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的崗位職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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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作為一名出納,有關崗位職責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出納工作的崗位職責,供大家閱讀與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出納工作的崗位職責介紹

出納崗位職責一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出納員應嚴格遵守現金開支範圍,非現金結算範圍不得用現金收付;遵守庫存現金限額,超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現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結,帳面餘額與庫存現金每日下班前應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對;銀行存款帳與銀行對帳單也要及時核對,如有不符,應立即通知銀行調整。

2.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稽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編制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並結出餘額。

3.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外匯出納業務是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國際間經濟交往日益頻繁,外匯出納也越來越重要。出納人員應熟悉國家外匯管理制度,及時辦理結匯、購匯、付匯;避免國家外匯損失。

4、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它單位辦理結算。這是出納員必須遵守的一條紀律,也是防止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納員應嚴格支票和銀行帳戶的使用和管理,從出納這個崗位上堵塞結算漏洞

5.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股票等)的安全與完整。要建立適合本單位情況的現金和有價證券保管責任制,如發生短缺,屬於出納員責任的要進行賠償。

6.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據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實際工作中,因丟失印章和空白票據給單位帶來經濟損失的不乏其例。對此,出納員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通常,單位財務公章和出納員名章要實行分管,交由出納員保管的出納印章要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各種票據要辦理領用和登出手續

出納崗位職責二

出納主要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發。 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核算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一、現金和銀行

1.辦理現金支出,稽核審批單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必須經過會計稽核、領導籤批,方可辦理款項收支。 不允許私自坐支收到的現金及支票,要及時送交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2.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收到支票需及時填寫支票進帳單並送銀行,不可延期送票。嚴格控制籤空白支票。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3.每月5日之前收取上月末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並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做好後交給會計存檔。

二、記帳和報表

1. 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流水賬,保證日清月結。對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和支票要作好備查賬登記。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流水賬,並結出餘額。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於末達賬款,

登記完畢將憑證轉會計處記賬。月終銀行存款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有關未達賬應做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每星期要填報資金收入及支出的明細表。

2. 每日盤存現金及銀行存款,做到賬賬、賬表、賬物相符。每月至少盤點一次現金,如果發現庫存現金有短缺或盈餘,應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分別處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補足。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總經理可派人抽查、核對資金情況。

三、工資發放

每月按稽核無誤的工資表,按時足額發放工資。

出納崗位職責三

1、出納人員必須按照全國統一會計制度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補充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

2、會計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出納人員要認真稽核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填制人簽名或蓋章);日期;經濟業務內容;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同時要有經辦人和單位財務主管人簽名。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應拒絕辦理,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數學差錯,所附票證與報銷金額不符,以及書寫不規範等,均應退回補填,更正或重填。遇有偽造單據,塗改憑證,虛報冒領款項的行為,應及時報請領導處理。

4、根據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的字跡必須清晰、工整、不得潦草。會計憑證應當及時傳遞,不得積壓。記帳憑證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人蓋章或簽名,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蓋章或簽名。記帳憑證應當連續編號。

5、出納人員要按照規定設定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採用訂本式帳簿。啟用帳簿應在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帳簿名稱並填寫啟用表。登記帳簿要按要求進行記錄,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如記錄發生錯誤,不準塗改.挖補.刮擦或用藥水消除字跡, 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進行更正。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要逐日結出餘額並與庫存現金核對無誤。

6、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及各項費用支出範圍和標準,嚴格把關,發票要填制完整、真實。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儲存,不得撕毀.發票使用完,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查驗。

7、單位收入現金應於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8、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現金庫存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9、單位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的,應當寫明用途,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簽字蓋章,予以支付。

10、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帳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小金庫)。

11、切實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把固定資產增減關,凡涉及固定資產增加的原始憑證必須在填制完固定資產增加憑單後,方予以報銷。

12、每月要按時交納水費、電費、電話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