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戶口登出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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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登出上海的戶口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關於上海戶口登出的辦理指南,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上海戶口登出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死亡登出

居民死亡,在其死亡後十五天之內由死亡人員的戶主或其家屬、監護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死亡登出戶口手續。派出所受理後,簽發《殯葬證》,收繳死者《居民身份證》。

暫住人口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的戶主到暫住地派出所報告。暫住地派出所受理後,簽發《殯葬證》,並及時通知死亡者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據暫住地派出所的通知和死者家屬的申報,辦理死亡登出戶口手續,同時收繳死者《居民身份證》。

2.已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登出戶口

2003年8月7日起,出國、出境的本市居民不登出戶口。已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申報登出戶口。

3.應徵入伍登出戶口

居民應徵入伍,須由本人、戶主或其親屬憑《應徵入伍通知書》、《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登出戶口手續

辦理材料

入伍人員戶口登出材料

1、《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及《應徵入伍通知書》(《入伍入學通知書》)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委託辦理的證明材料

定居國境外人員戶口登出材料

1、《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及國外永久居留證明及其翻譯件或港澳臺身份證明或國外護照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委託辦理的證明材料

死亡失蹤人員戶口登出材料

1、《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及《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居民死亡推斷書》或《居民死亡確認書》或人民法院死刑執行相關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有效判決書

2、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蹤)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來所辦理戶口登出手續人員的《居民身份證》或有關單位(居委)出具的身份證明

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公安派出所戶籍視窗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批准

辦理地點

上海市公安派出所對外服務視窗

辦理時限及收費

辦理費用:

工本費每本10元

辦理時限:

可當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