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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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村級和管理,更好地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去年我們嘗試開展了村級財務工作。根據市政府的安排,我們對碼頭等4個村-村級財務狀況進行了審計調查,查出違紀金額118萬元,糾正金額69萬元。入庫金額13.4萬元,提出改進意見15條,均被有關部門和鄉村採納。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報告

一、由來

1、市領導摸清村底的初衷。

市政府主要領導為了摸清稅改後村級財務底細,給市出題進行專題調研。於是,由市政協牽頭了審計、、等部門參加的調研小組,對全市21個鄉(鎮)場、的村級財務狀況進行了全面調查。結果表明,村級財務管理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1)白條抵庫嚴重;(2)無手續借支公款;(3)虛開發票報賬,用非正規發票入賬;(4)村務公開、村民理財沒有落到實處;(5)專案工程竣工結算未經審計而報賬;(6)村級招待費用過多,資金使用不合理;(7)村級債務負擔沉重。

2、市政府另闢蹊徑的安排。

針對村級財務存在的諸多問題,市政府另闢蹊徑,摒棄村級集體組織審計由農業局經管站負責的傳統做法,下發專門檔案,授權市審計局對碼頭等4個村~村級財務狀況進行審計調查。

3、審計局拓展領域的探索。

近年來,基層審計機關的審計面越來越窄,拓展審計領域是擺在基層審計機關的新課題。在對鄉鎮主要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延伸審計過程中,發現村級財務管理存在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於是我們把審計監督的目光轉向關注村級財務上來,利用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這個平臺,把審計的觸角延伸到村級財務管理領域,我們的思路正好與市政府的決策合拍。

二、作法

1、在認識上突破兩個誤區。

在安排專案之初,區域性分幹部甚至少數班子成員對村級財務審計也心存疑慮,在“能不能審”和“有沒有審頭”兩個方面並未形成共識。對此,我們組織大家反覆鑽研《審計法》等相關法規。通過討論,大家有了基本一致的看法:雖然現行法規未對審計機關進行村級財務審計作出明確規定,但是審計機關受政府的授權,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監督,是履行自身職責的行為,符合《審計法》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府的審計機關分別在省長、州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審計工作。”和第二十六條:“除本法規定的審計事項外,審機關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本法和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的規定;同時也符合中辦、國辦《關於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理的意見》中關於“村幹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必須審計”以及《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規定》中關於“農業部門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審計業務接受審計機關的`指導”的規定精神。村級財務審計的可行性不言而喻,從而使大家在“能 不能審”的問題上消除了疑慮。另一方面,我們通過反覆分析我市村級經濟發展現狀,結合學習市政協的村級財務狀況,使大家認識到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問題已成為農村基層各種矛盾的焦點、審計監督的盲點,堅定了大家對村級財務審計必要性的認識,從而在“有沒有審頭”的問題上達成了共識。

2、在定點上選擇三種類型。

如何定點,我們主要選擇了“大、活、多”三種類型的村。“大”就是集體收入大。這類村的村幹部財大氣粗、花錢大手大腳,違紀違規問題就在所難免,審計發現問題的機率就比較大,審計成果也就容易體現;反之,集體經濟來源少的村,僅靠轉移支付資金,就只能支付村幹部的基本工資和保持低水平的運轉。“活”就是經濟交往活。這類村往往地處城郊,與市裡有關部門、單位、乃至外商交往頻繁,尤其是城市擴充套件,徵地拆遷、土地補償和房地產開發收入較多,審計從這塊資金切入,最容易發現問題,“多”就是群眾反映多。這類村往往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問題突出,群眾積怨太深,群眾強烈要求我們進行審計,以期給廣大村民一個明白。

3、在內容上突出六審六查。

一審現金存款,查賬款是否相符。在對四個村庫存現金進行盤庫時,發現都存在白條抵庫現象,個別村白條抵庫現象嚴重,有的是幾年甚至是十多年前的條據。二審各項收支,查是否符合規定。抽審的四個村,村幹部借支公款時,均未履行借款手續,有的雖有借據,但既無審批人,又無證明人,出納只得私下用筆記本逐筆記錄,以備查對。三審財產物資,查賬物是否相符。在審計肇陳鎮華坊村賬物時,通過走訪群眾獲知,該村磚廠的一幢舊房屋變賣4000元沒有入賬,我們查實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了相應處理。四審各項往來,查債權債務是否落實。抽審的四個村都存在一定債務,至8月份,四個村債務平均達14.32萬元。五審專項資金,查是否專款專用。抽審的四個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擠佔專項資金的現象。六審基建專案,查是否漏繳稅費。在審計碼頭村往來賬時,發現該村下屬經濟實體從事了房地產開發,延伸審計後發現其工程結算中有偷漏稅收和多支付工程款等情況。在部門的協助配合下,責令其補交了偷漏的稅款,同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作出了相應的處理處罰,收繳違紀資金13萬元。

4、在方法上注重兩個結合。

在使用傳統的查詢法、審閱法、複核法、核對法的基礎上,我們特別注重了兩個結合。一是查訪結合。在著力查深查透會計資料的同時,我們通過召開會議、個別走訪、鼓勵舉報等形式進行調查取證,廣泛發動群眾尤其是老支書、老、老參與審計,鼓勵大家提供審計線索,摸清經濟交往和財務往來的真相,從而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真實資料,為正確定性和處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據。二是審懾結合。在審清問題的來龍去脈、掌握真憑實據的基礎上,對隱瞞事實真相、編造假賬、設立賬外賬、收支不入賬的當事人,講清政策法規、說明處理原則、分析利害得失、告知最終移送機關的後果,使當事人親身體驗到審計的威懾力,變被動接受詢問為主動提供實情。碼頭村基建及土地開發漏稅問題,就是充分發揮審計的威懾力而查清的。

5、在處理上把住三道關口。一是事實關。初步發現問題後,我們還反覆調查、研究、核對被審單位(或人員)以及村民群眾的意見,堅持依據事實真相來敲定發現的問題,模稜兩可的東西沒有列進審計報告。二是定性關。依據事實和情節,劃清界限、分清責任、依法處理。對於業務工作中的疏忽和差池,允許自行糾正,不予追究;對於一般性的違規和錯誤,恰當處理,治病救人;對於貪贓枉法和民憤難平的責任人,絕不姑息,堅決依法處理。三是執行關。在作出處理決定之前,同有關鄉鎮進行了反覆協商,多次聽取了當事人的意見,使之口服心服。決定作出之後,我們毫不動搖地執行,有力地維護了審計決定的嚴肅性。

6、在善後上搞好三項服務。一是幫助摸清家底。做到每審計一個村,就摸清一次家底,協助建好一套完整的資產、財務臺賬。二是指導健全內控。做到在查出違紀違規問題的同時,又指出如何預防這類問題的發生,指導建立一套較為嚴密的內控制度。三是財務人員。做到每審計一個村,都要對該村財會人員甚至主要負責人進行一次系統的當家理財、財會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財務管理水平。通過我們的幫助、指導、服務,給被審的村留下一個常駐的審計組。

三、三個重要性的點

1、領導重視是開始。

村級財務審計,審計機關過去從未涉獵。如果沒有市政府領導的重視,我們就師出無名、無法介入;如果沒有鄉鎮領導的支援,我們的審計也可能陷入“查賬時轟轟烈烈,處理時靜靜悄悄”的尷尬境地。為此,我們的村級財務審計計劃,爭取了以市政府的名義專門發文;對每個村的審計情況都與所在鄉鎮主要領導進行了 溝通,從而有效地保證了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2、部門配合是關鍵。

村級財務審計過去由農業部門負責,民政部門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對此也有一些創新,他們積累了一些珍貴的資料和寶貴的經驗。我們在審計過程中注意虛心向他們請教,爭取資源共享和成果利用,少走了許多彎路。在處理階段,我們又爭取稅務、財政部門的配合,確保了違紀資金及時足額入庫。

3、確保質量是根本。

審計質量是村級財務審計的生命線。質量高,則審計工作有權威;質量差,則審計不但收不到效果,反而會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矛盾。為確保審計質量,我們要求全體審計人員做到“四多”,即多學習、多、多協調、多溝通。在具體操作中則以“六據”規範審計行為,即審前準備,要找足依據;賬目審查,要注重憑據;賬外調查,要蒐集實據;審計結論,要依靠證據;審計報告,要提供資料;處理意見,要講清根據。

這就全方位保證了審計質量,審計的公信力在廣大村民群眾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確認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