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親屬投靠落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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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管理在未來社會不僅不會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學地得到穩步強化,以便為公眾生活、群體生產、社會服務、政府行政和國家其他行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發揮其應有的更廣泛、多樣、持續的巨大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無錫親屬投靠落戶政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無錫親屬投靠落戶政策

無錫投靠親屬落戶政策

無錫投靠親屬落戶政策分為3種形式,分別是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配偶投靠,其他親屬關係(如兄弟關係)不能投靠落戶。

父母投靠子女

辦理條件:

在本市有所有權住宅的無錫戶籍人員,其在外地的父母男性滿60週歲或女性滿55週歲,父母雙方可以投靠來本市落戶。

注:1、父母雙方有一方年齡達到(男性滿60週歲或女性滿55週歲),雙方均可落戶無錫,對其社保和居住證無要求

2、投靠的無錫戶籍人員必須在無錫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包括租賃住宅),並提供房產證、土地證或不動產權證

辦理材料: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父母的結婚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產證、土地證或不動產權證,不包括租賃住宅)、父母與子女關係證明等材料。

子女投靠父母

辦理條件:

在本市有所有權住宅的無錫戶籍人員,其在外地的子女可以投靠來本市落戶(投靠後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18平方米)。

注:1、可以同時只遷一個大人和小孩,部分辦理視窗要求小孩和遷移的'大人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目前錫山區的暫不需要),建議辦理之前可以先打視窗電話諮詢下!

2、遷移人必須有所有權住宅,而且遷移後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18平方米。

3、已婚子女投靠的,子女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移

辦理材料:

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產證、土地證或不動產權證,不包括租賃住宅)、父母與子女關係證明等材料。

配偶投靠

辦理條件:在本市有所有權住宅的無錫戶籍人員,其在外地的配偶可以投靠來本市落戶。

辦理材料: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等材料。

辦理流程:

1、準備好上述材料,到市區行政中心公安視窗辦理,滿足條件,資料齊全,當場即可辦理準遷證

2、回老家辦理遷出證(據反饋,有的視窗可以辦理江蘇省內一站式辦理,不需要回老家,大概20天左右會有通知;外省的可以諮詢當地派出所是否可以代辦)

3、同樣持上述材料和遷移證、遷出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戶口本(當場辦理戶口本)

注:16週歲以上人員都要親自到場,換身份證和採集戶口資訊中的影象

辦理地址:無錫各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