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17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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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和各地政府給予每個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一定補貼。下文是為你推薦的青島2017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供參考閱讀!

青島2017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應全部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企業現執行的防暑降溫費低於上述標準的,應改按上述標準執行;生產條件特別艱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業,經省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同意,可適當提高發放標準。

高溫作業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溫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溫津貼都是不少勞動者關心的話題。“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都屬於高溫。”據介紹,根據規定,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溫補貼。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戶外露天作業,也可享受高溫補貼。

從市人社局瞭解到,今年,我市執行的高溫補貼標準為2015年8月1日下發的《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其中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據悉,各類企業要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按《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

高溫工作主要事項

1.防止攝入汙染食物:不食病死牲畜肉;食品在生產、存貯和運輸、銷售過程中要防蠅、防鼠、防塵、防汙;烹飪時生熟肉要分開處理,盛食物的容器要消毒。

2.食物要存放得當:控制食物中微生物生長繁殖關鍵在於存放的環境,比如,動物食品一般宜冷藏低溫儲存(在5℃以下避光儲存);熟食不宜存放太久。

3.食用前徹底加熱殺菌:食物加熱到100℃,5分鐘以上可以殺滅一般致病菌,但要消滅芽孢,加熱時間還需更長些;另外,不要吃生醬;剩飯剩菜隔頓吃,食用前一定要徹底加熱;禽蛋食用前要煮沸8分鐘以上。

怎樣才能享受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廣西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溫津貼。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溼,因廣西氣候特點,高溫季節常有高溼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於享受高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