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暑期打工騙局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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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暑期,不少大學生選擇打工、實習。然而,記者採訪發現,由於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等原因,層出不窮的招工騙局不僅使大學生兼職實習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會造成財產損失、危及人身安全。專家建議,應多方合力建立聯動監管機制,防範侵權陷阱。

大學生暑期打工騙局起底

 1 “好工作”背後暗藏重重陷阱

“本來想趁著暑假找份工作,鍛鍊一下自己,卻沒想到遭遇了騙局。”就讀於濟寧某高校的大二學生餘洪談及自己此前的求職經歷直言“鬱悶”。近日,餘洪在網上看中一份待遇不錯的工作,但在依照要求繳納了手續費和押金之後卻發現和預想的截然不同。

“釋出資訊的一家中介,告訴我已聯絡好用人單位可直接面試,他給我一個用人單位的聯絡方式,結果打過去卻被告知人已招滿,且企業也未委託中介進行代招。”餘洪說,事後收取了費用的中介機構表示可再推薦別的機會,但推薦的工作都很不理想。

近年來,兼職打工成為許多大學生眼中的就業“必修課”。據統計,2015年全國高校畢業生人數近750萬人,面對就業壓力,不少在校大學生特別是準畢業生會利用暑期時間投身到實習、兼職中,然而與之相伴的,卻是層出不窮的打工陷阱。

———騙錢“黑中介”。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介紹,每逢假期,一些不良社會中介機構就會通過釋出虛假招聘廣告的形式,誘騙大學生報名,並違規收取中介費、交通費、體檢費或者押金等費用。近期,有媒體報道幾十名湖南大學生在前往深圳打暑期工時,被“黑中介”騙錢後流落街頭。

———廉價勞動力。記者梳理髮現,在近年來屢發的大學生打工糾紛中,不少都涉及企業以工作不積極、工作有差錯等為由,藉故不發放工資或扣錢,有的企業甚至將學生當做廉價或者免費勞動力,安排大量工作,學生既不能領到應有的報酬,學習到的知識和技能也極其有限。

———傳銷騙局。長期從事反傳銷工作的專業人士池建軍表示,一些傳銷組織或者傳銷分子會打著“招工”“培訓”的幌子,或者宣傳快速致富的創業機會來吸納人員,在校學生在被騙入傳銷組織後,不僅會遭受財產損失,更甚者還可能會被傳銷人員“灌輸思想”,走上傳銷道路,影響人生前途。

 2 並不高明的騙局為何屢屢得手?

事實上,類似的大學生兼職、打工騙局近些年已屢見不鮮,其騙術也並不高明。

為何此種騙局屢屢得手?受訪人士指出,涉世未深、容易輕信熟人或者網路上的資訊,是此類事件頻發的原因之一,且一些高校未對學生進行有關知識培訓和指導,不能為學生旺盛的暑期工、兼職需求提供相應的正規合法的打工機會,相關部門也缺少監管措施和機制,這就使得學生兼職一直處於“邊緣地帶”,給打工騙局提供了滋生的空間。

曾經因打工被騙“流落”外地的小林告訴記者,自己和受騙的同學主要都是來自一個基礎科學類專業,加上又是三本學校,找到對口的暑期實習並不容易,應聘名企“難於登天”,學校裡面也沒有提供類似的工作機會,只好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和幾十名同學一起外出打工結果受騙。

“一些學生在上當受騙後,也不知道怎麼維權,有的甚至嫌麻煩選擇隱瞞、認栽,加之部分地區對此類‘黑中介’或‘黑企業’的打擊力度還不夠,這在某種程度上使得這些‘黑機構’更無所顧忌。”熊丙奇說。

與此同時,記者瞭解到,對大學生暑期打工的監管,主要涉及到教育、勞動、工商、公安部門,近年來異地打工的現象日漸增多,也給監管帶來了現實的挑戰。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大學生暑期打工的主管部門應是學生流出地的教育部門,可是,在現實中,無論是高校還是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對大學生暑期的流向都難以把握,護航就更談不上了。暑期打工一旦出現糾紛,就成了流入地勞動、工商和公安部門的“燙手山芋”。

據介紹,勞動監察部門負責監管取得職介資格但不規範經營的中介,工商部門負責監管沒有職介資格但有工商營業執照、超範圍經營的中介,工商部門則主要負責監管定性為詐騙的、沒有任何資質的中介。“儘管三部門都會積極介入,但在中介情況未明之前,監管部門更多地只能安撫受騙學生情緒,將其送回學校所在地,對學生提出的要求退錢、補償、重新找一份暑期工等要求都很難滿足。”上述人士坦言。

3 防範被“坑”還需多方合力

專家表示,大學生打工兼職以及實習等事關學生個體、高校、用人單位等多個方面,社會影響廣且關注度高。要杜絕此類騙局,既需要學生從自身做起,提高識別能力,也需要多部門的事先教育和全流程監管,多管齊下形成合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有關人士指出,學生自己要加強學習,培養自己獨立判斷能力,不要想走捷徑,受虛假資訊的誘惑。選擇正規合法的企業或單位進行實習或兼職,在開始工作前先簽訂合法的用工合同。在發現上當受騙後第一時間報警,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教育界人士建議,針對諸多大學生打工被騙事件,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負起主體責任。高校除了要為學生提供充足的正規實習機會外,還應對校內招聘資訊嚴加審查,學生個人在外打工的`,可以要求向學校報備,為學生設立保護“屏障”。

同時,專家表示,還應把打工必備的法律知識等列入學校教育的一部分,針對學生兼職時遭遇的騙局進行鍼對性的宣傳教育,向學生講解如何分辨資訊真偽,以及合同中應注意的細節。

專家認為,相關部門還應建立健全管理辦法,規範用人單位行為,加強對企業資質和經商範圍的稽核以及監管力度,形成對釋出虛假工作資訊、侵害學生權益等行為的懲戒機制。“針對傳銷騙局,相關部門也要加大查處力度,學生們也要了解一些傳銷常識,在發現被騙後及時保護好自己。”有關專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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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暑期打工如何維權

每年暑期,許多打工大學生都會面臨同工不同酬、被拖欠或剋扣工資的遭遇。但是,相關法律的空白和學生維權意識的欠缺,使大學生暑期打工維權在艱難中摸索前行。

進入7月以來,國內各地高校陸續放假,不少大學生開始過上“勤工儉學”的生活,勞務市場也不斷有大學生的身影出現。雖然勞務市場崗位眾多,但絕大多數學生只能從事酒店服務、印刷廠包裝工、冷飲送貨工等簡單的工作。

據沿海某市12333維權熱線統計,去年暑假期間大學生打短工遭遇侵權的投訴量激增,其中85%以上為僱主拖欠工資的,還有扣發工資、任意延長工時等問題。比如有幾名大學生到一傢俬營的玩具廠打工十多天,廠家竟以資金回籠不暢為由,沒發給他們一分錢工資。據報道,這些大學生勞動力因為“物美價廉”已成為一些用人單位競相爭搶的物件。但有關人士提醒,大學生假期打工莫忘維權。

時下,大學生假期勤工儉學所選擇的單位往往規模不大,大多是一些小公司、小作坊、小飯店。這些單位的僱主法律意識淡薄,甚至有意剝奪大學生的勞動成果,極易讓打工的大學生掉進陷阱。由於只是尋找兼職,求職的大學生面對用人單位一般只問薪金待遇,很少提及其他方面的權益。由於絕大多數打工學生擔心維權耗時費力,往往在權益遭到侵害後,除了個別學生試圖維權外,其他學生大多是忍氣吞聲、不了了之。所以,不法僱主往往心中偷樂,侵害學生權益的不法行為也就愈演愈烈。

現在,當有一些假期打工的受害學生到勞動部門投訴不法僱主時,往往會遭遇這樣的尷尬局面:《勞動法》中並沒有關於大學生打工維權的規定。由於在校大學生打工屬《民法》調整範疇,勞動保障部門對大學生維權往往愛莫能助。打工學生實在要維權,只能上法庭。但打官司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尤其要花費不菲的起訴費,這無疑讓貧寒的打工學子“望而卻步”。此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校大學生假期打工,不是一種正式就業行為,單位可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即便籤約,也只是一份私人合同,並不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

應該說,從法律角度看,要解決大學生假期打工維權難的問題,最重要的是要進一步完善制度保障,對現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進行修改,把在校大學生打工納入到勞動保護範圍。同時,政府職能部門也應定期督促用人單位遵守《合同法》,並幫助大學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更重要的是,大學生應該學會如何合理合法的維護自身的權益。在尋找兼職的過程中,要儘量選擇正規的中介機構。一般來說,大學裡的學生會、志願者協會等學生組織會為學生提供正規的中介機構資訊和兼職資訊,而利用學校的資源尋找兼職是比較安全的途徑。如果大學生不滿足於學校的資訊,也可以通過社會上的正規機構尋找兼職。如上海大學成材服務中心就為上海的大學生提供了很多打工、兼職的資訊,而這樣的機構很多城市都有。另外,如果大學生髮現被“黑中介”騙取押金,可以請勞動部門處理,但需要有證據,因此,如果中介需要收取押金,一定要索要收據和發票。

通過一定渠道尋找到用人單位後,大學生要事先對用人單位進行全面瞭解,如有無營業執照、有無固定辦公場所、經營狀況如何等。同時,在簽訂書面協議時,雙方還應約定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勞動條件等。這樣,一旦權益受到侵害,大學生在維權過程中才能贏得主動。如果發生被騙、拖欠工資等侵權情況,大學生應及時向勞動、公安等部門投訴舉報,並可以向媒體求助,儘量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