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困傳銷窩 求職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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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少女被騙去異地做傳銷

少女被困傳銷窩 求職須謹慎

以介紹打工為名,將人騙到內地各省市控制人身自由,然後向其家人索要鉅額資金。連日來接到多起此類舉報與求助,稱子女被人騙到外地並控制住,逼迫她們天天催家人給錢贖人。

最早的一起是在3月16日,海南省海口市東山鎮農民符先生求助稱,他的女兒被人以介紹到廣州打工為名,然後拐到廣西南寧某地,她無法說清楚身在什麼地方,電話裡要求父母匯去3萬元,讓她與人合夥做生意,但做什麼生意卻說不清楚。再追問是怎麼回事,電話被結束通話了。符先生說,女兒曾說過,是開一傢什麼連鎖店,底線人越多賺錢越多。他懷疑女兒可能是被人騙去搞傳銷了。但由於只知道是在南寧,因此無法找人。他想報案,卻不知道該如何報案。符先生說,他女兒已經被騙去快一個月了,現在在哪裡,他一點兒也不知道,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文昌的林先生來電說,他女兒也被騙到湖南某地搞傳銷,不久前來電要求他給3000元入會費;海口龍華區遵譚的王先生說,他的女兒被控制在深圳搞傳銷,要求家裡給她寄5000元購買產品;3月30日下午,海口蔣先生的女兒被一位陌生女人帶走,31日,他女兒的同學呂某接到了她從雲南打來的電話,想介紹呂某去打工……

女兒哭喊“媽媽快來救我”

3月26日,海南萬寧市南林農場的王女士說,她的女兒阿青(化名)一個月前被陵水的一個朋友以介紹工作為名騙去了河南,現在被關在一個地下室黑暗的房子裡面,要求家人匯幾萬元去才能回來。

王女士說,她的家庭很窮,女兒阿青今年19歲,國中三年級還沒有讀完,為了減輕家庭壓力,想輟學外出打工送弟弟讀書。她在海口打工時認識了陵水姑娘亞蕾,亞蕾將她介紹到河南,然後女兒被控制了。

2月的一天,女兒第一次打回電話說,她在河南一個地下室裡被關著,不允許外出,房子很黑,她很害怕。女兒撕心裂肺地哭喊“媽媽,快快來救我呀,他們動不動就用腳踢我,再不來救我我就會死的。”王女士哭泣著告訴記者,女兒幾乎是隔一天來一次電話催她給錢,前天,女兒再次來電時哭求她說:“媽媽,再不來救我,以後就是救我出來我也活不成了。”

王女士去陵水找亞蕾的父母,但亞蕾的父母拒絕提供亞蕾的訊息。她給亞蕾打電話,亞蕾一聽是她的聲音,立即將電話結束通話了。

王女士說,3月28日,對方曾來電要求她帶錢到武漢贖人。實在走投無路了,她才投訴。她哭喊:“誰能救救我的女兒?”

此類行為已引起警方關注

據瞭解,海口市公安局近來也已經接到很多類似的舉報。海口警方總結歸納了騙子行騙的方式11條,並製作了1萬多份《警方提示》,在海口每一個居民小區、金融機構經營網點和公共複雜場所予以張貼宣傳,提示市民不要上當受騙。因以上行為發生在外省,屬異地行騙,許多市民在本地報案,受案管轄權問題,警方立案有一定難度。

提醒廣大年輕女孩,對別人主動提出介紹到外地工作要慎重分辨,千萬別輕信。

相關提醒:直銷與傳銷,變相傳銷的區別

區別之一:是否以銷售產品為企業營運的基礎。直銷以銷售產品作為公司收益的來源。而非法傳銷則以拉人頭牟利或借銷售偽劣或質次價高的產品變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無產品。

區別之二:有沒有高額入門費。直銷企業的推銷員無需繳付任何高額入門費,也不會被強制認購貨品。而在非法傳銷中,參加者通過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先認購一定數量的產品以變相繳納高額入門費作為參與的條件,鼓勵不擇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賺取利潤。其公司的利潤也是以入門費為主,實際上是一種變相融資行為。

區別之三:是否設立店鋪經營。直銷企業設立開架式或櫃檯式店鋪,推銷人員都直接與公司簽訂合同,其從業行為直接接受公司的'規範與管理。而非法傳銷的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路從事無店鋪或“地下”經營活動。

區別之四:報酬是否按勞分配。直銷企業為願意勤奮工作的人提供務實創收的機會,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銷人員只能按其個人銷售額計算報酬,由公司從營運經費中撥出,在公司統一扣稅後直接發放至其指定賬戶,不存在上、下線關係。而非法傳銷通過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從事變相傳銷活動,參加者的上線從下線的入會費或所謂業績中提取報酬。

區別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貨保障。直銷企業的推銷人員可根據個人意願自由選擇繼續經營或退出,企業為顧客提供完善的退貨保障。而非法傳銷通常強制約定不可退貨或退貨條件非常苛刻,消費者已購的產品難以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