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畢業生求職十大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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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應屆畢業生最大的心願就是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由於缺乏社會經驗,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騙局。例如不靠譜的虛假招聘,將招聘崗位進行“美化”,將推銷員變成“市場部經理”,將保險業務員稱為“保險經理”等等。從“校園人”轉型為“職場人”,應屆畢業生如何才能有效規避求職陷阱?小編對求職中常見的十大騙局進行了專題盤點,並列出對策,畢業生求職需要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揭畢業生求職十大騙局

騙局一:只“試用”不聘用

求職者:我應聘進入一家公司做專案助理,說好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工資2000元,表現好才能轉正。試用期間工作量繁重,天天都要加班,堅持三個月後人事經理稱“人職不匹配”,讓我走人。

專家建議:

用人單位對新招聘的人員會設定試用期,其間雙方互相考察和適應。有的單位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公司業務特別繁忙的時候大量招聘低成本的應屆畢業生。等試用期一過,就以各種理由解聘。大學生在求職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勞動合同,尤其是其中關於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合同期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細節。

騙局二:“儲備經理”變“保險推銷員”

求職者:在網上投給某金融公司簡歷,應聘“儲備經理”職位,沒多久就接到面試電話,興沖沖去面試兩次後告知被錄取了,試用期2500元,轉正3500元。簽訂合同後,經過兩週的培訓,才被告知,招我主要是做保險業務員。如果業務做得不好是無法轉正的。“儲備經理”竟然成了賣保險的!

專家建議:

一些招聘單位在釋出招聘資訊時,經常對招聘職位的工作內容做模糊化處理,以儲備經理、總裁助理、管理人員等高職位名義進行招聘,然後把求職者安排到跑業務、拉客戶的崗位上。因此,求職時一定要搞清楚職位的.具體內容,仔細分析,詢問工作細節。在面試過程中求職者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崗後發現實際工作與預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騙局三:不交培訓費 工資別想領

求職者:接到一家公司的面試通知,去了之後發現還算正規,沒有向我索要任何費用,讓我留下先試用一段時間,然後再考慮是否錄取。我辛辛苦苦做了一個月,結果他們卻說我專業知識不足必須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培訓費300元。我不願意,對方就說,不交培訓費可以走人,一個月工資也免談。

專家建議:

以錄取作為誘餌騙取培訓費已屢見不鮮了,但仍有畢業生求職心切,掉入此類陷阱。一般正規公司會向求職人員說明試用期的工資情況,即使在試用期沒有通過考核,求職者也會得到相應報酬。另外,按照有關規定,招聘單位不得以招聘為由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收取報名費、培訓費等等其實是一些企業變相斂財的手段和方法。對於這類打著招聘旗號的收費需要警惕,切勿盲目交錢以免被騙,同時還應留好相關證據,以便將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騙局四:工資稅前稅後差距大

求職者:面試一家公司,談好“基本工資”3000元,當時以為是到手3000元,也沒看合同就簽字了。由於工作繁重,每天都工作10個小時,到了發工資那天,竟然發現自己僅僅拿到2000元。直接諮詢人事部門,被告知“扣了稅、服裝費、培訓費。

專家建議:

工資其實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常見有稅前工資、稅後工資的區別。有的用人企業儘管聲稱工資很高,可是求職者最後實際拿到的工資與預期的數額完全對不上,仔細詢問才知原來公司從中代扣了各種有關費用。因此,在正式籤用工合同前,一定要把薪酬待遇談清楚,並在勞動合同中清晰註明。一旦發現企業不履行其工資、保險與福利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及時解決,以免更大的損失。

 騙局五:必須上街發廣告的“業務經理”

求職者:我突然收到一家房地產公司的電子郵件,通知我去面試“業務經理”,待遇非常優厚,是同類崗位市場價位的三倍。上網查了一下,卻發現招聘簡章上學歷要求竟然中專就可以,網上還查到各種求職者的吐槽,說入職後根本不籤勞動合同,“業務經理”都要上街發廣告。

專家建議:

通常這類公司是以低標準將畢業生招進來為公司幹活,而其承諾的高工資是不會兌現的,且存在各種不規範用工。若接到自己並未曾投過簡歷的公司的面試通知,應該事先進行查詢,核實該公司的情況,可以上網搜尋一下該公司的網站,確定其規模與用人需求,然後再去進行面試。

騙局六:聲稱進名企 騙取中介費

求職者:因為求職心切,在網上偶然看到一家職介機構可推薦求職者進入500強企業就心動了。諮詢下來對方要求我先交1500元的費用,才能安排推薦。為了能進500強,我就網上付款了。誰知道付款後,長達一個多月,對方遲遲不推薦工作。多次催促後被告知:等聯絡好了會通知你。

專家建議:

誰都想進名企,一些求職心切的畢業生見到“包你進500強”的廣告就信以為真,最後不僅入職500強的心願落空,付出的“報名費”、“諮詢費”、“服務費”、“資料費”等種種費用也統統要不回來了,徹底“錢職兩空”。因此“黑中介”千萬不可信,天上不會白白掉餡餅,有真才實學的求職者才是500強企業歡迎的。

 騙局七:月薪縮水8000變3000

求職者:在報紙上看到一條招聘廣告,月薪8000元招“IT經理”。面試兩次後才得知試用期月薪3000元,還是稅前工資,到手就2500元;轉正後通過各種考核再加上績效獎金才有可能達到8000元。抱著“以學習為主”的想法就先簽了試用期合同。但才2個月,對方就以我“沒有發展潛力”為由把我給開除了。

專家建議:

有些企業在招聘資訊中打出對大學畢業生非常有誘惑的薪資,而且不設入職門檻,面試程式也非常簡單。等籤合同的時候才告知試用期內只有2000元左右月薪,當這些職場新人在試用期快結束的時候,企業在試用期內就會找個理由開除,或者稱試用期滿解聘,讓大學畢業生有苦說不出。對於此類招聘伎倆,畢業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實力,從基礎做起,逐漸展現自己的才華,不要輕信高薪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