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後還是應屆畢業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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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後還是應屆畢業生嗎,歡迎大家分享。

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後還是應屆畢業生嗎

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後還是應屆畢業生嗎

是。簽訂三方協議並不會影響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只要你在擇業期內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沒有繳納過社保、公積金,而且檔案還存放在學校或當地的人才市場,就仍然具備應屆畢業生的身份

擴充套件內容:注意事項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迴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實習協議和三方協議是兩個概念

實習協議的效力類似於勞動合同,是明確雙方勞資關係的。如果你畢業了,是社會人士,公司就會和你籤勞動合同,但你現在應該還沒畢業是在校生,所以公司會跟你籤實習協議。實習協議一般會明確你的勞務費和工作崗位,以及雙方的其他一些人事方面的約定。

三方協議是和派遺證掛勾的,如果公司和你簽了三方協議就等於接收了你這個畢業生,你的派遣證就會派到公司,同時也會接收你的人事檔案,工作一年後由公司給你做轉正定級手續,正式由學生身份轉為幹部身份。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這是應屆畢業生與單位和學校簽署的正式協議,對單位、學校、個人都有很強的約束力,也是正式的簽約形式。

畢業生在去公司報道後,還需要和公司簽訂就業合同,也就是下面說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才是記載我們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且確定勞動關係的法律憑證。

一般籤三方協議的就一定會籤(或簽過)實習協議,但籤實習協議的不一定跟你籤三方協議。這關係你畢業後公司是否接收你。如果你是外地戶口(非青島),籤三方協議將意味著接收你的檔案和戶口,同時也要看這個公司有沒有你的落戶名額。

只簽了三方協議毀約多少錢

三方協議的違約金要看合同約定,如果是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可以要求降低,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的30%視為過高。

簽訂三方協議時應注意什

由於三方協議是大學生就業的第一步,也是最容易發生糾紛的一個環節,因此,首先對三方協議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講解。

三方協議是由學校作為見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份意向性協議,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勞動合同。同學們要正確理解和得用三方協議,應該從四個方面著手:

第一,唯一性,即畢業學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協議,如果學生簽訂多份三方協議,則一旦出現衝突以第一份協議為準。

第二,法律效力的`時限,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後即告終止。

第三,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經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後約定,並且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2008年後簽訂的三方協議中不得涉及懲罰性違約金等事宜。

第四,備註欄,畢業生應該儘量將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解決戶口,保險等各項承諾明確寫入備註欄,現實的情況是90%的以上的三方協議中備註欄全是空白。

另外,還特別指出,在三方協議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責任和權利雙方是用人單位和畢業生,而學校只是作為一個見證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什麼是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