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鄉基本醫療保險2017年並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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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鄉基本醫療保險2017年並軌

江西城鄉基本醫療保險2017年並軌

7月25日下午,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工作新聞釋出會召開。江西省人社廳副廳長、省社保中心主任侯仲華在會上透露,2017年1月1日起,江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正式並軌,城鄉居民將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都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

侯仲華表示,在籌資水平方面,整合後全省城鄉居民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執行全省統一的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將未成年人的個人繳費標準從50元提高到120元,與成年人的個人繳費標準一致,從2017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年人均補助標準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年420元,個人只需繳費120元。

在目錄範圍方面,整合後,我們將統一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專案目錄,統一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範圍。整合後原新農合參保人員用藥範圍將從1100多種提高到2400多種。在住院醫療待遇方面,整合後的城鄉居民醫保住院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將得到統一。比如報銷比例上:一級醫療機構90%、二級醫療機構80%、三級醫療機構60%,原新農合參保人員在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了10個百分點。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上:一個年度內醫保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10萬元。

在大病保障方面,整合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同時參加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統一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統一全省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困難群體精準保障制度。比如,目前城鎮居民醫保享受的治療多種腫瘤癌症的五種特殊藥品將統一納入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年度封頂線將不低於25萬元,這些都將切實減輕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的醫藥費用負擔。

侯仲華還透露,在整合的過渡期間,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先實行“雙軌制”執行,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按原制度規定就醫購藥、按原支付渠道進行報銷,爭取從2017年起統一制度、統一經辦管理、統一基金管理,實現全面並軌。目前人社部門正在加快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檔案,同時開展業務培訓和調研。“在8月到11月組織省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到市、縣(區)開展專題調研,研究解決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11月底前組織開展兩期城鄉居民醫保政策業務培訓班,分別對市、縣(區)醫保局長和醫保業務骨幹進行培訓。

17省區市實現醫保"並軌" 城鄉居民待遇普遍提高  覆蓋範圍過半:減少重複參保和投入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對於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弊端逐步顯現,重複參保、重複投入、待遇不夠公平等問題日益突出,不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負擔,而且不利於社會公平和人員流動。

“以前在老家參加了新農合,每年繳納一百多塊錢,生病後醫療費可報銷一半以上。”湖北仙桃農民王宇說,到武漢打工後在武漢看病,新農合不僅報銷比例沒有老家高,開的一些藥還報不了。在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背景下,許多農民工遭遇這種情況。現在,這一狀況正在得到改變。

今年1月,國務院印發檔案,決定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統一”。同時明確了出臺相關政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出各省(區、市)須在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做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須在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記者梳理髮現,已有多地實現城鄉醫保統一管理,加上國務院檔案印發前已全範圍實現醫療保險城鄉統籌的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目前這一數字已經達到17個。

“通過整合醫保基金、統一定點管理,參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城鄉居民醫保關係轉移接續也會更方便。”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褚福靈說。人社部資料顯示,僅山東一省整合就剔除重複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複補助資金8億多元。

報銷範圍擴容:差別繳費逐步過渡

城鄉醫保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醫保管理服務實現一體化,城鄉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區新農合用藥目錄得到大幅擴容。

比如,內蒙古的新農合藥品目錄由原來的1988種增加到2600多種,增幅達到三成以上,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將逐步向城鎮居民靠攏;河北省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進行整合,新農合用藥目錄有1000種左右,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約有2400種,整合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能達到2900種左右;寧夏統一藥品目錄,農民可報銷品種由918種擴大到2100種。

“由於部分地區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因此,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後,在繳費和報銷政策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將有所不同。”褚福靈說。

針對“泛福利化”傾向的擔憂,多地在醫保整合方案中提出,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要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的基本原則,是迴歸社會保險屬性。”人社部社保研究所醫療保險研究室副主任王宗凡表示,隨著全民醫保的實現,均衡個人和政府的籌資責任和負擔,有利於政策的優化,避免政府“無限兜底”的發生,使得醫保系統具有更好的可持續性。

先歸口後整合: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

城鄉醫保制度該由誰來管理?在制度整合前,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兩項制度是由人社部來管理,而新農合則是由衛計委管理。從地方的選擇來看,整合後的17地明確均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城鄉居民醫保。

對此,褚福靈表示,單獨建立醫保管理機構,既徒增巨大成本,更增加協調難度。“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險種的社會保障體系,五項保險之間內在聯絡緊密,不可分割。將醫保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統一管理,符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總體目標要求,遵循了醫保制度執行規律。”他指出。

與養老保險基金類似,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背景下,醫保基金也面臨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支出增幅高於收入增幅,甚至有相當一部分省份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的狀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後,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