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安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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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經濟適用房可以用來買賣嗎?2017西安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有什麼規定?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西安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歡迎大家查閱!

2017西安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一)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準、供應物件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二) 什麼是限價商品房?

限價商品房是限定住房銷售價格、限定套型面積和供應物件,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築面積為80~100平方米。

(三) 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的區別是什麼?

1. 保障物件不同

經濟適用房的保障物件為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並與廉租住房保障物件銜接。

限價商品房的保障物件為城鎮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

2. 保障物件戶籍要求不同

我市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人應具有城六區(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或長安區的非農業戶口。

限價商品房的申請人應具有城六區非農戶口,不含長安區。

3. 保障物件應符合的收入標準不同

申請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應符合的標準不同。限價商品房的標準要比經濟適用房的收入標準高。

4. 土地來源不同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為劃撥方式取得,而限價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為出讓。

5. 銷售價格確定方式不同

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是在開發企業辦理銷售(預售)許可證之前,由物價部門確定。

限價商品房的銷售價格是在開發企業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掛檔案中確定。

6. 銷售價格不同

經濟適用房因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讓金)以及開發商利潤受限制(3%),它的銷售價格低於限價商品房。

7. 準購面積標準不同

經濟適用房在購買資格審批時,要根據家庭人口確定核准購房建築面積,而限價商品房沒有準購面積。

8. 退出條件不同

在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之日起5年內,兩類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樣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繼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

自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之日起5年後,經濟適用房在按照政府規定取得完全產權前,仍然不允許發生前述行為。而限價商品房在5年後,按照普通商品房對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繼承,但出售後,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四) 我市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我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應具有城六區(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或長安區非農業戶口。

我市限價商品房的申請人應具有城六區(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非農業戶口。

2.申請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規定的最新標準。

經濟適用房標準:[單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月;兩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月]

限價商品房標準:[單身人均月收入3000元/人·月;兩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750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500元/人·月]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7平方米)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3年內有房屋贈與及轉讓的(房屋建築面積超出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不得申請。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商鋪、辦公用房或營運車輛的,不得申請。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擁有購買價格超過15萬元的非營運車輛的,不得申請。

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公司或出資參股的,註冊(參股)資金超過15萬元的,不得申請。

8.申請人家庭總資產超過40萬元的,不得申請。

9.申請人或家庭成員離異、涉及房產處置且未再婚的,離異時間應滿3年。

10.申請人年齡單身(未婚及離異、喪偶獨身)應在25週歲以上,且不得超過70週歲。在校學生及現役軍人不能作為申請人。

11、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 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稽核的程式是什麼?

1.社群調查(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社群提出申請,未設社群的,申請人可直接向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落戶在各級人才市場人員,向戶籍所在人才中心提出申請。

2.街辦初審(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

3.區住房保障部門複審(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

4.市住房保障中心會同民政等六部門終審(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

(六) 申請我市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時應提供哪些資料?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應向戶籍所在社群提供以下資料:

1.按要求填寫完整並在封面正確勾選保障型別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稽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影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影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影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影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影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年齡應滿25週歲,提供未婚(未再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群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群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群出具證明)。

8. 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七) 市住房保障中心如何公示申請人相關資訊?

1、市住房保障中心將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相關情況通過西安市房產資訊網()、西安市房地產資訊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15日。

2、市住房保障中心對公示期內有投訴的,由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門會同民政、房管、公安、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以及區縣政府等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對公示後無投訴或經調查投訴舉報不實的在《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稽核表》加蓋“西安市城鎮居民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稽核專用章”。

(八) 公示是否是稽核完成的標誌?

公示與稽核完成沒有因果關係,公示只是進行購買資格稽核的形式之一,公示並不是稽核通過的標誌,住房保障中心會視稽核工作的進展適當調整公示順序。

(九) 持經濟適用房的資格稽核表可以購買限價商品房嗎?

戶口在我市城六區的經濟適用房申請人,可以持稽核通過並在有效期內的稽核表,直接購買限價商品房,不須另外單獨申請。

戶口在我市長安區的經濟適用房申請人,不可以持稽核表購買我市的限價商品房。

(十) 騙購保障性住房或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如何處理?

《陝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物件有虛報隱瞞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財產、住房等情況取得保障性住房的;違規出售、出租、出借,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取消保障資格,收回保障性住房,被取消資格的保障物件在5年內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十一) 購買經濟適用房或限價商品房是否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按揭商業貸款?

購買經濟適用房或限價商品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經濟適用房或限價商品房的個人可向商業銀行申請個人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示准予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證明。個人住房貸款利息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相關規定。

(十二)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對超購住房建築面積部分有哪些相關規定?

申請人實際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建築面積超過批准的建築面積,須就超出面積向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門補交差價款,差價款單價按購房合同價格的15%計。差價款補交後,方可辦理購房證及產權登記手續。購房人所交差價款,由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門代收,所收費用上繳市財政。(已補交差價款面積部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按商品房對待)。

(十三) 經濟適用房或限價商品房產權登記的規定是什麼?

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所有權屬購房人,《房屋所有權證》上應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已補交差價款部分的相應建築面積應在《房屋所有權證》中註明,按商品房建築面積對待。

購買的限價商品房住房所有權屬購房人,《房屋所有權證》上應分別註明限價商品房、土地性質為出讓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十四) 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的價格如何確定?

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在銷售時明碼標價,其銷售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應按照西安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確定。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將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限價商品房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在銷售時明碼標價,開發建設單位根據已確定的限價商品房銷售價格,按照住房樓層、朝向、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過5%的幅度內確定樓層、朝向差價,樓層、朝向差價按照增減代數和為零的原則確定。

(十五) 保障性住房的房屋建築質量和普通商品房有區別嗎?

國家沒有為保障性住房制訂專門的質量管理規定,所有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質量管理均會嚴格執行《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也就是說保障性住房的房屋建築質量和普通商品住房沒有任何區別。

(十六) 我市目前在售的限價商品房的專案有哪些?

1.昆明時光專案,總套數4000餘套。地址位於:昆明路與西三環十字以西,銷售諮詢電話:89111000

2.滻灞濱水花城專案,總套數604套,地址位於:廣運潭大道與玄武東路十字東北角,銷售諮詢電話:83596911

(十七) 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門的辦公地址及電話?

1.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西大街116號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203房間,辦公電話87618627。

2.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稽核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709房間,辦公電話87619420。

3.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稽核的辦公室設在702房間,辦公電話8761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