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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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員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員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精選3篇)

企業員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1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釋出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後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後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後,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後,享受公司一切待遇,並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准;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企業員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的設立遵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力爭體現員工個人價值、貢獻大小,保障職員生活安全的需要,促進公司與職員共同發展。

第二條 薪酬福利的內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內容包括:

1、工資;

2、年終獎勵;

3、津貼;

4、"四金"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2)社會統籌醫療保險;

3)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4)社會住房公積金

5、內部醫療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以下人員:

1、公司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

2、公司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以下全部職員(簡稱職員);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員。

第二章 員工工資

第四條 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構成

第五條 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執行職務等級工資制。

第六條 職員執行職級等級工資制。職員分為高階經理級職員、經理級職員、一般職員等三個職級,每個職級又分別為3個工資等級(詳見《浙江納德物業管理有限薪級標準》)。

第七條 工資的確認:

1、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公司批准錄用或聘用時,必須進行工資確認,明確工資待遇;

2、職員經公司批准試用時,必須進行工資確認,明確工資待遇。

第八條 工資的調整:

1、根據公司人員年度考核成績和公司經營業績,公司每年年初調整一次工資。

2、工資調整的標準為:

總體評價優:晉升二級;

總體評價良:晉升一級;

總體評價一般:保持原工資級別。

第八條 特殊的工資調整

1、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經批准調整工作部門和職務,其工資可作出相應調整。

2、職員經批准轉正或調整工作部門、崗位、職級等,其工資可作出相應調整。

3、薪酬行情發生變化時,人員工資將作出相應調整。

第九條 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員工如對個人工資有疑問,應直接詢問綜合服務部經理。

第十條 員工當月工資的支付時間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稅費處理:

1、員工個人所得稅自理;

2、員工個人所得稅由財務部門代扣代繳。

第三章 員工津貼

第十二條 員工津貼包括以下幾部分:

1、交通補貼;

2、誤餐補貼;

第十三條 津貼發放的物件

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發放的交通補貼和誤餐補貼。

第十四條 員工在確認、調整工資的.同時,確定享受津貼的具體待遇。

第十五條 員工享受津貼的具體辦法詳見公司其他相關規定。

第四章 員工年終獎勵

第十五條 員工年終獎勵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終以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為依據,除工資、津貼以外,給員工發放的一次性現金獎勵。

第十六條 員工年終獎勵的物件:具有年度考核成績的員工。

第十七條 員工年終獎勵的計算公式

員工年終獎勵=基本年薪×係數

第十八條 員工年終獎勵計算公式中的係數依據員工年度考核成績而確定。

第十九條 員工年終獎勵的發放按公司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第五章 員工的"四金"

第二十條 員工的"四金"包括: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2、社會統籌醫療保險;

3、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4、社會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四金"屬國家法定員工福利。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須參加公司員工"四金"的繳納。

第二十二條 員工"四金"的繳納和享受的標準按照國家每年頒佈的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四金"中涉及的個人付費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第六章 員工內部醫療保障

第二十四條 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均須參加公司出資投保的團體商業醫療保險。

第二十五條 公司以員工享受團體商業醫療保險所得的保險費,支付員工住院醫療費用中公司應承擔的費用。

第二十六條 員工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享有團體醫

企業員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員工的薪金管理規範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計算、薪金髮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的難易程度、職責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本公司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狀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加給、職務加給、技術加給、個性加給。

3、津貼:機車津貼、伙食津貼、加班(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然後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個性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個性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個性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機車津貼:凡業務部外勤人員自備機車者,均發給機車津貼。

7、加班津貼(加勤津貼):凡於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然後按實際狀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於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8、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9、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10、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狀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2、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個性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員工薪金管理

第七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於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就是下旬26日以後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於薪金作業,合併於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個性加給。

第十條較低階的員工代理較高階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然後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僱員考勤管理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員工薪金髮放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5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從業人員領薪時務必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然後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儘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退職人員薪金於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後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狀況,經批准後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狀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1月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3月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根據近期市場的物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第十九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