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曆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一般納稅人稅率,歡迎大家參考!
一般納稅人
除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其他納稅人屬於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認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下列不能辦理納稅人資格認定:
1)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
2)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
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增值稅的徵收範圍:
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進口貨物。
銷售貨物
1、一般銷售貨物,是指通常情況下,在中國境內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貨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築物等不動產之外的有型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有償,是指從購買方取得得貨幣、貨物或氣體經濟利益。
2、視同銷售貨物,是指某些行為雖然不同於有償轉讓貨物所有權的一般銷售,但是基於保障財政收入、防止避稅以及保持經濟鏈條的連續性和課稅的連續性等考慮,稅法仍將其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繳納增值稅。
視同銷售的的形式如下:
1、將貨物交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現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專案;非增值稅專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在建工程。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5、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委託加工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總結:以上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可以歸納為下列三種情形
轉移貨物但未發生所有權轉移
雖然貨物所有權發生了變工,但貨物的轉移不一定採取直接銷售的方式
貨物所有權沒有發生變工,貨物的轉移也未採取銷售的形式,而是用於類似銷售的其他用途。
混合銷售行為
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情形。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徵收範圍的勞務。
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視同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4、增值稅的特殊應稅專案
(1)貨物期貨,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徵收增值稅
(2)銀行銷售金銀業務徵收增值稅
(3)典當業的死當物品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託人銷售寄售物品的業務
(4)縫紉業務
(5)基本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築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工廠、車間生產的水泥預製構件、其他構件或建築材料,用於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築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時徵收增值稅。
(6)對從事熱力、電力、燃氣、自來水等公用事業的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一次性費用。
(7)印刷企業接受出版單位委託,自行購買紙張,印刷有統一刊號(CN)以及採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圖書、報紙和雜誌,按貨物銷售徵收增值稅
(8)電力公司向發電企業收取的過網費
增值稅的稅率:基本稅率、低稅率或零稅率
①基本稅率:
基本稅率又稱標準稅率,適用於大多數徵稅物件,體現了增值稅稅負的輕重。我國增值稅的基本稅率為17%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進口貨物,除稅法另有規定的,稅率為17%
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
②低稅率
低稅率,低稅率又稱輕稅率,適用於稅法列舉體現一定稅收優惠政策的專案。我國增值稅的低稅率為13%。
a 、糧食、食用植物油
b 、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C 、圖書、報紙、雜誌。
d 、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e 、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f 、音像製品
g 、電子出版物; 食用鹽
③零稅率
零稅率即稅率為零,僅適用於法律不限制或者不禁止的報關出口的貨物,以及輸往海關管理的保稅工廠、保稅倉庫和保稅區的貨物。
徵收率
①使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的徵收率為3%。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2%徵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稅率徵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額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徵收稅率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①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②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生物製品。
⑤自來水
⑥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特殊情況:
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
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增值稅的應納稅額
增值稅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比較複雜,需要分為三種情況:
1、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
3、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進口貨物。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 — 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的確定
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x 稅率 或 組成計稅價格x 稅率
當期銷售額的確定是應納稅額的計算的額關鍵,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而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所謂價外費用,包括加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反還利潤、獎勵費、包裝物租金、儲蓄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取。
1) 如果銷售收入中包含了銷項稅額,則應將含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稅稅稅率)
混合銷售行為依法應當繳納增值稅的,其銷售額為貨物的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營業額的合計。
納稅人有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納稅人最近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確定=成本×(1+成本利潤率)
如該貨物屬於徵收消費稅的範圍,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稅額
或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成本: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
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