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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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業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業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

餐飲業薪酬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真正發揮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規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薪金結構

本公司薪金結構如下

第三條 薪金支付種類

薪金計算包括下列4項:

1、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時,依規定不得扣除缺勤額;

2、日結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缺勤時的薪金,應從薪金中扣除當日缺勤額;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該月薪金;

3、計時制:依員工工作時間來決定其支付標準,不上班則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計時制薪金工作,原則上是以基準內薪金除以工作天數或工作時數的金額為基準。

第四條 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匯入事先告知的個人銀行賬戶內;但在特殊情況時可,由人事部申請以現金直接支付;

2、員工死亡時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屬帶相關證件領取。

第五條 扣除額

下列規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個人薪金所得稅;

2、勞動保險費;

3、工會協議的事項;

4、其他法令所規定事項。

第六條 薪金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1、採用月薪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X日開始到次月X-1日為止並於當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時,可提前發放;

2、採用日薪制及計時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則以制訂的工作天數作為計算基準;薪金支付日應與月薪制相同,於當月月底發放;

3、薪金計算期間遇年度調薪時,調薪日前後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第七條 缺勤扣除

員工無故以欺騙或不正當事由來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時,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第八條 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則上依附表的有關規定作為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的依據;

2、工作時間的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時間單價 = 基準內薪金(不含撫養津貼)/一個月平均規定的出勤時數

第九條 調薪

調薪包括定期調薪及臨時調薪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凡具有調薪資格者,應於10月31日前將材料送人事部稽核,並於12月31日前根據個人考績給予定期的調薪;定期調薪以每年調整一次為原則;

2、中途聘用人員、停薪留職者、試用期工作人員及兼職人員均不屬於定期調薪的範圍內;

3、臨時調薪的相關事項,另行制定;

4、受行政處分的員工,不予以調薪;

5、有調整的必要時,則依下列公式計算平均薪金的標準: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結算日前3個月的薪金總額/90日

(三)獎金

第十條 獎金計算期間及支付物件

獎金包括定期獎金及結算獎金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定期獎金的計算期間每年分兩次在6月及12月分別支付給在職員工;

2、定期獎金由基準獎金、級別加算及連續工作年限等構成;

3、基準獎金的級別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資及責任津貼為基礎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準獎金的支付率以公司業績及其他變動因素的衡量而決定;

5、級別加算及支付率的規定;

6、出勤比率的計算根據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請假日數+0.0035×帶薪休假的調換天數)+(0.002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0.003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

7.連續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滿 每年加發300元;

5年~10年未滿 每年加發350元;

10年~15年未滿 每年加發400元;

15年以上 每年加發450元;

8.結算獎金是依據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規則,以前年度進入公司且

於獎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為支付物件。

(四)臨時津貼

第十一條 臨時津貼支付的物件及支付額

凡具有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支付臨時津貼:

1、因公務而受傷須長期休假者,可支領平均薪金3個月;但已申請勞保災害補助及團體意外險補助時,須從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額;

2、其他經由公司認為有必要者。

(五)特別事項

第十二條 特殊職務津貼

凡從事特殊職務的員工,可依下列規定支付津貼:

1、特殊職務的資格:

酒店服務人員;

兼職性質的員工;

洗碗工、清潔工

2、以上津貼,凡適用於公司的薪金規定者例外;

3、獎金可視其績效不定時發放;

4、不支付獎金時,可採用不同的獎勵方式。

(六)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章自××年×月×日起實施。

餐飲業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行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通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通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專案為週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第一條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餐飲業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分公司、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髮放辦法,進一步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明確勞資雙方勞動與薪酬關係,根據原工資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結合現階段管理需要,特修訂並頒佈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區域分部、各屬下分公司全體在職與在冊員工。

第三條修訂依據

1、董事會關於實行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崗位責任制及妥善調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見及公司新的發展規劃。

2、保障各階段經營目標的.達成與績效管理的實施,體現責權利效有機結合的經營管理原則。

3、公司職能部門的設定、分公司分級管理和不同區域薪酬水平。

第四條指導原則

1、以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主要依據的原則。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之核心的原則。

3、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原則。

4、客觀、公正、保密的原則。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競爭力的原則。

6、效益優先、風險與利益對等共享的原則。

7、個人收入由本人創造及實施有效正負激勵的原則。

第五條指導思想

建立以“崗位績效工資制”為主體、相容“專案激勵工資制”、“營銷激勵工資制”、“計件與包乾工資制”等多種個性化工資計算辦法的薪酬分配體制,形成多元化、靈活性強、務實有效的薪酬綜合管理體系。

第六條職責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執行;

2)薪資、獎勵計算的稽核。

餐飲業薪酬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本制度經酒店董事會審議通過,自XX年4月1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援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工資結構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4、店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為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店齡津貼。店齡津貼起點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並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店齡工資最高為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並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捨去不計。

三、崗位工資等級

1、酒店為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為10級30檔。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2、全店等級工資情況見附表《溫泉大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四、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核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五、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願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之後,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六、調薪

(一)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1、以本年度該員工考核結果為依據;

2、以各崗位級別工資標準為依據。

(二)下列情況不在調薪範圍:

1、以每年6月30日為限,一年之內因升職或變動崗位而調薪不滿一年者;

2、當年新入職員工,正式服務年限不滿一年者;

3、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級的;

4、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5、因缺勤停職達1個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實際天數累計,曠工按10倍天數累計)

6、本年度內受書面通報懲戒以上處分者。

七、工資的計算與支付

(一)等級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的15日(若遇節假日順延)。

(二)每月工資以30天計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職務崗位等級工資總額出勤工資=×(出勤天數+應享有有薪假天數)30

(三)下列各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調節稅;

2、社保有關費用;

3、超標水電費用等;

4、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5、該月應償還酒店代墊款項;

6、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資扣罰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1、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晉升工資的範圍,均從總經理批准之日算起。

2、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八、工資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及調整,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

3、以上人員變動,須有總經理簽發的任命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人事變動表》才能生效。

九、浮動的效益工資

(一)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考核指標:

1、月份營業收入指標數

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費用率

4、月份利潤率或利潤總數

5、月份其他指標(或個別特殊部門的單獨指標)特別說明:上述考核指標,將視酒店管理成熟程度,適時推進。

(二)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被考核人員的範圍:

1、部門副經理以上級人員

2、部門主管以上級人員

3、部門領班以上級人員

4、全體員工特別說明:從上到下,逐層推行,直至細化,覆蓋全店。

(三)考核方案(試行)

1、本方案亦稱“工資與效益掛鉤方案”

2、詳見:《溫泉大酒店工資與效益掛鉤方案》

餐飲業薪酬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與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與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與責任心。

2.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與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與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 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 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 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與建議,並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 集團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 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鷗江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6.1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與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 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 各類補貼:

6.5.1 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階管理崗位人員基於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6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6.8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7.1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 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於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9.1 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根據國家政策與物價水平等巨集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與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9.2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9.3 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與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10.2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10.3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 =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20.83

10.4 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1.1上海戶籍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1.2非上海戶籍員工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審批後也可按上海戶籍員工同等標準繳納。

11.3其他非上海戶籍員工一律繳納上海綜合保險。

12、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集團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祕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