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即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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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主城區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保和大學生醫保,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繳費手續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浙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即將辦理

一、辦理時間

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

二、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設1500元和1000元兩檔,城鄉居民可以選擇其中一檔參保繳費。參保人員按規定繳納(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後,可享受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一)按每人每年1500元標準籌資的,城鄉居民個人繳納500元,市、區財政各補貼500元;

(二)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籌資的,城鄉居民個人繳納300元,市、區財政各補貼350元;

(三)除農轉非人員外,18週歲以上,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主城區城鎮戶籍的非從業人員,城鄉居民醫保費由個人全額繳納;

(四)持有效期內《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杭州市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農村五保戶、“三無”人員、低收入農戶及重點優撫物件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貼。

三、參(續)保辦理地點

城鄉居民可在主城區工商銀行、杭州銀行各營業網點辦理城鄉居民醫保費委託扣繳手續,也可至就近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市、區醫保經辦視窗辦理參(續)保繳費手續,具體流程詳見所在社群、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及市、區醫保經辦視窗通告。

四、健康體檢

(一)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健康體檢時間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符合參(續)保條件的人員在辦理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繳費手續時,可同時確定體檢承檢醫院及體檢時間。其中,已辦理城鄉居民醫保費銀行委託扣繳業務的人員,可在扣款成功後至就近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或市、區醫保經辦視窗辦理體檢醫院、體檢時間的確認手續。

(三)參保人員應持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含市民卡)、《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證曆本》和體檢通知單在約定的時間至體檢醫院進行體檢。

市人力社保諮詢專線:12333

工商銀行諮詢專線:95588

杭州銀行諮詢專線:9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