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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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社局公佈了2017年江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新年度城鄉醫保繳費標準、待遇標準和參保繳費辦法。據悉,2017年江門城鄉醫保住院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達到30萬元,在定點門診機構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每人每年可報銷150元。

2016江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方案

根據《方案》,2017年江門城鄉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由150元增至200元(個人繳費中包括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市人社局提醒參保人,在扣費期內確保扣費賬戶內有足夠金額扣繳參保費。同時,住院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和門診醫保待遇標準保持不變。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基金支付比例為基層衛生服務定點醫療機構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8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7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50%;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基金支付比例為40%。連續參保繳費滿2年以上的,在上述支付比例上增加5個百分點。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累計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額為150元,基金支付比例為55%。

按規定,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2017年城鄉醫保集中參保扣費期。學齡前兒童(含本市戶籍新生兒和在本市參保異地務工人員的新生兒)、當年就業轉失業人員(含當年退休人員,即正常就業人員在當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年可申請中途參保)、退伍軍人、刑釋人員、戶籍新遷入人員、新轉入江門就讀學生和未參保的困難居民中途參保辦理的,按全年繳費標準繳納本年度城鄉醫保費。困難居民(低保物件、重症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低收入重病患者、農村五保戶、困難轉復退軍人等優撫物件及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經稽核符合條件,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資助,在醫保年度內可按規定中途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學齡前兒童參保,出生後3個月內參保的,可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參保的新生兒從繳費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鄉醫保待遇(跨年度的須交納發生醫療費用所屬年度的全年城鄉醫保費)。此外,在本地參保的異地務工人員新生兒從繳費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鄉醫保待遇。新參保人員參保資訊系統將自動識別其是否已參加職工醫保,若已參加職工醫保,則不能重複參加城鄉醫保。

  2016江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方案

一城鄉醫保制度的構成、特點和意義

城鄉醫保制度由住院統籌、大病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和特定病種門診補助構成,只設統籌基金,不設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少,財政補助多,待遇享受層次多,繳費靈活,結算辦法簡便,實現了城鄉統籌一體化,為城鄉居民構建了醫療保障 “安全網”,是滿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需求的一項國家制度安排,體現了社會公平,促進了社會和諧。

二參保物件

01

本市城鎮和農村戶籍居民,即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含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和企業離休幹部醫療保障制度(含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覆蓋範圍以外的本市城鎮和農村戶籍居民

02

大中專學生,即非本市戶籍的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含港、澳、臺、華僑學生,以下簡稱大學生)、中職技校(含民辦中職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學生

03

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包括非本地居民戶籍但在本市全日制中、國小就讀的在校學生或幼兒園、託兒所兒童,以及在本市參保異地務工人員的新生兒

三個人繳費標準

全市城鄉醫保個人按每人每年150元的標準繳費參保。城鄉醫保社保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政府全額資助弱勢特定群體範圍

符合以下條件的參保人個人免繳費,由政府全額資助參保:

(一)低保物件;

(二)重度殘疾人;

(三)低收入家庭(指各市、區民政部門核發“低收入家庭證”的家庭)中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四)低收入重病患者(指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我市社保經辦機構核發惡性腫瘤(放、化療期間)、慢性腎功能衰竭(需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特定病種專用證的人員);

(五)農村五保戶;

(六)困難轉復退軍人等優撫物件(指符合江辦發[2008]10號文規定條件的三類人員:第一類為既享受低保救濟又享受定恤定補的優撫物件;第二類為只享受低保救濟的優撫物件;第三類為只享受定恤定補的優撫物件)。

五參保繳費辦法

(一)

繳費時間

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城鄉醫保下一社保年度繳費期,城鄉居民參保必須按繳費標準,一次性足額繳納全年城鄉醫保費。參保人個人繳費成功後,方可確認個人參保資格;參保人超過扣費期仍未繳費成功的,視作自動停保。

(二)

繳費方式

農村居民繳費

參保人統一應用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由銀行代扣代繳醫保費。對於尚未領取社保卡以及應用社保卡扣繳渠道尚未暢通等的參保人,新參保的,需統一在代辦銀行開設城鄉醫保繳費存摺;續保的,仍按原渠道在參保人繳費賬戶扣費。

以個人社保卡或個人繳費賬戶辦理參保繳費。已經領取社保卡的,應將繳費金額足額存入社保卡賬戶,並統一辦理使用社保卡賬戶代扣代繳醫療保險費授權書變更手續(上年度已在社保卡賬戶上繳費的無需辦理);未領取社保卡以及應用社保卡扣繳渠道尚未暢通等的,將繳費金額足額存入個人指定繳費賬戶,並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村委會統一核對參保人個人繳費賬號、存款金額和委託商業銀行代扣代繳醫療保險費授權書等參保資料。

以村委會指定賬戶集體辦理參保繳費。按個人繳費標準,將繳費金額足額存入村委會指定賬戶,並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村委會統一核對參保人個人參保資料。

城鎮居民繳費

參保人統一應用社保卡由銀行代扣代繳醫保費。對於尚未領取社保卡以及應用社保卡扣繳渠道尚未暢通等的參保人,新參保的,需統一在代辦銀行開設城鄉醫保繳費存摺;續保的,仍按原渠道在參保人繳費賬戶扣費。

新參保的城鎮居民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社保卡或開戶銀行存摺和委託商業銀行代扣繳醫療保險費授權書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或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基層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續保的城鎮居民,已領取社保卡的,應將繳費金額足額存入社保卡,並辦理使用社保卡賬戶代扣代繳醫療保險費授權書變更手續(上年度已在社保卡賬戶上繳費的無需辦理);未領取社保卡以及應用社保卡扣繳渠道尚未暢通等的,將繳費金額足額存入個人指定繳費賬戶,並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在校學生繳費

大學生、中職技校生和在本市就讀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參保繳費,由學校統一組織、統一收費、統一登記造冊、統一在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或學生個人開設的銀行賬戶代扣繳費,並由學校所在地基層服務機構上門統一辦理參保繳費登記手續。

中途參保人員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當年均可中途參保,按全年繳費標準繳納:

(1)新生兒(含在本市參保異地務工人員的新生兒,參保無須再提供準生證);

(2)當年就業轉失業人員;

(3)退伍軍人;

(4)刑釋人員;

(5)戶籍新遷入人員;

(6)新轉入江門就讀學生;

(7)經民政、殘聯、社保經辦機構等部門稽核符合條件的低保物件、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農村“五保戶”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

除上述人員外,當年沒有按規定期限繳費的,不能補繳,只能在下一年度參保繳費。已繳費或參保後死亡的,中途不作退費。

(三)

變更或停保

參保人辦理變更或停保(含參保人死亡)應於當年9月30日前到戶籍所在地基層服務機構申報。符合參保條件,上年度已參保且未及時辦理變更或停保手續的,資訊管理系統將按2016年度繳費標準直接代扣代繳城鄉醫保費。

(四)

社會保障卡申領

各村(居)委會、社群負責城鄉醫保社會保障卡發放的組織工作,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城鄉居民可在村(居)委會或社群辦理參保續保時,一併辦理社會保障卡申領手續,社會保障卡首次申領免工本費。

六醫療待遇

(一)

住院待遇標準

基金對參保人在社保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

說明:

1、起付標準以內的費用由參保人個人自付。

2、在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參保人向家庭病床定點醫療機構轉診並建立家庭病床的,不設起付標準。

3、農村五保供養物件住院可以享受零起付線,在基層衛生服務定點醫療機構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孕產婦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基金支付費用低於500元的,按每人每次500元支付。

5、參保人未按規定辦理或超時辦理報銷、申請備案報批手續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在原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0個百分點。

(二)

大病保險住院待遇

在社保年度內,以參保人住院累計自付費用(不含自費和起付標準以內的費用),按以下辦法支付:

(三)

普通門診統籌

1、個人選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續保的,一般選定上年度門診定點的基層醫療機構;新參保的,應到參保所在地基層服務機構登記造冊,並選定一個基層醫療機構作為門診定點。下一社保年度需變更門診定點的,應於今年10月至11月到參保所在地基層服務機構辦理變更手續。不辦理個人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手續的,系統自動預設為原選定的個人門診定點機構。參保人門診定點機構選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未選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或在非選定醫療機構就醫的,不能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2、基金支付辦法

在門診定點機構,基金支付比例為55%,累計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額為150元。當年累計未達到最高支付限額,不能結轉下年度使用。

(四)

門診特定病種補助

01

特定病種範圍和待遇標準

說明:

(1)上表“基金年支付定額”是指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門診醫療費用年度累計金額。

(2)患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特定病種的,取較高病種年使用定額並增加1200元。

(3)農村五保供養物件特定門診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

(4)其中“肺結核”須在我市肺結核專科防治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基金才予以支付;精神病須在我市精神專科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基金才予以支付。

(5)慢性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參保人只能選擇本市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就診。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慢性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定點醫療機構有江門市五邑中醫院、江門市中心醫院、江門市人民醫院、開平市中心醫院和恩平市人民醫院。

(6)禽流感疑似病例參保患者使用奧司他韋(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藥,按藥品費用90%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定點醫療機構需單獨開處方和收費,奧司他韋藥品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為每人每年3萬元,基金報銷比例為80%,即實際報銷比例為72%(90%×80%)。

02

門診特定病種申請登記

由參保人到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肺結核活動期間和精神病可到專科醫院)填寫《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特定病種門診專用證登記表》並經醫務科(醫教科)確認蓋章後,憑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出具相關病種的病歷資料或出院小結、檢查報告結果原件及影印件、疾病診斷證明原件、身份證、社會保障卡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張等有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下同)辦理登記稽核手續。

艾滋病參保人須攜帶辦理門診特定病種申請相關材料到所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艾滋病防控部門統一辦理申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稽核材料原件,初審符合條件的出具診斷證明(加蓋公章),彙總資料後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統一代為辦理登記 。

(五)

享受待遇時間

參保人在社保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符合條件的中途參保人,從繳費成功的次月1日起可享受醫保待遇。其中本市戶籍新生兒,出生後3個月內參保的,可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七市外轉院診療的條件

(一)市外轉院診療的條件

1、參保人病情複雜、危重,經本地二級以上(含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院除外)診療,無法確診或不具備診療救治條件的。

2、本地最高級別醫院因技術和裝置條件不能確診的疑難

病症。

(二)市外轉院診療的程式

1、由定點醫療機構專科主任提出申請,填寫《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市外轉院(診)申請表》,經醫務科稽核後蓋章,由參保人或其親屬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辦理轉院手續。

2、病情危急者,經專科主任或醫務科批准後先行轉院,參保人或其親屬在2個工作日內報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

(三)市外轉院診療的要求

1、參保人轉出前應與轉出醫院結清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如未按上述規定結清轉出醫院醫療費用而造成與轉入醫院發生重疊日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2、參保人因病情需要轉院時應首選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本著逐級轉診、就近治療的原則,經批准在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時間一般不超過60天,超過的應憑收治醫療機構的有關證明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並辦理延期手續。

八費用結算

保人憑身份證和江門市社會保障卡進行醫療費用結算。

(一)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結算辦法

參保人必須在入院48小時內向醫療機構提交本人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未成年人同時要提供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並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參保人出院時,應按規定支付由個人應支付的費用。

(二)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統籌或特定門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結算辦法

參保人應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交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或專用證,按規定支付由個人應支付的費用。

(三)未建立醫療保險實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或特定門診結算辦法

由個人現金墊付後,分別持以下資料原件(其他代件或影印件無效),在2個月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參保人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由參保人或家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請備案報批手續。

1、零星報銷住院治療費用需提交以下資料:

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醫院病歷或出院小結、疾病診斷證明書、醫技類檢查診斷報告、當次收費彙總清單或明細表、法

定的醫療機構住院收費收據及其他相關資料。

2、零星報銷特定門診費用需提交以下資料:

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特定病種門診證、法定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收費清單或明細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參保人醫療費用零星報銷後通過轉賬劃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無社會保障卡參保人還需提供本人銀行卡或本人結算戶存摺。

(四)注意事項

未按規定辦理或超時辦理報銷、申請備案報批手續的,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在原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0個百分點,大病保險在原賠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20個百分點。

(五)“一單式”即時結算

大病保險結算與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同步,通過資訊系統聯網,採用“一單式”即時結算。

實施大病保險後,參保人結算醫療費用所需提供的資料、醫療機構結算視窗和結算手續等都不需改變,與城鄉醫保結算辦法相同。

溫馨提示

本宣傳資料內容如果與政策檔案有出入或政策發生調整,以最新公佈的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