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實施積分入學政策及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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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求學升學問題,往往會讓父母操碎了心,隨著《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公佈,很多家長們都在熱切關注和諮詢,那麼該怎樣為自己的孩子進行積分入學報名?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浙江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實施積分入學政策及解讀

  浙江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實施積分入學政策及解讀

為切實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日前,省教育廳釋出通知,進一步改進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訂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教育政策和實施辦法,並從2017年秋季開學起組織實施。

  1及時完善入學政策

對已落戶的隨遷子女,各地必須實行與當地戶籍兒童少年一樣的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其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

對已申領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各地要根據教育資源承載能力,認真制訂並實施與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相掛鉤的入學政策。

對沒有落戶、也沒有申領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各地應積極引導其監護人將其留在戶籍所在地就學,待申請落戶或申領居住證後再根據當地入學政策申請入學。

  2進一步改進積分入學管理

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和教育資源情況,推行與本地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積分入學政策和措施。要主動商請有關部門提供流動人口申請入學的積分情況,並及時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新生學位數。要按積分高低排名擬定準入學校擬錄取名單,並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此前,我省杭州市濱江區、寧波市北侖區、嘉興等地已實行積分入學政策。

  3合理規劃教育資源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抓緊編制和調整城鄉中國小校佈局和建設規劃,特別是要合理佈局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各地要建立健全城鎮義務教育學齡人口數量和學校承載能力預測機制,及時調整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學校的規劃標準,優先安排改擴建學校建設用地和資金,嚴格落實城鎮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學校建設,擴大城鎮義務教育學位供給,完善教師配備機制,保障已落戶和已申領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入學需求。

各地應結合區域實際,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依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地制定本地學前教育、高中教育階段招生條件和操作辦法。

  4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抓緊制訂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教育政策和實施辦法,並從2017年秋季開學起組織實施。要督促、指導各中國小校按政策規定做好招生入學和教育教學工作,並將工作情況納入考核。各地要加強對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積分入學等方面政策的宣傳,加強政策解讀和正面引導,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迴應群眾關切,積極營造良好氛圍,確保校園穩定和教育改革發展順利推進。

  相關解讀

在杭州市濱江區、寧波市北侖區、嘉興等地實行積分入學政策的基礎上,近日,浙江省教育廳釋出訊息,從2017年秋季開學,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對隨遷子女實施積分入學政策。

據瞭解,近年來,浙江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比較好地滿足了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需要。據統計,浙江省2011年義務教育中國小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校生120.91萬人,其中在公辦學校就讀人數為89.72萬人,佔74.2%。在國中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22.03萬人。到2015年,全省義務教育中國小隨遷子女在校生146.06萬人。在公辦學校就讀人數為105.85萬人,佔72.5%。在國中就讀的隨遷子女達30.49萬人。

面對不斷增長的外省籍隨遷子女,以及戶籍制度改革推進和全面二孩政策實施,浙江教育資源供求面臨著新的挑戰。今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抓緊編制和調整城鄉中國小校佈局和建設規劃,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特別是要合理佈局城鎮義務教育學校。

浙江適時提出了及時完善入學政策和改進積分入學管理。對已經落戶浙江省的隨遷子女,各地必須實行與當地戶籍兒童、少年一樣的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其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

對已申領居住證的隨遷子女,浙江各地將根據當地實際和教育資源情況,推行與本地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積分入學政策和措施。浙江省教育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商請有關部門提供流動人口申請入學的積分情況,並及時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新生學位數。按積分高低排名擬定準入學校和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據浙江政務服務網顯示,在義烏市申領《浙江省居住證》的主要條件是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租房協議需要影印件(驗原件)、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村(居)、社群出具的寄宿證明等;繳納滿1年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18~49週歲的申領人須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及婚育情況宣告書。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義烏市還要求有關人員分別提供: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提供畢業證書;獲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提供技術職稱證書,技師、高階技師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等。

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門建議,各地對沒有落戶、也沒有申領居住證的隨遷子女,要積極引導其監護人將其留在戶籍所在地就學,待在浙江申請落戶或申領居住證後再根據當地入學政策申請入學。

浙江收緊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後,浙江省要求各地以及教育行政部門主動聯絡公安部門,準確掌握流動人口基本情況,抓緊制定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教育政策和實施辦法,並從2017年秋季開學起組織實施。同時,加強對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積分入學等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迴應群眾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