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寶山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區籌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設立在本區範圍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或團體;
2、單位員工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
3、單位員工與該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由單位承諾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金;
4、租金由單位直接支付或單位提供擔保後由員工直接支付。
(二)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本區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 年)勞動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2年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1年以上(含1年),且與本區單位簽訂1 年以上(含1 年)勞動合同。
(三)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或單位員工及家庭全體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 平方米,住房面積的計算標準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2、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3、本市、區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區籌公租房申請材料
1、非本市戶籍單身申請人:
(1)上海市寶山區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表(擁有的資訊必須填寫完全);
(2)主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3)主申請人戶籍證明覆印件(首頁至第一個空白頁);
(4)單身承諾書(註明是未婚、離婚、喪偶);
(5)主申請人一年及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影印件;
(6)主申請人在滬社保繳費連續一年證明;
(7)主申請人上海市居住證滿兩年的影印件(包括臨時居住證年限);
(8)名下他處住房房產證(包括租用居住公房)。
2、非本市戶籍已婚申請人:
(1)上海市寶山區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表(擁有的資訊必須填寫完全);
(2)主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配偶身份證影印件;未婚子女身份證或出生證明;
(3)主申請人戶籍證明覆印件;配偶戶籍證明覆印件(首頁至第一個空白頁);
(4)結婚證影印件;
(5)主申請人一年及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影印件;
(6)主申請人在滬社保繳費連續一年證明;
(7)主申請人上海市居住證滿兩年的影印件(包括臨時居住證年限);
(8)名下他處住房房產證(包括租用居住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