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義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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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浙江義烏出臺的《關於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規定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系列新政策,其中調整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還新增了7類醫保慢性病種,具體見如下內容。

2015浙江義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新政策

2015年浙江義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新政策

醫保“新政”規定,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將調整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含大病醫療保險、慢性病門診統籌)個人籌資標準為大額每人每年800元,小額每人每年200元,財政補助標準為義烏市級財政補助每人每年600元(含健康體檢費),鎮(街)財政補助每人每年100元。

同時建立大病醫療保險、慢性病門診統籌籌資機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享受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人員除外)按每月6元的`標準在個人賬戶中提取大病醫療保險、慢性病門診統籌費用,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使用。

據悉,此次籌資標準調整,財政補助標準大幅增加。由去年的每人500元 ( 含健康體檢費) 提高至今年的700元, 其中義烏市級財政補助由去年的每人400元提高至今年的600元,增幅達50%。

“新政”將基本特殊病種(慢性病)、補充特殊病種(慢性病)更名為義烏市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和義烏市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種。新增帕金森病、重症肌無力、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耐多藥肺結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級及以上)、慢性腎衰竭(腎衰竭期)、乾燥綜合徵(有肺、腎、血液系統病變)等7類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病種。同時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均享受慢性病種門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