emergency exercise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依據應急預案而模擬開展的應急活動。

4、應急預案編制程式

4.1 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評審6個步驟。

4.2 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4.3 資料收集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同時收集本單位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資料、周邊環境影響、應急資源等有關資料。

4.4 風險評估

主要內容包括:

a) 分析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

b) 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及後果,並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 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4.5 應急能力評估

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4.6 編制應急預案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及應急能力評估結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應急預案編制格式和要求見附錄A。

4.7 應急預案評審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內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合格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實施,並進行備案管理。

5、應急預案體系

5.1 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危險源的性質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確定應急預案體系,並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風險因素單一的小微型生產經營單位可只編寫現場處置方案。

5.2 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5.3 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等內容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5.4 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進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6、綜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6.1 總則

6.1.1 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

6.1.2 編制依據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應急預案等。

6.1.3 適用範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工作範圍和事故型別、級別。

6.1.4 應急預案體系

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可用框圖形式表述。

6.1.5 應急工作原則

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6.2 事故風險描述

簡述生產經營單位存在或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種類、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等。

6.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形式及組成單位或人員,可用結構圖的形式表示,明確構成部門的職責。應急組織機構根據事故型別和應急工作需要,可設定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並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6.4 預警及資訊報告

6.4.1 預警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監測監控系統資料變化狀況、事故險情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或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資訊進行預警,明確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資訊釋出的程式。

6.4.2 資訊報告

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事故險情資訊報告程式,主要包括:

a) 資訊接收與通報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資訊接收、通報程式和責任人。

b) 資訊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後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報告事故資訊的流程、內容、時限和責任人。

c) 資訊傳遞

明確事故發生後向本單位以外的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資訊的方法、程式和責任人。

6.5 應急響應

6.5.1 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生產經營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對事故應急響應進行分級,明確分級響應的基本原則。

6.5.2 響應程式

根據事故級別和發展態勢,描述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式。

6.5.3 處置措施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6.5.4 應急結束

明確現場應急響應結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6.6 資訊公開

明確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資訊的部門、負責人和程式以及通報原則。

6.7 後期處置

主要明確汙染物處理、生產秩序恢復、醫療救治、人員安置、善後賠償、應急救援評估等內容。

6.8 保障措施

6.8.1 通訊與資訊保障

明確與可為本單位提供應急保障的相關單位或人員通訊聯絡方式和方法,並提供備用方案。同時,建立資訊通訊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資訊通暢。

6.8.2 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應急專家、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等。

6.8.3 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

6.8.4 其他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經費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後勤保障等)。

6.9 應急預案管理

6.9.1 應急預案培訓

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使有關人員瞭解相關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式和現場處置方案。如果應急預案涉及到社群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6.9.2 應急預案演練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不同型別應急預案演練的形式、範圍、頻次、內容以及演練評估、總結等要求。

6.9.3 應急預案修訂

明確應急預案修訂的基本要求,並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6.9.4 應急預案備案

明確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並進行備案。

6.9.5 應急預案實施

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7、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7.1 事故風險分析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影響範圍等。

7.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事故型別,明確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指揮機構可以設定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7.3 處置程式

明確事故及事故險情資訊報告程式和內容,報告方式和責任人等內容。根據事故響應級別,具體描述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應急響應程式。

7.4 處置措施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8、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內容

8.1 事故風險分析

主要包括:

a) 事故型別;

b) 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c) 事故發生的可能時間、事故的危害嚴重程度及其影響範圍;

d) 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徵兆;

e) 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8.2 應急工作職責

根據現場工作崗位、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明確各崗位人員的應急工作分工和職責。

8.3 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 事故應急處置程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式。

b) 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洩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人員救護、工藝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c) 明確報警負責人以及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絡人員,事故報告基本要求和內容。

8.4 注意事項

主要包括:

a) 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b) 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c) 採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d) 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e) 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f) 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g) 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9、附件

9.1 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絡方式

列出應急工作中需要聯絡的部門、機構或人員的多種聯絡方式,當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更新。

9.2 應急物資裝備的名錄或清單

列出應急預案涉及的主要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效能、數量、存放地點、運輸和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和聯絡電話等。

9.3 規範化格式文字

應急資訊接報、處理、上報等規範化格式文字。

9.4 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

主要包括:

a) 警報系統分佈及覆蓋範圍;

b) 重要防護目標、危險源一覽表、分佈圖;

c) 應急指揮部位置及救援隊伍行動路線;

d) 疏散路線、警戒範圍、重要地點等的標識;

e) 相關平面佈置圖紙、救援力量的分佈圖紙等。

9.5 有關協議或備忘錄

列出與相關應急救援部門簽訂的應急救援協議或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