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管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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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管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管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餐飲管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目的

為真正發揮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規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薪金結構

本公司薪金結構如下

第三條 薪金支付種類

薪金計算包括下列4項:

1、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時,依規定不得扣除缺勤額;

2、日結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缺勤時的薪金,應從薪金中扣除當日缺勤額;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該月薪金;

3、計時制:依員工工作時間來決定其支付標準,不上班則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計時制薪金工作,原則上是以基準內薪金除以工作天數或工作時數的金額為基準。

第四條 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匯入事先告知的個人銀行賬戶內;但在特殊情況時可,由人事部申請以現金直接支付;

2、員工死亡時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屬帶相關證件領取。

第五條 扣除額

下列規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個人薪金所得稅;

2、勞動保險費;

3、工會協議的事項;

4、其他法令所規定事項。

第六條 薪金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1、採用月薪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X日開始到次月X-1日為止並於當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時,可提前發放;

2、採用日薪制及計時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則以制訂的工作天數作為計算基準;薪金支付日應與月薪制相同,於當月月底發放;

3、薪金計算期間遇年度調薪時,調薪日前後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第七條 缺勤扣除

員工無故以欺騙或不正當事由來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時,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第八條 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則上依附表的有關規定作為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的依據;

2、工作時間的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時間單價 = 基準內薪金(不含撫養津貼)/一個月平均規定的出勤時數

第九條 調薪

調薪包括定期調薪及臨時調薪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凡具有調薪資格者,應於10月31日前將材料送人事部稽核,並於12月31日前根據個人考績給予定期的調薪;定期調薪以每年調整一次為原則;

2、中途聘用人員、停薪留職者、試用期工作人員及兼職人員均不屬於定期調薪的範圍內;

3、臨時調薪的相關事項,另行制定;

4、受行政處分的員工,不予以調薪;

5、有調整的必要時,則依下列公式計算平均薪金的標準: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結算日前3個月的薪金總額/90日

(三)獎金

第十條 獎金計算期間及支付物件

獎金包括定期獎金及結算獎金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定期獎金的計算期間每年分兩次在6月及12月分別支付給在職員工;

2、定期獎金由基準獎金、級別加算及連續工作年限等構成;

3、基準獎金的級別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資及責任津貼為基礎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準獎金的支付率以公司業績及其他變動因素的衡量而決定;

5、級別加算及支付率的規定;

6、出勤比率的計算根據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請假日數+0.0035×帶薪休假的調換天數)+(0.002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0.003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

7、連續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滿 每年加發300元;

5年~10年未滿 每年加發350元;

10年~15年未滿 每年加發400元;

15年以上 每年加發450元;

8、結算獎金是依據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規則,以前年度進入公司且於獎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為支付物件。

(四)臨時津貼

第十一條 臨時津貼支付的物件及支付額

凡具有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支付臨時津貼:

1、因公務而受傷須長期休假者,可支領平均薪金3個月;但已申請勞保災害補助及團體意外險補助時,須從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額;

2、其他經由公司認為有必要者。

(五)特別事項

第十二條 特殊職務津貼

凡從事特殊職務的員工,可依下列規定支付津貼:

1、特殊職務的資格:

酒店服務人員;

兼職性質的員工;

洗碗工、清潔工

2、以上津貼,凡適用於公司的薪金規定者例外;

3、獎金可視其績效不定時發放;

4、不支付獎金時,可採用不同的獎勵方式。

(六)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章自20XX年X月X日起實施。

餐飲管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

1、總則

(1)本制度經餐飲店董事會審議通過,自20XX年4月1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援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2、工資結構

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和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4)店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為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店齡津貼。店齡津貼起點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並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店齡工資最高為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並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本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捨去不計。

3、崗位工資等級

酒店為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為10級30檔。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4、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核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5、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願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之後,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6、調薪

(1)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第一,以本年度該員工考核結果為依據;

第二,以各崗位級別工資標準為依據。

(2)下列情況不在調薪範圍:

第一,以每年6月30日為限,一年之內因升職或變動崗位而調薪不滿一年者;

第二,當年新入職員工,正式服務年限不滿一年者;

第三,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級的;

第四,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第五,因缺勤停職達1個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實際天數累計,曠工按10倍天數累計);

第六,本年度內受書面通報懲戒以上處分者。

7、工資的計算與支付

(1)等級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的15日(若遇節假日順延)。

(2)每月工資以30天計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職務崗位等級工資總額

出勤工資= 30×(出勤天數+應享有有薪假天數)

(3)下列各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第一,個人所得調節稅;

第二,社保有關費用;

第三,超標水電費用等;

第四,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第五,該月應償還酒店代墊款項;

第六,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4)每月缺勤工資扣罰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5)第一,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晉升工資的範圍,均從總經理批准之日算起。

第二,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正常到期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8、工資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及調整,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

(3)以上人員變動,須有總經理簽發的任命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人事變動表》才能生效。

9、浮動的效益工資

(1)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考核指標:

第一,月份營業收入指標數;

第二,月份成本率;

第三,月份費用率;

第四,月份利潤率或利潤總數;

第五,月份其他指標(或個別特殊部門的單獨指標)。

特別說明:上述考核指標,將視餐飲店管理成熟程度,適時推進。

(2)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被考核人員的範圍:

第一,部門副經理以上級人員;

第二,部門主管以上級人員;

第三,部門領班以上級人員;

第四,全體員工;

特別說明:從上到下,逐層推行,直至細化,覆蓋全店。

餐飲管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餐廳樓面部長鬍瑜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2、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3、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餐廳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4、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負責考勤的管理人員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後,且接受每次扣罰50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1、餐廳考勤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餐廳總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總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2、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後連同《請假單》一併交總經理稽核。

3、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製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總經理辦公室,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4、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餐廳經理和考勤負責人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1、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10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2、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4天休班,遇國家法定假期當月補一天公休。

3、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4、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曠工:

a、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b、請假未經批准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c、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d、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e、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f、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g、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月度工休假:

a、員工每月享受帶薪公休假為4天,由部門負責人按工作需要於每月28日前做好員工排班表報至餐廳總經理稽核.

b、工休不得累計至下月,公休不得連續使用。申請連續公休手續同請假。

c、新入職員工工作未滿月,當月沒有公休(當月五日前入職,可適當根據餐廳員工編制情況給予2天公休)。

2、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考勤管理員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員工如患急病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並儘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餐廳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3、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考勤負責管理員批准,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餐廳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4、特別休假:

a、法定假日:

全年法定假期為9天. 元旦(公曆一月一日)1天;

春節(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3天; 清明節1天;

國際勞動節(公曆五月一日)1天; 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1天; 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1天; 國慶節(公曆十月一日)1天。

假日服務行業不允許休假,但可在節前和節後進行補假。

b、婚假:

①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本人結婚按國家法定婚齡(男滿26週歲,女滿24週歲)結婚。享有7天的待薪婚假;請假時間超過法定婚假按事假處理。

②申請婚假需在一個月前向餐廳經理提出,並須出示結婚證,婚假必須於結婚半年內使用,不能保留其他方式使用。

③婚假必須連續使用。如遇有雙休日和法定假日,不累計使用。

④子女結婚,休假1天。

c、喪假:

① 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2天;

②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d、生日假:員工生日當天,可根據餐廳經營情況給予半天公休。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0.5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4、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1、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摺舊費。

2、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必須經批准

2、餐廳基層員工請假1-2天先由部門管理人員同意後,再報餐廳考勤管理員批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