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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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關於“下月起濟南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啟動”資訊,供大家參考,歡迎大家借鑑。

濟南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啟動

2月25日訊:從濟南市社保局獲悉,濟南市2015年度企業穩崗補貼工作將於3月1日起開始啟動。3月1日至31日為企業遞交稽核申請期,5月1日至31日為企業遞交申報材料期。

據瞭解,穩崗補貼標準按照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發放。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企業可申請該補貼:一是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二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三是2015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城鎮登記失業率2.04%、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執行規範(裁員率等於上年度裁員人數除以上年末職工人數,裁員人數不包括非企業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

申報工作分為四個步驟,首先是申報企業分別向參保地縣(市)區就業辦失業保險科遞交書面稽核申請。經稽核,取得《足額繳費證明》的申報企業,向市社保局失業保險處(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社保服務大廳59號視窗)報送申報材料。報送的材料經審查合格的,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方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後將按規定在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發放到位。

組成內容

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安置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等方面,其中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專案。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